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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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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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单选题
1.张甲和李某婚后有房屋一间、存款若干。李某去世两年后,张甲也去世,张甲生前留有遗嘱,房屋留给其子张乙(已成年),所有存款赠予侄女张丙。张乙和张丙就遗嘱问题发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效力优先法定继承,赠予张丙的存款受法律保护
B.张甲赠与张丙的行为无效,其所有遗产应由张乙继承
C.张乙和张丙同为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应均分遗产
D.张丙没有继承权,可以获得其部分存款属于遗赠
2.对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杭州的叶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叶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公正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菊英;另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给保姆吴菊英。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吴菊英索要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叶先生的全部遗产判给自己,并要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归还拿走的字画。
①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吴菊英可以获得住房所有权
②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叶家的女儿拥有优先继承权
③前后两份遗嘱并不矛盾,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
④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我们都没有配偶和子女,我们能立遗嘱将房子给我另外两个姐妹吗 ”三名中年女子来到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当事人拿出办理遗嘱公证所需的资料交给公证人员并将她们的疑虑告知公证人员。公证员的回答应该是( )
A.可以,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B.可以,兄弟姐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符合遗嘱的受益人要求
C.不可以,兄弟姐妹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D.不可以,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不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王乙与王丙兄妹均拒绝着养89岁高龄的父亲王甲。王甲不得已,只好与村委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王甲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的房屋遗赠村委会,村委会负责王甲生养死养。之后村委会负担起扶养王甲的责任,并在甲去世后要普处理后事。此时王乙与王再又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力争王甲遗产的继承权。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合法继承该房产
②王甲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
③王乙与王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获得该房产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下图为名著《红楼梦》中荣国府人物亲属关系(部分)。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贾宝玉可以与__________结婚;林黛玉在贾敏和林如海去世后去世,其遗产可由__________继承。( )
A.贾迎春、贾环 B.贾探春、贾政 C.史湘云、贾母 D.林黛玉、贾琏
6.2023年10月1日,姐姐出嫁后,孤身一人的小王与邻村的小张办了婚宴,小张搬来与小王一起居住,未迁户口,也未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1月26日小王因病去世,患病期间小张对小王精心照料。小王生前留下自书遗嘱,表示其所有财产包括父母去世后继承的本村房产均由小张继承,小王的姐姐对此提出异议。本案中( )
①小王的自书遗嘱真实有效,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②小王已出嫁的姐姐是其法定继承人,小张不是
③小张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小王的部分遗产
④若二人已登记,则小张可继承小王本村的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钟某与连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若干年后连某去世,次年钟某女儿意外去世,遗有一女已成年。钟某曾对邻居王某说过自己名下的房产将来让儿子继承,可是儿子对年迈的父亲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钟某的生活起居主要由外孙女照顾。钟某去世后,对其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邻居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应按遗嘱继承遗产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钟某的遗产
③儿子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钟某的遗产
④外孙女不属于钟某的法定继承人,没有遗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2年11月,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与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9.王某死亡后,其遗产包括( )
A.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收益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C.拾得的遗失物 D.个人所获得的稿费、奖金
10.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关于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不平等的
③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也灭失
④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谢某是卢某的养子。卢某于2022年去世。卢某离异多年,同时也未生育子女,其父母及兄妹先于其去世。谢某在1982年6月由卢某收养(由同村长辈见证,谢某改名为卢某某记入族谱、上户口)。之后,卢某帮卢某某改回原姓名谢某。卢某与谢某一直共同生活,卢某的丧葬事宜也是由谢某操办的。对于卢某的遗产( )
①卢小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②由谢某与卢小某共同继承
③只有谢某有继承权
④卢小某可代替其父亲获得部分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曾某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孙某与丁系母子关系。丁30岁时,曾某与孙某登记结婚,曾某、孙某与丁共同生活10余年。曾某与孙某均患有重病,丁履行了赡养义务。曾某去世,其单位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万元。围绕这16万元的分配,家属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丙系曾某的子女,享有优先于继母孙某的继承权
②本案的继承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
③遗孀孙某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可享有更多分配份额
④继子女丁与曾某共同生活且履行了赡养义务,具有分配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刘某和汪某育有一子(刘甲)一女(刘乙)。刘某与妻子共有1套房屋,以及刘某婚前购买古董花瓶1只(现增值40万)。刘某通过录音录像立下遗嘱:住房归刘甲,古董花瓶归刘乙,并邀请村支书和村主任见证。2024年1月,刘某去世时,尚有80万个人债务。据此可知( )
A.古董花瓶增值部分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刘某去世后,汪某、刘甲、刘乙应偿还其债务
C.录音录像遗嘱因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见证而生效
D.因刘某无权擅自处分所购房屋,遗嘱部分无效
14.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遗嘱,后续发展如下: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自书遗嘱为准,故孙某儿子应该继承遗产
B.因孙某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故以上遗嘱均无效,孙某儿女应该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
C.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最后遗嘱,故孙某女儿应该继承遗产
D.打印遗嘱时有社区干部在场故该遗嘱有效,孙某侄子应继承遗产,老张可以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
15.钟某与其妻徐某共同生育一女钟甲。徐某过世后,钟某将夫妻两人辛勤劳动攒下的积蓄共计26000余元交钟甲保管。但钟某病重期间,钟甲却对其置之不理,致使其生活上无人照料,就医看病等方面无法得到保障。后钟某与外孙李乙(钟甲的儿子)协商,确定由李乙作为钟某的意定监护人。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钟甲对钟某的赡养义务因李乙成为意定监护人而消失
②李乙成为钟某的意定监护人,需要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约定
③钟某可以立下自书遗嘱,由李乙继承26000余元财产
