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汇编:人教版必修一第一单元各课知识点史料、解读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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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汇编:人教版必修一第一单元各课知识点史料、解读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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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从禅让到王位世袭
1.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私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①,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②,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③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④,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⑤、文、武⑥、成王、周公⑦,由此其选也。 ──《礼记·礼运》
【解读】《礼记》为孔子弟子及其再传、三传弟子所记,为儒家主要经典《五经》(《易》《书》《诗》《礼记》和 《春秋》) 之一。 《五经》 加上已经失传的 《乐》, 即为 《六经》, 是研究先秦文化的主要著作之一。
《礼记》的《礼运》篇反映了我国古代由天下为公的社会向天下为私的转变:①先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没有私有财产,没有盗窃乱贼,大家都为集体而劳作,人人都亲如父母兄弟姊妹,老幼鳏寡孤独都有人供养,青壮年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能,男女都能适时婚配,首领也是通过选举产生,社会和睦。②其后则是“天下为家”。人人皆私其亲,私其子,人人为自己劳作,财产私有,首领世袭其位成传统,有了城墙与防御设施,有了君臣关系和各种规章制度,用智谋和战争解决纠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等是这一时期的杰出的代表人物。
什么时候是“天下为公”社会与“天下为家”社会的分界线,《礼记·礼运》篇没有明说,但从其首列禹、汤等为这一时期的杰出人物看,显然是认为从夏禹起便开始进入“天下为家”的社会,夏、商、西周都是天下为家的社会。
【注释】①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不独以自己的亲为亲,不独以自己之子为子。②长(zhǎng):成长。③世及:世代相传。④知:通智。⑤汤伐夏,建立商朝。⑥周族至周文王姬昌时期开始强大,到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姬发时伐商,建立周朝。⑦成王为武王之子,周公旦是武王之弟。武王死,成王继位,周公旦辅佐成王掌管朝政,为巩固周朝作出重大贡献。
2.尧传舜的传说
材料一: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①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②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
材料二: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尧九男皆益笃③。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④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⑤。一年而所居成聚⑥,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舜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尧乃知舜之足授天下。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
材料三: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⑦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
【解读】《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四史的第一部,是研究先秦至西汉武帝时期历史的重要文献。
这三条资料是司马迁根据传说整理的有关尧传舜的故事,都是说舜以德行贤能为尧所知, 或经各部落酋长 (“四岳”) 的推荐为尧所知,尧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 认为舜可以当大任, 便传位给舜。 这反映了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时期, 部落联盟酋长的职位不是传子弟而是选贤能的情况。
【注释】①辟:通避。②中国:此指京师。③笃:淳厚谨敬。④陶:制陶。⑤苦:读如盬,粗糙;窳:粗陋。⑥聚:聚落。汉代以前的居民点常称为“聚”,后来逐渐改称为“村”。⑦摄行:代行。
3.舜取代尧的传说
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①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②。孔子曰:‘於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识此语诚然乎哉?”
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孟子·万章章句》
【解读】《孟子》是孟子弟子记述孟子言行的书籍,为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对于研究先秦史事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对于咸丘蒙所说的“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孟子表示不足信。先秦时期,有关尧、舜的传说很多,谁是谁非,已难考定。如果咸丘蒙所说是事实,那也很符合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惯例,即有能力担大任的上,能力不足的就让贤。
【注释】①瞽瞍(gǔ sǒu):这里指舜之父。②蹙(cù):局促不安。
4.舜传禹的故事
当帝尧之时,鸿水①滔天,浩浩怀山襄陵②,下民其忧。……尧崩,帝舜问四岳曰:“有能成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皆曰:“伯禹为司空,可成美尧之功。”舜曰:“嗟,然。”命禹:“女平水土,维是勉之。”禹拜稽首,让于契、后稷、皋陶。舜曰:“女③其往视尔事矣。” ……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声教讫于四海。于是帝锡④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夏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说明:①禹有治水之大功于天下。②禹之受命治水经过“四岳”的推举,完全符合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惯例。③舜不是传子而是传贤。④禹为众望所归,所以天下诸侯皆去舜之子商均而拥戴禹。⑤司马迁认为禹建立了夏朝。
【注释】①鸿水:即洪水。②怀山襄陵:包围山陵。③女:通汝。④锡:通赐。
5.启继禹位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有扈氏①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②,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③,怠弃三正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⑤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⑥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⑦。不用命,僇于社⑧,予则帑⑨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夏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的上段说的是,禹先想传位给皋陶,但皋陶未及继承禹便去世。后又准备传位给伯益,但禹死后诸侯不朝益而朝启,于是启便即天子之位。但从资料的下段看,启的即位遇到了强烈的反抗,启是在用暴力镇压反抗后才就位的。启用暴力手段继承王位,标志着禅让制为世袭制所取代,标志着夏王朝的建立。
【注释】①有扈氏:部落名,据说当时居住在今陕西户县(原写作鄠县,户、扈、鄠音同)。②六事之人:指六卿。因六卿各主其事,所以说是六事之人。③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者之运行。威侮,指暴逆。威侮五行,指粗暴抗拒金、木、水、火、土五行规律。④三正:指天、地、人三者的正道。⑤共:通恭。⑥御:指驾驭车、马等。⑦祖:指祖庙、宗庙。⑧僇(lù):即戮。社:指土地神,亦指祭祀土地神的场所。⑨帑(nú):通孥,指妻儿。此处指没其妻儿。
6.夏朝世系
夏朝世系示意图
【解读】夏朝世系示意图是根据司马迁《史记》卷二《夏本纪》整理。上述资料显示:夏王朝实行的是王位世袭制,或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
7.汤伐夏桀
材料一:桀之时,自孔甲①以来而诸侯多畔②夏,桀不务德而武伤③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鸣条,遂放而死。桀谓人曰:“吾悔不遂杀汤于夏台,使至此。”汤乃践天子位,代夏朝天下。汤封夏之后,至周封于也。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夏本纪》
材料二:成汤,自契至汤八迁。……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④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⑤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桀败于有之虚,桀奔于鸣条,夏师败绩。……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殷本纪》
【解读】上述两条资料表明:①商族原先臣服于夏。②夏桀无道,百姓离心,原臣服于夏的各族纷纷起兵反抗。③以汤为首的部落联盟用武力推翻夏朝,建立了商朝。
