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43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43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回顾: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思考】
1.校园欺凌事件侵害了被霸凌者的哪些权利?
2.施暴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学生所在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对受害者进行殴打、攻击,导致受害者身体健康受到伤害
肖像权
用粗俗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到伤害。
故意编造、丑化受害人的照片并上传网络,导致受害者名誉隐私受侵。
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心理受创。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名誉权
隐私权
1.校园欺凌事件侵害了被霸凌者的哪些权利?
1.视频中的学生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学生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2.学生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依据《民法典》规定,视频当中的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原因: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
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人人都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并非人人都有)
(1)内容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健康权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两方面
注意:①自然人:姓名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精神性人格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地位: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三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
①身体权:
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
②健康权:
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③生命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侵犯身体权(破坏他人身体完整性或不法限制他人行动自由)
——侵犯健康权(破坏他人身体机能正常发挥生理作用)
——侵犯生命权(致人死亡)
黄药师欧阳锋华山论剑
2.黄药师的剑气导致欧阳锋的右耳朵失聪
3.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刺死
1.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右耳朵割下
生命健康俱可贵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在教室乱丢粉笔,不小心砸坏乙的视网膜,使其失明
班主任周某强行动手剪掉某同学的黄毛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实战演练
(3)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注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行为由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4)侵权责任:P7相关链接 + 第四课——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1·浙江·高考真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
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A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表情包或用其名字取网名,是否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第二目
姓名肖像受保护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肖像权、姓名权。
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思考:什么是姓名权和肖像权?
探究与分享
A.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B.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有关姓名权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1.姓名权
(4)侵权表现
①干涉他人姓名的决定,强迫或阻碍他人使用姓名的,强迫他人放弃笔名或者艺名等
②盗用他人姓名发布非法言论、参加社会活动、抬高自己身份或者谋求不当利益等。
③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冒用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等。(冒用)
(5)侵权责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区分:干涉、盗用、假冒
干涉 指无正当理由干涉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提高自身或品牌名气,目的是抬高身价,谋求不正当利益。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假冒 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例如:A冒充B的名字,借用B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B名落孙山;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特别提醒】:
1、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2、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没有姓名权。
探究分析
张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张丙的行为。
参考答案:
①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②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张丙将甲的姓氏改回姓张,属于干涉张甲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A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2.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肖像受保护
A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4)侵权责任
2.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
1.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在网站上展示了李某的照片
2.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并放在网站上
3.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
4.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
侵犯 未经同意
不侵犯 不被识别
侵犯 丑化
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做微信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注意】: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注意:下列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知识拓展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例题.摄影师为15岁的小李拍摄了一组艺术照,后未经小李同意,将其中几张照片汇编入自己的作品集复制发行。小李母亲得知此事后,要求摄影师支付报酬,但摄影师拒不支付。两人争执中李母将摄影师的作品集毁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不享有肖像权
②李母毁损作品集的做法侵害了摄影师的隐私权
③摄影师未经同意将小李的照片复制发行侵害了小李的肖像权
④摄影师能以财产权受侵害为由要求李母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第三目
名誉隐私不可侵
2018年5月8日,西安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某网络你平台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最终,侮辱先烈者被法院判令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
名誉权: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权: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2)法律依据:
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3)侵权要件: ①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
②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③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
④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者联系:都属于一种社会评价。
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二者区别: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人人都有)
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并非每人都有)
名誉 荣誉
不同 社会公众随意进行的评价,没有严格程序、专门要求 国家和社会给与民事主体的正式评价,授予、剥夺都有严格程序,否则侵权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 一般评价 政府、单位或社会组织给与的评价,
非一般评价
社会对民事主体的综合评价,有批评、有中性评价 国家和社会积极的、褒奖性的、
非消极评价
生活活动中自然产生 不可能自然产生
相同 都属于一种社会评价
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
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 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4)侵权形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5)侵权责任: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甲:“一米线”
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线!
乙:我不偷不抢,
为何要隔得这么远呢?
父母偷看儿女隐私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 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1)隐私的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隐私权的保护: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4)侵权表现:刺探、侵扰、泄露、公开
(5)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探究问题:教育局侵犯了甲什么权力?市教委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05年,甲参加高考,由于发挥失常,以一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但是甲在高中期间曾经获得过“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按照当年的政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待遇。而市教委在整理学生档案时却将“省优秀学生干部”换成了“三好学生”,致使甲不能享受加10分的待遇。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市教委侵犯了甲的哪项权利?
2、市教委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分析结果:
市教委侵犯了甲的荣誉权和受教育权
恢复荣誉、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二者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人身权总述:①原因②内容③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①地位+主体②法律依据③※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姓名权:①主体②※法律依据③※决定、使用、变更、许可③ ※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肖像权:①主体②法律依据③※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名誉权和荣誉权:①※主体② ※区别③ ※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①主体② ※侵权责任③ ※要求④保护意义⑤侵权责任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小结】
当堂检测
三项人格权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多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打一耳光,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甲医生在给患者乙做腹腔手术(不是因为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
往他人脸上泼硫酸
往他人脸上泼脏水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对点训练
(2018·浙江高考)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A
(2021·浙江·高考真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
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故③错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7分)
2022年山东卷 18(2)
18.(2)丙对甲侵权:
①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符合客观事实,未捏造,未侵害甲的名誉权。(2分)
②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名誉权。(1分)
③丙公布的是甲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2分),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对丙侵权: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2分)(或答侵害了相邻权、健康权、休息权、违反了相邻原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