④通过协商方式确定钟某意定监护人,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王某育有二子二女。1961年王某离婚后,四个子女(均健康)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王某在弟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继承的方式,目的是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③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王某的财产应当由居委会和王某的四个儿女共同处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二、主观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据统计,我国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惬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简要说明用哪些办法可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惬意。
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先生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
你认为李先生的做法对吗?李先生的子女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吗?为什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婧婧。婧婧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婧婧”。婧婧的爷爷奶奶只有甲一个儿子,他们怕儿媳带着孙女改嫁,到时候人财两空,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请请的爷爷奶奶将儿媳乙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婧婧的爷爷奶提出了以下几点主张:
①甲留口头遗嘱时没有家人在场,是无效的。要求按法定继承继承甲的遗产。
②甲乙婚后购买70万元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还有存款60万元和赔偿款80万元,要求分割以上遗产。
③婧婧的爷爷奶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婧婧爷爷奶的主张吗?为什么?
20.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镜头一 甲上初中的儿子小江,在学校召开运动会时,与同学小壮打闹玩耍,致右腿骨折。后经医院手术治疗痊愈,甲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数万元。因未能协商解决,甲将小壮父母诉至法院。
镜头二 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乙继承。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乙的妹妹继承。乙父去世以后,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甲、乙两人的主张?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
【详解】A:张甲生前立有遗嘱,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需要进行析产,存款中有部分不是张甲的个人遗产,不能说赠与张丙的存款都受法律保护,A排除。
B:张甲赠与张丙的行为部分无效,张甲的遗产应全部由张乙继承的说法错误,B排除。
C:张丙是张甲的侄女,不属于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能均分遗产,需要根据遗嘱获得部分遗产,C错误。
D:张丙是张甲的侄女,不属于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张丙获得张甲的部分存款属于遗赠,D入选。
故本题选D。
2.D
【详解】①:吴菊英是通过叶先生的遗嘱获得遗赠,而不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错误。
②:叶先生通过遗嘱分配财产,不涉及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不符合题意。
③:叶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③符合题意。
④:该份遗赠优于法定继承,叶先生通过遗嘱将财产遗赠给保姆,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A
【详解】AC: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A说法正确,C说法错误。
B: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B说法错误。
D: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没有配偶和子女的,给自己兄弟姐妹有利于家庭和睦,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4.C
【详解】①: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从而获得该房产,但不是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①错误。
②④:王甲与村委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②④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王乙与王丙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可获得该房产,③错误。
故本题选C。
5.C
【详解】C: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图中可见贾宝玉只与史湘云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贾母是林黛玉的外祖母,是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林黛玉在贾敏和林如海去世后去世,其遗产可由贾母继承,C正确。
ABD:贾迎春、贾探春、林黛玉与贾宝玉属于旁系三代,按民法典不能结婚,贾环、贾政、贾琏,不是林黛玉遗产的法定继承人,ABD排除。
故本题选C。
6.C
【详解】①④: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小张未迁户口,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故小王的自书遗嘱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①④错误。
②:材料可见小王父母均已去世,其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因未进行结婚登记,不是小王的法定继承人,②正确。
③:小王的自书遗嘱属于遗赠性质。小王患病期间,小张对小王进行了精心照料,因此,小张可通过遗赠获得小王的部分遗产,③正确。
故本题选C。
7.C
【详解】①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钟某的遗嘱只有一位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定人数,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遗产,②符合题意,①说法错误。
③: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钟某的儿子,有继承权,但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③符合题意。
④:钟某的女儿先于钟某死亡,钟某的外孙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分配钟某的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8.C
【详解】A: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遗赠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A不符合题意。
B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该口头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杨某口头赠与张某房产有效,因张某与杨某无血缘关系,因此张某是通过遗赠获得的该房产,BD不符合题意。
C: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这说明杨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的房产,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9.D
【详解】A: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收益不合法,不属于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A错误。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不属于公民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B错误。
C:拾得的遗失物的所有权不属于王某,所以不是王某的所有物,不能作为遗产,C错误。
D: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个人所获得的稿费、奖金属于合法收入,且属于个人财产,能作为遗产,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0.B
【详解】①④:根据民法典可知,继承人既可以享受权利还要履行义务,要做到债务清偿责任。继承遗产需要首先从共同财产中析出个人合法财产,故①④符合题意。
②: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平等的,故②表述错误。
③: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没有消失,要以其遗产为限度进行偿还,故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11.A
【详解】①: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①正确。
②③:谢某是卢某的养子,与谢某一直共同生活,卢某的丧葬事宜也是由谢某操办的,故谢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卢某的遗产应全部由谢某继承,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能与谢某共同继承,②不选,③正确。
④:谢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卢小某的父亲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故卢小某不可以代替其父亲获得部分财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2.D
【详解】①:甲、乙、丙、孙某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甲、乙、丙不享有优先于孙某的继承权,故①表述错误。
②: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故②表述错误。
③:曾某的遗孀孙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又具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依法可以享有更多分配份额,③正确。