【注释】①孔甲:人名,是桀的曾祖父。②畔:通叛。③武伤:大伤。④昆吾氏:是当时的诸侯之一。⑤伊尹:人名,汤之“相”。
8.商朝的灭亡
材料一: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①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②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③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是稍失权重。……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大白旗。杀妲己。释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殷民大说。于是周武王为天子。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殷本纪》
材料二: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④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二月甲子昧爽⑤,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武王曰:“嗟。我有国冢⑥君,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微、、彭、濮人,称尔戈⑦,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⑧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武王乃揖诸侯,诸侯毕从。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
【解读】上述两条资料都是讲述周武王伐纣的故事。资料显示:①殷纣王时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殷纣王奢侈无度,十分残暴,完全听不进臣下的意见,因而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都很尖锐,众叛亲离。②武王伐纣得到民众的支持。武王伐纣得到殷商百姓与各族的支持,人心所向,众望所归,连殷纣王的军队也纷纷倒戈,所以武王军队能以少胜多。③周朝也是依靠武力建立起来的。④武王伐纣时,周族已有一套包括冢宰、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等职官制度。
【注释】①知:通智。②冣:通聚。③县:通悬。④虎贲:勇猛之士。⑤昧:指暗,爽:指明。昧爽,合指天蒙蒙亮。⑥冢:大。⑦称尔戈:举起你的戈。⑧师尚父:人名,即姜尚(吕尚),民间传说也称为姜太公、姜子牙。
9.商朝的政治制度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越①在外服②,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③,百僚、庶尹④、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
──《尚书·酒诰》
【解读】《尚书》是现存我国最古的档案文献汇编,是《六典》之一。《酒诰》是周代文献,其中追叙到商代的政治制度。
资料显示:商的外服,实行分封制;内服,有百僚庶尹系统。
【注释】①越:语助词,无义,通“粤”“聿”“曰”。②外服:商王畿之外用于分封的土地。③内服:指商王的直接统治的地区,即商王畿。④百僚、庶尹:百官之僚属与众官之尹正。
10.商朝的职官系统
殷制,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①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②。天子之六府③: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五官致贡曰享。五官之长曰伯。千里之内为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
──[唐]杜佑《通典》卷一九《职官》
【解读】这是唐朝杜佑追述商朝制度的一则资料。因年代相距悬远,未必准确,但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从中可以看出:①商朝有一套职官制度。其中包括参与决策的太宰,管理政务的“五官”,管理财物的“六府”,负责祭祀的太祝,负责占卜的太卜和记录王朝大事的太史,负责宗族和谱系的太宗以及王畿之外的方伯等。②在商朝的职官系统中,有关宗教事务的职官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所谓“六太”中,神职人员占三席(太祝、太卜、太士)。商朝的行政、职官制度对周朝有重大影响。
【注释】①典司:管理。②五众:五个官司之众官。③六府:主存六种货物的府库。
11.西周六官
周成王既黜殷命,参改殷官,制为周礼,以作天地四时之名,谓之六卿。立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刑,冬官司空掌邦事。各有徒属,周于百事。
──[唐]杜佑《通典》卷一九《职官》
【解读】这则资料表明:①周朝的职官制度参考了商朝的职官制度。②周朝设六官:天官冢宰掌全局,地官司徒主要管土地户口,春官宗伯主要管礼仪,夏官司马主要管军事,秋官司寇主要管司法,冬官司空主要管土木工程等。六官各有僚属。
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12.周武王的分封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已而……封诸侯,班赐宗彝①,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记述了周武王灭商后分封诸侯的情况。受封者包括:功臣,如师尚父;先代贵族的后裔,如神农、黄帝、尧、舜、禹之后裔;王族,如武王之弟管叔、蔡叔、周公等。
【注释】①彝:酒器的一种,也泛指祭器。宗彝:指宗庙礼器。
13.周公辅佐成王时的分封
昔周公吊二叔①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②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③也。
──[战国]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解读】《左传》最早的名称是《左氏春秋》,是一部编年体巨著,是研究春秋时期历史的重要资料,其中一些内容还追述到夏商周。
这段资料叙述了周公辅佐成王时进行分封的情况。
【注释】①二叔:指武王原先安排监督殷纣王之子禄父的管叔鲜和蔡叔度。后来管叔鲜和蔡叔度勾结殷纣王之子发动叛乱,被周公所镇压。②昭穆:我国古代宗法制度和宗庙次序,始祖庙居中,以下各代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这里表示管、蔡等封给周文王之子,邗、晋等封给周武王之子。③胤:后代。
14.周公辅成王时的分封
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①周也。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偃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称贪焉。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称偏焉。
──[战国]荀况《荀子·儒效》
【解读】《荀子》为战国末年的思想家荀况(约公元前313—公元前238)的文集,对研究先秦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这段资料主要是赞扬周公辅佐成王时处事得当,深得人心,但其中也谈到周公辅佐成王时曾分封71国,其中姬姓53国。可见西周时封国之多。
【注释】①倍:通背。
15.成王以后继续分封
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
──[战国]左丘明《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解读】这条资料显示:西周除了武王克殷之后和成王平定“三监之乱”之后实行大规模的分封之外,成王以后的周康王等也继续分封。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16.从伯禽的封鲁看西周的宗法社会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①,于周为睦②。分鲁公以大路大③,夏后氏之璜④,封父之繁弱⑤,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⑥其分族,将其类丑⑦,以法则周公。
──[战国]左丘明《左传·定公四年》
【解读】这是关于西周分封周公旦之子伯禽于鲁的资料。
透过这则资料可以看出:商周的社会是宗族的社会,宗法的社会。周王室封同宗为诸侯,诸侯则率其同族到封地,被统治的殷商遗民也是以“族”为单位被迁徙、安置。
【注释】①尹天下:治理天下。②睦:亲厚。因周公于周有大功勋,所以为周王室所亲厚。③大路:一种车的名称。旂(qí):即旗。大路大旂都是贵族专用,规格很高。④璜:美玉。⑤封父:古诸侯名。繁弱:大弓名。⑥辑:集合。⑦丑:此为众之意。
17.西周宗法制度下的继承原则、祭祀原则
材料一: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①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礼记·大传》
材料二:王者②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礼记·丧服小记》
材料三: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③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宗其为始祖后者,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宗其为高祖后者,五世而迁者也。高祖迁于上,宗则易于下。宗其为曾祖后者,为曾祖宗。宗其为祖后者,为祖宗。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以上至高祖宗,皆为小宗。以其转迁别于大宗也。别子者,自为其子孙为祖,继别也,各自为宗。
──[西汉]班固《白虎通义》卷上《德论》
【解读】材料一、材料二谈的都是宗法制度下的继承原则和祭祀原则。材料三则是东汉班固对宗法制度的解释。
周朝,天子这一系统(周文王、武王及其嫡长子、嫡长孙……)自然是“大宗”,是百世不迁之宗。同母弟及其他庶子就是“小宗”,“小宗”只能祭祀高祖以下(即父、祖、曾祖、高祖),高祖以上,按规定无权祭祀。其神位也就随之拿走,这就叫做小宗五世则迁。但这都是对周王室(大宗)来说的。别子(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嫡子、庶子),也可能受封(封为王或卿大夫),别子受封后,对于他的后裔来说,他又是“祖”;他的嫡长子、嫡长孙这一支又是“大宗”,也是“百世不迁之宗”,而其他的旁支,则是“小宗”,“小宗”又是“五世而迁”。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①“大宗”与“小宗”往往是相对的。②宗法制度与分封制度密切相关。③西周政权与族权密切结合。
