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心中有数上职场课件(共47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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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心中有数上职场课件(共47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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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课堂导入
7.2 心中有数上职场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教材梳理
心中有数上职场
明明白白工作
清清楚楚维权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①协商解决
②申请调解
③劳动仲裁
④提起诉讼
⑤其他途径
重点+难点
重点
近年来,随着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不少知名互联网大厂发生过员工猝死的情况,包括拼多多、字节跳动、饿了么、每日优鲜、如涵文化、国美电器…生命不能透支,企业发展不应该以牺牲员工健康为代价。有数据统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随着加班熬夜的普及,过劳死的风险也愈加严重。
探究与分享
思考:劳动者能否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第一目
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①劳动报酬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②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1)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劳动法规定:
①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相关链接:
2024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的权利
李女士于2019年入职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担任运营负责人。李女士主张,工作近一年间,她不断以线上方式,在非工作时间为公司处理工作,各种形式的加班时间共计达595.8小时,公司应支付加班费近2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法院不支持李某某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的请求。二审法院酌定公司支付李某某加班费3万元。
隐形加班侵犯劳动者的什么合法权益?
案例思考
(1)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1--10年间:年假5天;满10年—20年,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
思考: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是否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如下:
1.平时安排不得超过3小时/天,支≥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周六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相关链接:
1、劳动者的权利
张海超在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环境粉尘很多的工作,三年后在体检中被诊断为“尘肺”,但公司却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主管部门多次申诉后才得以签定,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真相,他不顾医生劝阻铁心要“开胸验肺”以揭穿谎言,并最终获得60万余元的工伤赔偿。
张海超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企业应如何保护职工的这一权利
案例思考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①原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责任制等。
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矿难、职业病。
②要求:
a.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制度:
b.提供条件和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c.定期体检: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提示:王某的声明无效,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险的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社会保险就是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王某的声明无效。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思考:你认为王某的声明有效吗?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某公司聘用王某后,多次要为王某缴纳社保,都被王某拒绝,并书面声明:“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几个月后,王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公司给与因工残疾的待遇,公司以王某的声明为由拒绝。
探究与分享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对少数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缴费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这就是社会保险。(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
相关链接:
(5)其他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受歧视,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小王大学毕业后签约了一家建筑公司,在行政部门上班,该公司在国庆期间,强令小王加班,节后不但没有给他调休而且还不额外给小张加班费。
2022年公司因人事变动等其他原因,小王被安排到建筑工地工作,小王发现工地灰尘多且安全防范设备不全,工人普遍没有安全头盔和口罩防护等,小王及时向公司反映存在的安全问题,公司没有回应。
后小王想要离职,在办理手续时发现,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案例分析:小王就职记(上)
思考:上述案例中这家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小王的哪些权利?
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被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此后易某又两次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公司人事部对易某作出记过三次的决定。两个月后,公司以易某12个月内累计三次过失为由,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易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则提出《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若员工12个月内累计三次,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易某已阅读该条例并签字,承诺自愿遵守,故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
提示:支持公司的主张。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易某上班时间玩游戏、擅自离岗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所做出的解除合同决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思考:你支持易某的主张还是公司的主张?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劳动者的义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劳动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相关链接:
2022.4.20张女士发布了一条朋友圈信息:“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因为发了这条信息,她当天下午便被公司开除,某同事因评论了这条信息也被开除。
思考:如果你是张女士,你该如何应对?
探究与分享
第二目
清清楚楚维权
劳动者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提示】: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的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买卖、租赁和借贷等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贷合同
1、劳动争议的含义:
二、劳动者维权途径
【案例1】小王是某大学自动化专业研一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实现经济独立,小王在一家科技公司做“UI设计师”,约定月薪1万元。然而工作期间,科技公司常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工资。半年后,小王和八名同事一起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项。仲裁委受理了小王八名同事的仲裁申请,但却向小王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以小王的案件经审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考虑到“劳动争议纠纷”先仲裁、后诉讼的法定程序,小王计划拿着《不予受理通知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但却被告之案由有误,需要提起“劳务合同”纠纷。
思考:因 “勤工俭学”、“业余兼职”等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案例2】赵女士是某传媒公司行政部职员,为了贴补家用、尽快还清房贷,赵女士在“朝九晚五”工作之余,又在健身房找了一份“瑜伽教练”的兼职工作。双方约定,赵女士每周一、三、五晚在健身房带班,健身房按课时向赵女士支付报酬,如赵女士成功签约学员,则健身房另行向赵女士支付提成。半年后,健身房因经营不善暂停营业。担心课时费打了水漂的赵女士与多名教练一同提起劳动仲裁,以“劳动争议”为由要求健身房支付课时费及提成。然而,赵女士却被告知,其应按照“劳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1.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且需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等地方性规定。
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且相当程度上尊重双方意思自治。
2.主体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工资标准、休假等方面受法律保护。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其劳务费用由市场调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且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劳务关系且无需向对方支付赔补款项。
3.维权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依法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需首先就双方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只有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才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实践中,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可在仲裁阶段得以解决,仲裁机构依法出具的裁决或仲裁调解书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务关系双方发生争议,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劳务纠纷无需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个人可直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如个人坚持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则通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会以该案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法官释法: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1.1
01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02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自愿平等
注意: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只能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觉。和解不是必经程序。
(1)协商
1.1
协商
当事人不愿协商、
协商不成或
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按照自愿、合法原则
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②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调解
【注意】
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没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本单位)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
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相关链接】
①含义: 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效力: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环节,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仲裁
1.1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或
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前提条件
申请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结果1: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不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不是终局
结果2:终局裁决(数额小,问题简单明了的)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总结】两个特点:数额小;问题简单明了。
相关链接
(4)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X
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如果不想协商、不想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归纳总结
后小王准备离职,在办理手续时发现,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公司以小王工作不能吃苦耐劳,不尽责为由克扣了小王1个月工资。。。
小王要求公司按规定发放工资,并补缴社保,遭到该公司拒绝。小王迫于无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案例分析:小王就职记(下)
(2)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思考:(1)小王与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叫什么?