④:曾某的继子女丁与曾某共同生活且履行了赡养义务,所以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分配遗产的资格,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3.D
【详解】A:古董花瓶40万属于自然增值,属于刘某个人财产,A错误。
B: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范围内,继承人需要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如果刘甲、刘乙同意继承财产,则刘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刘甲、刘乙承担清偿责任,B错误。
C:刘某的录音录像虽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但因刘某不具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而部分无效,C错误。
D: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刘某与妻子共有1套房屋,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正确。
故本题选D。
14.C
【详解】AB: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有效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并且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最后遗嘱,故孙某女儿应该继承遗产,但并不是因为法定继承,AB错误。
C: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孙某的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最后遗嘱,故该口头遗嘱有效,孙某女儿应该继承遗产,C符合题意。
D:打印遗嘱也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最后无法得到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D排除。
故本题选C。
15.C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钟甲对钟某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李乙成为监护人而消失,①说法错误。
②:李乙成为钟某的监护人,需要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②符合题意。
③:26000余元是夫妻共同财产,钟某需要析产后再做处理,而且如果钟甲健在,对于钟某的遗产,李乙没有继承权,③说法错误。
④:法院根据钟某意愿,组织协商确定钟某意定监护人,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6.B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属于赠与,不属于继承,①说法错误。
②③:王某在其弟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抚养协议,该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可见,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②③符合题意。
④:王某与居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尽到了遗赠扶养人的义务,反观王某的四个子女却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因此,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7.①成年子女要切实履行赡养扶助老年人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藉慰、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②通过成年意定监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③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者履行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分析】背景素材: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考点考查:家庭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据统计,我国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可联系教材知识成年子女要切实履行赡养扶助老年人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藉慰、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关键词②: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可联系教材知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者履行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关键词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惬意→可联系教材知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1)李先生的做法对。理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只要协议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没有权力干涉。
(2)李先生的子女不可以随时终止协议。理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三是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四是监护人辞去监护;五是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不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分析】背景素材:制定邻居为监护人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先生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只要协议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没有权力干涉。
关键词②: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李先生的子女是否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监护丧失监护能力;三是监护或被监护人死亡;四是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不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婧婧”这句话属于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现场抢救的5名医护人员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且人数在两人以上,甲的遗嘱有效。②继承遗产时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房产、轿车、存款均是在与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甲的遗产包括房产、轿车、存款的各一半。③婧婧的爷爷奶奶可以分得部分遗产。遗嘱人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的份额,婧婧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先按法定继承保留婧婧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后按口头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站在法官的立场上,回答是否支持婧婧爷爷奶奶的主张,并说明原因。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主要考查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婧婧”→可联系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遗嘱有效。
关键词②:甲乙婚后购买70万元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还有存款60万元和赔偿款80万元,婧婧的爷爷奶奶要求分割以上遗产→可联系继承遗产时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甲的遗产包括房产、轿车、存款的各一半。
关键词③:婧婧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联系遗嘱人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的份额,婧婧的爷爷奶奶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关键词④:婧婧的爷爷奶奶要求婧婧归自己抚养,解除婧婧妈妈的监护权,理由是儿媳日后一定会带着婧婧改嫁,对婧婧的成长不利→可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角度,婧婧的抚养权归其母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小壮侵害了甲子小江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初中生小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②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乙的妹妹继承,所以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以案说法,以法说理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及侵权责任、遗嘱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主体为法官、知识限定为人身权利、侵权及侵权责任、遗嘱继承,要求分析是否支持甲、乙两人的主张并说明理由。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江与同学小壮打闹玩耍,致右腿骨折→可联系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关键词②:甲上初中的儿子小江、甲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可联系侵权及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曾立有公证遗嘱,后立口头遗嘱→可联系遗嘱继承: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关键词④:①②和③→可联系侵权及侵权责任、遗嘱继承:甲乙的主张均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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