【注释】①祢(nǐ):宗庙中称亡父为祢。②禘(dì):宗庙祭祀的一种祭名。③先祖主:此指神主。
18.分封制、宗法制度的实质
惠之二十四年(公元前745),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公元前739),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
──[战国]左丘明《左传·桓公二年》
【解读】《左传》桓公二年(公元前710)追述晋昭侯(公元前745—公元前740)因封桓叔(昭侯之叔)于曲沃,而导致的一场内乱。晋昭侯封桓叔于曲沃时,师服因预感到晋国会发生祸乱而说的一段话,道出了西周实行分封制与宗法制度的政治目的:通过“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而达到使“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的目的。师服认为晋在西周之初,“本”既寡弱,就不该再分封。师服的话表明:分封既可固本,也可能弱本。春秋战国的诸侯战争也证明了这一点。
 第2课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1.秦议帝号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 “……寡人以眇眇①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②,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③、御史大夫劫④、廷尉斯⑤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⑥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⑦,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⑧,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谧。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⑨,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解读】商周的天子称“王”,诸侯称“公”。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竞相称“王”。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统一中国后,秦王嬴政对于原先的王号感到不过瘾,认为王号不足以“称成功,传后世”,便决定称“帝”,于是让臣下议其帝号。丞相等以为古有三皇之说,泰皇最贵,便建议以泰皇为号。嬴政意犹未尽,决定兼取三皇与五帝之号,号曰“皇帝”。意在表明,不仅他在现世间至高无上,最为尊贵,就是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相比,他也是最为伟大,最为尊贵。
在这次议帝号过程中,秦王嬴政做了以下决定:①今后以“皇帝”为号。其意即如上述。②他本人称“始皇帝”,以后即以世计数,二世、三世……传之无穷。意思是,他的帝统,千秋万世,不得改变,也不会改变。③今后皇帝的命令,称为“制”“诏”,皇帝自称“朕”。这三字为皇帝所专用,他人不得使用。④废除谥法。其实质是严禁臣下议皇帝,以突显皇帝的至高无上。
秦始皇死后,其臣下果然没有为他加谥号。他的儿子胡亥也果然称二世,但他并未让帝位传之万世,而是连二世都没坐稳帝位便被秦末农民战争所推翻,使秦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短命王朝。但秦始皇所创立的皇帝制度对后世还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历朝君主都称“皇帝”。“制”“诏”“朕”等也一直为皇帝所专用。“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也一直没变。
【注释】①眇(miǎo):渺小。②辜:罪。③绾:人名,即王绾。④劫:人名,即冯劫。⑤斯:人名,即李斯。⑥陛:帝王宫殿的台阶。“陛下”为以卑达尊时表示谦恭的一种称呼。表示臣下不敢直接与君主对话,只敢与立于陛侧的君主近臣对话。⑦“制” “诏” 的用法为秦始皇所首创。 “朕”, 即 “我”, 过去不分尊卑,上下共用。自秦始皇自称“朕”之后,“朕”字即为皇帝所专用。⑧谥(shì): 封建时代, 在人死后按其生前事迹给以评定褒贬的称号。 帝王之谥, 始于西周中期。 ⑨自今以来: 自今以后。
2.皇帝的行踪不可泄露
卢生说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今上治天下,未能恬①。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于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讲了相关联的两件事:①秦始皇想成仙,卢生建议今后所居宫不要令人知。秦始皇采纳了卢生的建议,进而决定:泄露皇帝行踪的,一律处死。②始皇帝到梁山宫,见丞相车骑甚众,显示出不高兴。后来身边人告诉了丞相,丞相为之收敛。秦始皇猜测有人泄露了他的话,大怒,便把当时在场的人都杀了。从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泄露秦始皇的行踪。秦始皇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皇帝更加神秘化,以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
秦始皇的这种做法,对后世也有深远影响,此后,泄露“禁中语”一直是大罪。
秦始皇见丞相从骑众,感到不高兴,也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一面。
【注释】①倓(tán):安然不疑。
3.军国大权集中于皇帝手中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①,日夜有呈②,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③于上郡。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主要是讲秦始皇“坑儒”的缘由。侯生、卢生所说的秦始皇刚愎自用,乐以刑杀为威,骄傲自满等,既有秦始皇的个人性格的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制度的因素:皇帝至高无上,军国大权集中于皇帝手中,臣下的意见,愿听就听,不愿听就不听。对于公卿大臣,也是想用就用,不想用就让他们轻者变成摆设,备员而已,重者甚至有杀身之祸。
秦始皇使皇长子扶苏北监蒙恬,一方面反映了秦始皇连皇长子的意见都听不进,其他人更是噤若寒蝉,不敢说话;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秦始皇对大将蒙恬的猜忌之心,故令皇长子监军以牵制之。
【注释】①以衡石量书:用秤来称文书的重量。一石为120斤。②日夜有呈:日夜有定量。③蒙恬:秦大将,时率大军于上郡,以备匈奴。
4.秦朝的中央官制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
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
太尉①,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
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
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
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有丞。……
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又牧橐、昆令丞皆属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也。……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
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
宗正,秦官,掌亲属,有丞。……
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
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侯、司马、千人。……
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侯。……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
将行,秦官……
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
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
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
护军都尉,秦官……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
【解读】《史记》无职官志或百官公卿表,对当时的职官制度未作专门论述。《汉书》的《百官公卿表》对汉代职官制度及其沿革有专门论述,从中可以了解秦朝中央机构的设置情况与各机构的主要职能。
秦朝中央机构有:①中枢机构。秦朝中枢由丞相、御史大夫与太尉构成。丞相是中央政权机构的最高行政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监察、图籍秘书,并协助丞相处理政务。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上未曾任命过太尉。三者互相协作,互相牵制。三者参预重大军国事务的决策,有一定的决策权,但最终的决策权属于皇帝。后代或称此三者为“三公”。②“三公”之下设“九卿”,为执行机构:奉常,负责宗教仪礼;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宗正,掌皇族事务;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少府,掌山林川泽之税与官营手工业,以供给皇室;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收支;廷尉,掌刑法。③“九卿”之外还有负责京师治安的中尉,负责土木建筑的将作少府等机构。
秦朝的职官制度(包括中央机构的职官设置及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对后代有深远的影响。汉代的职官制度 (包括中央机构的职官设置及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以及二十等爵制等) 基本上就是沿用秦制。
【注释】①秦统一中国后,议帝号与讨论实行郡县制等时,都未见太尉其人,而丞相、御史大夫则都在场,说明当时实际上未设太尉。
5.统一度量衡、货币与文字