(2)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小王直接起诉维权?
(3)小王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权?
(1)劳动争议
协商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条件
地位
解决 机构
效力
劳动纠纷
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仲裁裁决不服
不是必经程序
不是必经程序
必经程序
最后一道防线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
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司法性质)
有约束力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没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
也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
也有强制力
区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归纳总结
劳动者
维权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其他权利
完成劳动任务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义务
取得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权利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课小结
投诉
思考:劳动者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②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③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
易混易错:
1.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加班。( )
2.劳动者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再提起诉讼。( )
4.若当事人认为某些劳动争议不可能通过调解、仲裁解决,可直接提起诉讼。( )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6.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
错误。【解析】高于正常工资。
错误。【解析】协商与和解不是必经步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但不是“必须”。
错误。【解析】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长。
错误。【解析】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伸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
正确。
1.(2023·天津·统考高考真题)16周岁的小刘与某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今年“五一”来临之前,小刘已经连续工作了一个月有余,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刘与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B.小刘可以直接向保安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C.小刘作为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D.小刘不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详解】A: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该劳动合关于休假部分无效,并不是全部无效,A错误。B:关于劳动争议须先仲裁再诉讼,不经仲裁不得诉讼,因此小刘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错误。C:休息休假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利,C符合题意。D:材料中小刘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国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D错误。
C
2、(2022·北京·高考真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回顾历史,劳模表彰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劳模表彰起步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经几十年探索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发扬光大。开展劳模表彰( )
①旨在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②是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也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③能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
④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开展劳模表彰目的是树立良好的劳动观念,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这与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没有直接必然关系,①排除。②③:开展劳模表彰意在发挥榜样引领示范激励作用,这是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也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能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②③正确。④:“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夸大了开展劳模表彰活动的作用,④排除。故本题选C。
C
3.(2023重庆卷) 甲(17周岁)与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仓储管理工作。合同中甲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后果自负。甲因在工作时间经常打游戏导致所管理物资多次丢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未成年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B.甲作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且后果自负的承诺有效
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甲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
【详解】A: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材料中甲虽然17岁,但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A错误。B: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故该题案例中甲做出的承诺无效,B错误。C: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应该先仲裁,C错误。D: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甲与乙签到劳动合同,但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未履行相应义务,故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D正确。
D
4.(2023年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详解】①②: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③: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说法错误。
A
【详解】①:依据《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②: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③: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排除。④: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符合题意。
5、(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6.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系乙公司总经理。小A通过以甲公司名义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应聘,后到乙公司所在处参加面试。经林某面试招用后,于2021年3月1日入职。双方口头约定了试用期月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A每月工资经公司出纳个人账户转账支付,公司财务人员发给小A的工资明细表上,显示单位为甲公司。
小A入职后被安排在乙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加入微信工作群,该群成员还包括林某等人。小A参与了由乙公司承包的某中学运动塑胶面层项目的施工工作,林某对小A在工作群中汇报的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作出指示。
2021年7月9日,双方发生争议,公司人员通知小A退出工作群,小A未再上班。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小A缴纳社会保险。后小A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
依据上述案例,判断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小A与甲乙两家公司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劳动关系不能成立。
②法院会对小A的起诉予以登记立案,诉讼即告开始。
③甲公司未为小A缴纳社会保险,小A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①观点错误。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以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依据,而应以用工过程中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来确定。
②观点错误。依据劳动法律、规定,除特定情形外,发生劳动争议时,未经劳动仲裁程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观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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