材料一: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二十八年琅邪刻石)器械一量,同书文字。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三:二十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壹明之。
──邱隆、丘光明等《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录始皇铜方升铭文
材料四:(二十九年之罘刻石)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五:(三十七年会稽刻石)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①。初平法式②,审别职任,以立恒常。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六:(三十二年碣石刻石)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地势既定,黎庶无繇③,天下咸抚。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七:以至于秦,卒并海内。虞夏之币,金为三品④,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⑤,或刀⑥,或龟贝。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⑦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⑧,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平准书》
材料八: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孳乳而⑨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及宣王太史籀⑩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同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法异令,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五代十国]徐锴《说文系传》
【解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除了废分封,普遍实行郡县制,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央与地方的行政体制外,还采取了许多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的措施,其中包括:①统一度量衡。上引材料一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即秦统一中国之初史事的记载。说明秦统一中国之初,就开始统一度量衡工作。材料二为公元前219年琅邪刻石之辞,表明秦始皇及其臣下对统一度量衡工作很重视,视之为秦始皇的重要功绩之一。材料三则是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工作的实物见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制作的铜方升、铜椭量、陶量器等,现存十余件,都有上述文字,说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工作做得很认真,且卓有成效。②统一法制。秦始皇如何统一法制,因史书缺载,不得其详,但从上引刻石之文,可以得知秦始皇曾废除六国法律,统一执行秦的法律。③清除六国为战备所设置的各种路障,以方便交通。④统一货币,行用黄金与半两铜钱。此举无疑十分有利于商品流通与各地的经济交流。⑤统一文字,先是统一使用大、小篆,后来为便于快捷书写,又发明了隶书。文字的统一,有利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注释】①“显陈旧章”一词,词意不明。②平:均平、持平。③繇:通遥。④金为三品:指黄金、白银、赤铜三种。⑤布:即镈(bō),铲形农具,这里指的是仿铲的铜钱。⑥刀:仿刀的铜钱。⑦溢:通镒(yì),古代二十两为镒。⑧识曰半两:标名半两。⑨寖:通浸。寖多:渐多。⑩籀,人名。相传任周宣王内史,创大篆。王:此处指周王。涂:通途。涤除:扫除。以趣约易:迎合简约的需要。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6.春秋战国时期的郡县制
材料一:(王余祭三年,公元前544)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①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一《吴太伯世家》
材料二:(晋顷公十二年,公元前514)晋之宗家祁傒孙,叔向子,相恶于君。六卿欲弱公室,乃遂以法尽灭其族,而分其邑为十县,各令其子为大夫。晋益弱,六卿皆大。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九《晋世家》
材料三:(楚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诛之也。已破陈,即县之。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楚世家》
材料四:(楚怀王三十年,公元前299)秦因留楚王,要②以割巫、黔中之郡。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楚世家》
材料五:(桓惠王十年,公元前263)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四五《韩世家》
【解读】以上五条资料都说明:秦统一中国以前,晋、楚、吴、越等国已经设立了许多郡、县,实际上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郡、县多设于诸侯的直属领地或新征服的地方。
【注释】①朱方:县名,后改名为丹徒。②要:威胁、要挟。
7.秦始皇统一中国前秦国的郡县制
材料一:武公……十年 (公元前688), 伐、 冀戎, 初县之。十一年, 初县杜、 郑。 …… (孝公十二年, 公元前350) 并诸小乡聚, 集为大县, 县一令,四十一县。……(惠文君十年,公元前328)魏纳上郡十五县。十一年,县义渠。……(惠文王十三年,公元前312)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材料二: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五年(公元前242)……初置东郡。……十七年(公元前230)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解读】材料一、材料二表明,春秋战国时期,秦设郡、县最早。秦孝公以后(亦即商鞅变法以后),聚乡为县,更成为定制。新征服的领土,基本上都是设郡县。秦始皇即位以前,郡县制在秦国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已占主导地位。以后新得之地,也是置郡县。
8.废分封,普遍实行郡县制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①,郡置守、尉、监。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解读】这条资料记载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初,秦朝廷关于地方行政制度走向的一场讨论。丞相王绾等建议于燕、齐、荆等地分封秦始皇诸子以镇之。廷尉李斯则以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混战为例,说明分封制不足取。秦始皇从长远考虑,采纳了李斯意见,决定不分封诸子,而普遍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的这一决策意义重大: ①郡县制是中央集权制的基础, 如果像西周初年那样实行分封制, 就不可能实现中央集权。 ②建立在郡县制基础上的中央集权制, 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我国最终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泱泱大国, 溯其源头, 就是开始于秦朝。 ③影响深远。 秦朝之后, 不论是全国统一时期,或数个政权并立时期, 地方行政制度都是以郡县制为主。 如汉初, 在一些地区也实行分封制, 但占主导地位的还是郡县制。
这条资料还显示:①最终的决策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在关于是否实行分封制的讨论中,尽管丞相主张实行分封制,群臣多数也赞成实行分封制,但秦始皇最后还是决定不分封,普遍实行郡县制。②秦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使新征服的地区“皆为郡县”。③当时对“诸子功臣”的安置办法是以国家的赋税收入等“赏赐之”,因而对他们很容易控制。
【注释】①三十六郡,为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 琅邪、 齐郡、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西、 辽东、 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 北地、 汉中、 巴郡、 蜀郡、黔中、 长沙35郡,加上京城的内史,共36郡。
9.秦朝郡县地方官的主要职能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
郡尉,秦官,掌佐守①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
关都尉,秦官。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②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
【解读】《史记》无职官志或百官公卿表,对当时的地方行政制度未作专门论述。《汉书》的《百官公卿表》对汉代地方行政制度有专门论述,并进行追溯,从中可以了解秦朝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情况及其主要职能。
资料显示:①秦朝地方政权实行郡县两级制,县以下设乡。②郡设郡守与郡尉。郡守为郡的行政长官,郡尉掌管地方武装。郡守、郡尉都有官属。③大县设县令,小县设县长。其属官则有丞、尉等。④中央设监御史,按察郡县。⑤秦朝普遍实行的郡县制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汉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大体上就是沿用秦朝制度。所不同的是:秦设监御史按察地方,监御史没有固定的分区,汉代则将全国分成十三州部,设州刺史分区按察地方。
【注释】①守:郡守。②徼(jiào)循:巡察。
  第3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中央集权的发展
1.西汉的郡县制度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96)初置部刺史①,掌奉诏条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公元前1)复为牧。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公元前148)更名太守。郡尉,秦官,掌佐守③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④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循禁贼盗。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⑤曰道。凡县、道、国⑥、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
【解读】这条资料集中反映了西汉的地方行政制度:①汉承秦制,除西汉末短暂的几年外,西汉都是实行郡县两级制。②郡守为郡的行政长官,都尉掌管地方武装。③郡之下为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称为“道”,列侯所食的县称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的封邑称曰“邑”。县与“道”“国”(侯国)、“邑”为同级的行政区划单位。④县、“道”“国”“邑”之下为乡。乡、里为基层行政组织。⑤西汉末曾一度改刺史为州牧。设州刺史时,州为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州刺史的级别也较低(相当于县令)。设州牧时,州既是监察区,也是行政区,州牧位崇权重。⑥设州牧时,地方行政制度为州、郡、县三级制。
【注释】①部刺史:即州刺史。②诏条:此处特指有关部刺史职责的六条诏令。③守:此处指郡守。④减万户:不满万户。⑤蛮夷:此处指少数民族。⑥国:此处特指侯国,与诸侯王的“国”不同。诸侯国之“国”,时称王国,与郡同级。
西汉的郡县两级制
尹湾六号汉墓一号木牍正面(顶端有《集簿①》两字。行数为笔者所加):(第1行)县、邑、侯国卅八:县十八,侯国十八,邑二。其廿四有堠②。都官二③。(第2行)乡百七十,□④百六,里二千五百卅四,正二千五百卅二人。(第3行)亭六百八十八,卒二千九百七十二人;邮卅四,人四百八。如前⑤。
──《尹湾汉墓简牍》
【解读】这是江苏连云港尹湾出土的西汉永始四年(公元前13)前后的东海郡《集簿》的前3行,是研究汉代地方政权职能及其与中央政府关系的珍贵资料。上引资料显示:①西汉实行郡国两级制。郡国直接向中央政府汇报郡国的经济、财政情况,并不通过州刺史。说明州在当时不是一级行政组织。②县、邑、侯国为同级行政单位。③县、邑、侯国之下为乡、里。④乡、里与亭、邮属于不同系统,没有上下级关系。
【注释】①集簿:即计簿,是地方郡国向中央汇报郡国经济、财政情况的重要文件。②堠(hòu):指烽燧之类的军事设施。③都官二:此处指该郡设有盐官与铁官两种官营矿业机构。④□(方框):表示出土文书中缺一字。⑤如前:与上一年度一样。
3.西汉初的诸侯王“国”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绶①,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
【解读】上述资料反映了汉代诸侯王国政治制度的变化:①汉初诸侯王实际统治其封国,分官设职大致模仿朝廷;②汉景帝时诸侯王失去对其封国的统治权,失去官吏的任免权,行政机构的规模也大幅缩小;③汉武帝以后,诸侯王国的机构进一步缩小,诸侯王完全失去军政权力。诸侯王国与郡已经没有多大差别,成为相当于郡一级的行政单位。
【注释】①盭(lì)绶:即紫绶。盭:可以染绿的草,此处指紫色。
4.唐代的方镇
及府兵法坏而方镇①盛,武夫悍将虽无事时,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然则方镇不得不强,京师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以此也。
夫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
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
及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犯京师,天子之兵弱不能抗,遂陷两京。……久之,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侯王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五○《兵志》
【解读】这段资料叙述了唐代方镇的兴起经过。资料显示:①最初节度使只管兵。②随着府兵制的破坏,节度使的权力越来越大,可以专制一方,不仅管军事,也管地方的民政、财政,俨然成为各州县之上军政合一的一级权力机构。③安史乱后,方镇越来越多。④方镇的规模不固定,大者可以有十多州,小者则有三四州。⑤因为具体的方镇置废不常,方镇的规模、权力也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所以方镇虽然拥有地方行政机构的权力,但它还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组织。
【注释】①方镇,亦称藩镇,方镇的长官即节度使。
5.宋代的路、州(府、军、监)、县
制置使不常置,掌经画边鄙军旅之事。……
宣谕使掌宣谕德意,不预他事,归即结罢。……
宣抚使不常置,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
都转运使转运使 副使 判官 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
提点刑狱公事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
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视岁之丰歉而为之敛散,以惠农民。凡役钱,产有厚薄则输有多寡。及给吏禄,亦视其执役之重轻难易以为之等。商有滞货,则官为敛之,复售于民,以平物价。皆总其政令,仍专举刺官吏之事。……
……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军、监亦如之。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岁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
通判……建隆四年(963),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职掌贰郡政①,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县令……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民以水旱流亡,则抚存安集之,无使失业。有孝悌行义闻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励风俗。
──[元]脱脱等《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
【解读】资料显示:①宋代的路较常设的机构有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制置使、宣谕使、宣抚使等不常置。②路的各机构互相牵制。安抚司掌一路军政、民政。转运使掌一路财政,同时又有监察一路官吏之责。提举刑狱公事主要管一路司法事务,同时也兼管监察一路官吏。提举常平司则管常平、义仓等。这四司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牵制。不仅是路这一级的行政权力一分为四,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权力都一分为几,如转运使与提举刑狱公事都有对官吏的监察权。提举常平司与转运使都有财权等。③知府虽然总理郡政,但受通判牵制,重要公文必须与通判连署才有效。通判虽是郡守的副手,但不是郡守的下属,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不为郡守所左右。
资料还表明:宋代地方行政制度仍实行郡县两级制。路的各机构已经有了行政权,不单纯是监察区,但尚未形成为州县之上的又一级行政区划,尚处在由单纯的监察区向一级行政组织的过渡阶段。
路的各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牵制,郡守与通判的互相牵制,目的都是通过地方分权而强化中央集权。
【注释】①倅贰郡政:为郡守的副职。
6.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
材料一: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州八,属府三,属州①九十一,属县三百四十六……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九、府三,属府二,属州三十六,军一,属县八十一。蛮夷种落,不在其数。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州二,属州五。……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三,属州十七,属县一百五十,管番民总管一……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领府二、司一、劝课使五。──[明]宋濂《元史》卷五八《地理志》
材料二: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明]宋濂《元史》卷九一《百官志》
【解读】两条资料说明:①元代国土比汉唐更辽阔。②太行山东、西与河北之地,谓之腹里,由中书省直接统治。③其他地区则设行中书省,地方行政区划实行行省、路(州、府)、属州(属府)、属县四级制或省、州(路、府)、县三级制。④行中书省类似于中央的中书省派出机构,设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平章政事位高权重,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注释】①单称“州”“府”的,即直属于中书省或行中书省,亦即与路平行。称“属州”的就是隶属于“路”“府”的州(即“路”“府”下属的州),称“属府”的就是隶属于“路”“州”的府(即“路”“州”下属的府)。
7.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
世祖即位,登用老成①,大新制作②……在外者,则有行省……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
──[明]宋濂《元史》卷八五《百官志》
【解读】上述资料表明:①元代职官与宋代相比,又有一些变化。②在地方,则设行省。行省之下则有路、府、 州、 县。 ③行省、 路、 府、 州、 县的长官为蒙古人, 掌实权。 这也反映了当时的民族矛盾。
【注释】①登用老成:登用老儒。②大新制作:大规模地修改典章制度。
8.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州、郡、县数目和元代行省、路、州、府、县数目简表
表一
年代
道、路、省
州数
郡国数
县、邑、道、侯国等
户数(万)
资料出处
西汉平帝(1—5)

13
103
1 587
1 223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
东汉顺帝(126—144)

13
105
1 180
969.9
《后汉书志》卷二三《郡国志》
南朝梁天监十年(511)

23
350
1 022

《隋书》卷二九《地理志》
南朝陈(557—589)

42
109
438
60
北齐天保(550—561)末

97
160
365
303
北周大象二年(580)

211
508
1 124

隋大业五年(609)


190
1 255
890.8
唐贞观十三年(639)
10道
358

1 551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
15道

328
1 573
841.3
宋开宝(968—975)末

297

1 086
309
《宋史》卷八五《地理志》
宋宣和四年(1122)
26路
288

1 234
表二
省别
路数

属府

属州
属县
其他
中书省
29
3
8
91
346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
7
1
12
10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12
7
1
34
182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4
5
27
12
88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9
3
2
36
81
军1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7
2
5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
37
2
3
54
47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30
1
2
26
143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18
9
13
78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30
3
3
13
17
150
安抚司15, 军3, 管番民总管1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
2
司1,劝课使5
小计:中书省1,行中书省11
183
24
11
62
300
1 125
安抚司15,军4,管番民总管1,司1,劝课使5
──根据《元史》卷五八至六三《地理志》记载所做的统计
【解读】上述二表概括地反映了自秦汉至宋元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①秦汉时期,除西汉末年与东汉末年短暂时间外,都是实行郡县两级制。州为监察区,不是行政组织。州数也比较固定,为13州。②东汉末起,州成为一级行政组织,地方行政制度变成州、郡、县三级制,州的数目也逐渐增多,远远超过原先的13州。③隋开皇初罢郡后,地方行政制度再变回两级制。这种情况基本上延续到唐末五代。在此期间,“州”与“郡”的叫法时有变化,同一个地方,有时叫做某州(多数为单名,如沙州),有时叫某某郡(多数为两字,如敦煌郡);称“州”时,其长官叫“刺史”,称“郡”时,其长官为太守。名称虽异,其实相同。④唐宋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基本上还是两级制,但在州郡之上设有“道”或“路”。道是监察区。由道演变出来的藩镇,不仅有兵权,而且有财权、行政权,实际上已经逐渐形成为州、郡之上的一级行政机构。但因为方镇置废不常,方镇的规模、权力也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所以还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组织。宋代“路”的划分比较固定,设于“路”的各种机构的职能也比较固定,更像是一级行政组织,但它的这些机构还是(至少说在名义上)中央政权的派出机构,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机构。所以,这一时期的“路”还处在由州县(或郡县)两级制向三级制发展的过渡环节。⑤到了元代,行省成为正式的一级行政机构,成为我国省制的开端。⑥比较隋初前后的地方行政区划数字,我们可以看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确实过滥,杨尚希建议的精简机构确实十分必要。
9.汉代皇帝制度
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史官记事曰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尧、舜称帝①,夏、殷、周称王。秦承周末,为汉驱除②,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汉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也。
──[东汉]蔡邕《蔡中郎集》卷一《独断》
【解读】蔡邕,东汉末的文学家、书法家,通经史。灵帝时,任议郎,曾上书论朝政阙失,遭诬陷而被流放。董卓专权时被迫为侍御史,官左中郎将,所以人称蔡中郎。后人辑其著作,成《蔡中郎集》。蔡邕《独断》一文概括了秦汉皇帝制度的由来及其专门用语。
资料显示:①“皇帝”这一称号的含义是“德兼三皇,功包五帝”,即古往今来最伟大、最权威的人物。②与皇帝制度相适应,出现一套只适用于皇帝的专门称呼,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③秦始皇创立的“皇帝”称号与这些专门用语,为汉代所沿用,实际上也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注释】①这里所谓的“天子”“皇”“帝”,都是后人所加的称呼,反映了后人的思想认识。当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这些称呼。②为汉驱除:为汉代清道,打前站
10.叔孙通为汉高祖制朝仪
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 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①。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②。传言“趋③”。殿下郎中侠陛④,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⑤;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帜传警⑥,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⑦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乃拜叔孙通为奉常,赐金五百斤。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九九《叔孙通传》
【解读】这条资料描述了叔孙通为刘邦制定朝会礼仪的经过,对了解秦汉皇帝制度很有参考价值。
汉五年(公元前202),刘邦称帝,叔孙通为刘邦制定了皇帝执位的礼仪。当时刘邦还觉得秦朝的礼仪太严格、太复杂而加以简化。后来,群臣饮酒争功喧闹,甚至拔剑击柱,刘邦看了很不高兴。叔孙通摸透刘邦的心理,便建议为刘邦制定朝仪。汉七年(公元前200)岁首朝会,按叔孙通制定的礼仪进行,刘邦前呼后拥而出,群臣震恐肃敬,不敢仰视,更不敢喧哗。刘邦很高兴,说今天我才体会到做皇帝的尊贵。叔孙通设计的君臣礼仪,有利于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统治秩序,深受历代封建统治者的赞赏,也为后世所遵行,影响深远。
资料显示:①汉承秦制,继承并发展了秦朝皇帝制度。②皇帝唯我独尊。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除了体现在他拥有最高权力和对臣下的生杀予夺权力等等之外,也体现在他在礼仪上的唯我独尊的地位。刘邦与群臣一起参加秦末农民起义,平日都是平起平坐。刘邦做了皇帝后,就要改变这种平等关系。叔孙通设计的礼仪,人为地拉开刘邦与其群臣的距离,使君臣的尊卑差别犹如天壤之别。
【注释】①当时以十月为岁首,所以年初的大朝会就安排在十月。②旗志:即旗帜。③趋:小步快走,表示尊敬。④侠陛:陛指宫殿的台阶;侠:通夹。⑤乡:通向。⑥皇帝车驾起动,左右侍帷幄者传呼“警”,以禁止他人通行。⑦觞(shānɡ):古代酒器
11.西汉三公的设置及其职权
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①。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②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
【解读】班固的《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的断代史,是研究西汉历史的重要资料。
这条资料显示:①西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西汉朝廷的三个最高官职。②丞相位高权重。丞相“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地位最高,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③太尉不常设,地位比丞相稍低。太尉和丞相一样,也是“金印紫绶”,但他只是“禄比丞相”,说明太尉的地位与丞相相近而略低。④太尉常不置。太尉虽说是“掌武事”,负责军务,但不常设,或者虽设置而无印绶,且不置官属。无印绶且不置官属,实际上形同虚设。⑤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与监察事务。御史大夫“银印青绶,掌副丞相”,说明其地位低于丞相。御史大夫虽然是“掌副丞相”,但他不是丞相的下属。御史大夫有自己的独立的机构与专门的职责。御史大夫的职责除协助丞相工作之外,还包括管理图籍(户口、地图等)、受公卿奏事、监察百官等。
透过这条资料,我们还可以看出:①皇帝之所以让监察机构的长官协助丞相工作,实际上含有牵制丞相之意,反映了皇权与相权既互相依赖,又有矛盾。②“汉承秦制”。西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的职权与设置情况,与秦朝相似。
【注释】①汉代以粮食为官吏的俸禄,因而“石”的多寡,也就表示官位的高低。三公为“万石”,亭长之类的,则是“斗食”吏。②比,有参照、视同、类同之意。从汉代的职官制度讲,“比”二千石的品级稍低于二千石。
12.西汉丞相位崇权重,但决定权在皇帝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其后匈奴王徐卢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①。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五七《周勃附子亚夫传》
【解读】这条资料记述了汉景帝时(公元前156~公元前141)丞相周亚夫执行相权的情况。皇太后要景帝封皇后兄王信为列侯,景帝说要和丞相商议。丞相周亚夫根据汉高祖的约定,认为王信无功不应封侯,景帝采纳了周亚夫的意见。不久,景帝要封匈奴降将为列侯,周亚夫不同意,景帝没有采纳。
这说明:①西汉丞相位崇权重,国家大政都要先听丞相的意见。②最后决定权还是掌握在皇帝手中。丞相的意见,皇帝可以听,也可以不听。
【注释】①列侯:爵名,秦汉实行二十等爵制,列侯为其中的最高爵位。
13.西汉皇帝与丞相的关系
材料一:韦贤以老病免,(魏)相遂代为丞相……宣帝始亲万机,厉精为治,练群臣,核名实,而(魏)相总领众职,甚称上意。……时丙吉为御史大夫,同心辅政,上皆重之。
──[东汉]班固《汉书》卷七四《魏相传》
材料二:时上方兴功业,娄①举贤良。弘自见为举首②,起徒步③,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阁④以延贤人与参谋议。……(公孙弘)凡为丞相御史六岁,年八十,终丞相位。其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继踵为丞相。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以惇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⑤云。
──[东汉]班固《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
材料三:(翟)方进知⑥能有余,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缘饬法律,号为通明相,天子甚器重之,奏事亡不当意⑦,内求人主微指以固其位。……为相九岁,绥和二年春,荧惑守心⑧……方进忧之,不知所出。会郎贲丽善为星⑨,言大臣宜当之。上乃召见方进。还归,未及引决,上遂赐册曰:“皇帝问丞相:……惟君登位,于今十年,灾害并臻,民被饥饿……断狱岁岁多前。上书言事,交错道路,怀奸朋党,相为隐蔽,皆亡忠虑,群下凶凶,更相嫉妒,其咎安在?观君之治,无欲辅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间者郡国谷虽颇孰,百姓不足者尚众,前去⑩城郭,未能尽还,夙夜未尝忘焉。朕惟往时之用,与今一也,百僚用度各有数。君不量多少,一听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请一切增赋,税城郭堧及园田,过更,算马牛羊,增益盐铁,变更无常。朕既不明,随奏许可。后议者以为不便,制诏下君。君云卖酒醪,后请止。未尽月,复奏议令卖酒醪。朕诚怪君,何持容容之计,无忠固意,将何以辅朕帅道群下?而欲久蒙显尊之位,岂不难哉。……君审处焉。”方进即日自杀。上秘之,遣九卿册赠以丞相高陵侯印绶……天子亲临吊者数至,礼赐异于它相故事。
──[东汉]班固《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
【解读】以上三条资料都反映了西汉时期皇帝与丞相的关系。丞相虽然位崇权重,但其命运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皇帝既可以让丞相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享尽人间富贵,也可以随时置之于死地。魏相为丞相,丙吉为御史大夫时,君臣关系融洽,魏相、丙吉“同心辅政”,宣帝也很尊重他俩。公孙弘为丞相,为汉武帝所重用。继他之后的六位丞相,除石庆外,都不得善终。汉成帝时丞相翟方进很有才干,成帝也很器重他,但当出现天文异常现象,以为当有大臣以应“天谴”时,成帝就毫不犹豫地把近年来的“灾害并臻,民被饥饿”“税城郭堧及园田,过更,算马牛羊”,以及增盐铁税、酒专卖政策的时兴时废等的责任统统推给翟方进(“税城郭堧及园田,过更,算马牛羊”,以及增盐铁税、实行酒专卖行等,原先都是汉成帝同意的),逼令翟方进自杀(先是讽谕翟方进自杀,翟方进犹豫不决,成帝便进而赐册书切责,使他不得不自杀)。翟方进死后,汉成帝又多次亲临吊唁,“礼赐异于它相故事”,即表明翟方进死于无辜。
【注释】①娄:古屡字。②元光五年(公元前129),公孙弘以贤良文学对策第一入仕为博士。③公孙弘入仕前为布衣平民,家贫,牧豕海上,所以说“起徒步”。④东阁:东向开的小门。⑤伏诛:处死。⑥知:通智。⑦亡不当意:无不当意。⑧荧惑守心:“荧惑”与“心”都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术语。荧惑,即今火星;心,也是一种星名,为二十八宿之一。“荧惑守心”表示一种当时认为不正常的天文现象。⑨善为星:善于星宿之说。⑩去:离开。城郭堧(nuán):指城郭旁的空地。容容之计:指没有主见,随众上下。忠:指忠君;固:指固守。道:通导。故事:指旧例、惯例。
14.两汉时期的尚书、侍中、中书
材料一: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①,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
材料二: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丞一人,比千石。太医令一人,六百石。……太官令一人,六百石。……守宫令一人,六百石。……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尚书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尚书六人,六百石。
──[晋]司马彪《后汉书志》卷二六《百官志》
材料三:少府,秦官。汉因之,是为九卿,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后汉少府卿一人,掌中服御之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朝贺则给璧②。凡中书谒者,尚书令、仆,侍中,中常侍,黄门,御史中丞以下皆属焉。
──[唐]杜佑《通典》卷二七《职官》
材料四:侍中者……本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汉侍中为加官。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为加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③,诸曹受尚书事……
中书之官旧矣,谓之中书省,自魏晋始焉。……其所置中书之名,因汉武帝游宴后庭,始以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萧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更置士人……
──[唐]杜佑《通典》卷二一《职官》
材料五:秦变周法,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置尚书于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汉初因之。武、宣之后,稍以委任。及光武亲总吏职,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府④。尚书令为端揆⑤之官,魏晋以来其任尤重。
──[唐]李林甫《唐六典》卷一《尚书省》
【解读】晋司马彪《后汉书志》原为《续汉书》之《志》,是研究东汉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因为范晔的《后汉书》没有志,所以后人就把司马彪的《续汉书》的《志》放在《后汉书》之后,成为《后汉书志》。唐杜佑编撰的《通典》是我国第一部典章制度通史,是研究中唐以前典章制度沿革的重要史籍。《唐六典》是唐代李林甫领衔官修的一部行政法典,通过介绍唐代的机构设置与各种职官的职能,介绍唐代的各种典章制度,对研究唐代典章制度很有参考价值。《唐六典》在叙述唐代典章制度沿革之前,一般都会追述唐代以前的相关制度的沿革情况,因而对于研究唐以前典章制度沿革情况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以上五条资料都反映了两汉时期在宫中设尚书、中书谒者、侍中的情况。资料表明:①其时尚书、中书谒者、侍中等都是地位不高的皇帝身边的人。其时尚书、中书谒者、侍中等都只是少府机构的下属。少府主管皇室财政,是为皇帝私人服务的机构,其属官尚书、中书谒者、侍中等,也是为皇帝私人服务的,他们或为皇帝通章奏,或为皇帝管理文书档案,或侍奉皇帝饮食起居。②位卑但显要。除侍中为加官外,尚书令、仆,中书谒者令、仆,尚书的品级都很低。尚书令,“一千石”,远低于郡守与九卿;尚书仆射、尚书,“六百石”,级别仅相当于县令。但因为他们是皇帝的亲信,所以很显要。如材料三、材料四所示:汉武帝以前,尚书只是通章奏而已,没有什么权力。汉武帝、汉宣帝以后,“稍以委任”尚书,尚书的作用渐大。汉元帝时,中书谒者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地位已很显要,大臣萧望之对此倾向虽很不满,但也以为中书已是“政本”,对其人选应该慎重。东汉光武帝时三公被架空,皇帝与尚书决策后,才交给三公去办理。尚书成为实际的宰相,三公反而只是执行者。
透过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看到,皇帝与宰相之间存在既互相依赖又有矛盾的历史实际。皇帝需要宰相帮助他治理国家(秦与西汉,皇帝依赖丞相总领百官、决天下大事,东汉光武帝与尚书决策后还要交给三府去办),但又顾忌宰相权力太大,所以又于宫中用亲信担任尚书令、丞等,作为皇帝的参谋、顾问,对宰相进行牵制。这样逐渐形成与三公九卿相对的所谓的“中朝”。尚书令也因此由最初的只是“掌通章奏而已”的皇帝身边人,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终于发展为真正的宰相,成为“外朝”的百官之首。
【注释】①共养:通供养。西汉主管财政收支的机构主要有两个:大司农收供军国之用,少府收供皇室之用。②朝贺则给璧:分发璧玉给朝贺者。③禁中:即宫中。④三府:即指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之府,也作为三公的简称。⑤端:详审,并有最终意思;揆(kuǐ):筹划、管理。端揆,意指百官之首。因为宰相为百官之首,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尚书令为宰相,所以端揆也就成为宰相或尚书令的别称。
15.东汉陈忠论其时三公有责无权
时三府任轻,机事①专委尚书,而灾眚变咎②,辄切免公台③。忠以为非国旧体,上疏谏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故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为起④,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⑤。汉典旧事⑥,丞相所请,靡有不听⑦。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陈忠传》
【解读】范晔著《后汉书》是继《汉书》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是研究东汉历史的主要参考资料。这是《后汉书》记载东汉安帝(107—125年在位)时,尚书仆射陈忠奏疏中的一段。“时三府任轻,机事专委尚书,而灾眚变咎,辄切免公台”,是《后汉书》介绍陈忠上奏疏的背景,以下则是陈忠奏疏的主要内容。陈忠认为:①过去的丞相、三公,位高权重,受到尊敬,连帝王也待之以礼,“在舆为下,御坐为起”,丞相的建议请求,皇帝一般都会采纳。②现在的三公,有名无实。重大事情专委尚书去办,官吏的选拔与奖惩,也由尚书负责,尚书的权力超过三公。
资料显示:当时三公的权力虽被尚书侵蚀,没有多大实权,却仍有宰相的名义,并承担宰臣的责任,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常归罪于三公,动辄加以罢免。
【注释】①机事:机密之事、机要之事,此处指大政方针等要事。②灾眚(shěng)变咎:灾害变故。眚:灾异。③切免:切责罢免。公台:指三公府。④在舆为下,御坐为起:皇帝坐的车叫乘舆。西汉惯例,皇帝坐车时遇到丞相,要下车示敬,然后再上车。皇帝在朝廷见到丞相,要先站起来,然后再坐下。王见冢宰,“在舆为下,御坐为起”原是先秦礼节,秦汉建立皇帝制度后,沿袭这一礼节。⑤董是非:督察是非。⑥旧事:惯例。⑦靡(mǐ)有不听:没有不听。靡:无。
16.杜佑和马端临论东汉魏晋宰相制度的变化
光武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于叔世①,事归台阁。论道之官②,只备员而已。魏与吴蜀亦多依汉制,晋氏继及,大抵略同。……魏改丞相为司徒。而文帝复置中书监、令,并掌机密,自是中书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又置大丞相及相国。……后魏、北齐亦置丞相,俱为宰相。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
──[唐]杜佑《通典》卷一九《职官》
按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尚书始为机衡之任。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至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而三公遂为具员。……盖是时凡任中书者,皆运筹帷幄佐命移祚之人;凡任三公者,皆备员高位畏权远势之人,而三公之失权任,中书之秉机要,自此判矣。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九《职官》
【解读】唐朝杜佑编撰的《通典》与元朝马端临编撰的《文献通考》都是叙述我国典章制度沿革的重要史籍,也都谈到东汉至魏晋时期宰相制度的变化情况。
由于东汉至魏晋,时间跨度近三百年,三公职权的变化比较大,所以史家对这一时期三公与台阁权力的实际情况认识不太一致。杜佑认为,东汉时,三公已是备员;马端临则认为,东汉时期虽然事归台阁,但尚书还只是预闻政事,并未尽夺三公职权,到魏晋以后,三公才是备员。杜佑认为魏晋南朝,中书长官“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北魏北齐,“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马端临也认为魏晋南朝,中书长官是宰相,而对魏晋南北朝时期门下省长官是否是宰相,则未置一词。
虽然杜佑与马端临的看法不一致,但综观上引两条资料,以及上引《唐六典》与《后汉书·陈忠传》提供的资料,我们仍可清楚地看到,东汉时起,总的发展趋势是,三公的实权越来越小,尚书的权力越来越大,并最后取代三公成为宰相。中书省长官常参加决策活动,也握有宰相的权力。北魏、北齐,门下省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发展到唐朝,便形成为尚书、中书、门下并立的三省制。
【注释】①洎于叔世:及至末年。②唐代三公为“论道之官”,此处“论道之官”即特指三公。
17.司马光论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的演变
西汉以丞相总百官,而九卿分治天下之事。光武中兴,身亲庶务,事归台阁,尚书始重,而汉公卿稍已失职矣。及魏武①佐汉,初建魏国,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②受禅,改尚书为中书。有令有监,而亦不废尚书。然中书亲近,而尚书疏外矣。东晋以后,天子以侍中常在左右,多与之议政事,不独任中书,于是又有门下,而中书权始分矣。降及南北朝,大抵皆循此制。
──[宋]赵汝愚《宋名臣奏议》卷四七,司马光《上哲宗乞合两省为一》
【解读】司马光是宋代著名的政治家和史学家,曾主编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从司马光的奏疏可以看出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的演变趋势:①西汉丞相为百官之首,大权在握。②东汉的尚书逐渐侵夺公卿权力。③曹魏时期,中书开始抬头,尚书的权力渐被侵蚀。④东晋以后,门下省开始抬头,中书的权力又被分割。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演变的规律是:①皇帝总是利用自己的身边亲信来分割相权。②相权一次又一次被分割,相权越来越分散。③相权的一次又一次被分割,而宰相的职务并未被取消,体现了皇权与相权既互相依赖又有矛盾。
【注释】①魏武:指曹操。②文帝:此处指魏文帝曹丕。
18.隋唐三公只是荣誉职位
太尉一人,正一品。司徒一人,正一品。司空一人,正一品①。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然周汉已来,代存其任②。自隋文帝罢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亲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唐六典》卷一《三公》
【解读】说明:①隋唐时期仍有“三公”,而且级别很高,都是正一品。②隋唐时期的三公只是“论道之官”,务虚不务实。名义上是“无所不统”,实际上是“无所统”、“但存其名位” 的荣誉职务。③正因为隋唐三公只是“但存其名位” 的荣誉职务,所以没有僚属,没有办事机构。
联系东汉与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与尚书职权的消长情况,可以看出,隋唐时期三公已沦为没有任何实权的荣誉职务,与东汉与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职权的演变趋势是一致的,符合我国封建社会的一般规律,即级别最高的职官,往往是没有实权的荣誉职位。
【注释】①唐代的官吏的级别分为九品三十阶,以正一品为最高。②代存其任:即世存其任。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改“世”为“代”。
19.隋唐时期宰相制度的演变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①,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②,“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四六《职官志》
【解读】《新唐书》是继《旧唐书》之后由欧阳修领衔官修的又一部唐代的纪传体断代史。因五代后晋刘昫领衔官修的《唐书》编修在前,就叫《旧唐书》;欧阳修领衔官修的《唐书》编修在后,就叫《新唐书》。这两部书习惯上被合称为“两唐书”或新旧《唐书》。新旧《唐书》各有长处,都是研究唐代历史的主要参考资料。
这段资料反映了隋唐时期宰相制度演变的基本轮廓:①最初是三省长官(尚书令1人,中书令2人,侍中2人,共5人)共议国政,为宰相。后来据说是因为唐太宗曾任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于是便以尚书省的副职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同为宰相。后又以中书令、侍中“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为名,让其他官吏以“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义成为宰相。②政事堂为众宰相的办公会议场所。唐初开始设政事堂,说明唐代的决策机构采取集体办公形式。③政事堂最初设于门下省,后移到中书省。这一事实,又表明门下省、中书省长官的决策权逐渐扩大,尚书省长官的决策权逐渐缩小。发展到后来,也就是尚书省的长官退出宰相行列。
【注释】①隋朝除隋炀帝“外示殊礼,内情甚薄”,于大业元年(605)一度任命杨素为尚书令外,未曾任命他人为尚书令。时杨素已病重,实际上未就职。唐朝只任命过两人为尚书令。其一是唐高祖李渊曾任命其子李世民为尚书令,但他只是挂名而已;另一是安史之乱后唐代宗命平叛功臣郭子仪为尚书令,郭子仪以“太宗昔居藩邸,尝践此官,累圣相承,旷而不置”为由,辞不受。此外再未任命过尚书令。②安史之乱后,中书令与侍中一般也不设,而以中书省的副职中书侍郎、门下省的副职门下侍郎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的长官,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义入相
20.唐代三省的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尚书省领二十四司,尚书令一员。正二品。武德中,太宗为之,自是阙而不置。令总领百官,仪刑端揆①,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左右仆射各一员,从二品。……掌统理六官,纲纪庶务,以贰②令之职。自不置令,仆射总判省事。……凡京师诸司,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必由于都省以遣之。……
门下省侍中二员。……武德定令,侍中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升为正二品。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永淳二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也。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缉熙皇极③,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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