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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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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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单选题
1.原告谢某有一个长相甜美可爱的10岁女儿,他经常在视频号发布女儿的生活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一天,谢某被好友告知,某幼儿服装公司从2024年1月开始,用“AI换脸”技术将产品广告视频模特换成其女儿的头像。谢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谢某女儿,客体是照片和视频
②服装公司侵犯了谢某女儿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谢某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权利仍受法律保护
④原告负有举证责任,有力促使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审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某村村民李某采用土地流转方式签订了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用来种植大葱,第二年承包地种植的大葱产量明显下降,经鉴定,因临焦化厂太近,该田地土壤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标准。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化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焦化厂败诉。本案中( )
①焦化厂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②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若李某经济困难,人民法院可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预制菜就是预先做好的半成品菜,厂商通过中央厨房提前把菜加工好,然后再把这些菜冷冻或者真空包装起来进行售卖。预制菜在时代需求和国家政策的共同推动下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但也存在诸多负面的网络舆情。以下是网上关于预制菜的部分舆情摘要:
◇舆论一:网友反映不少线下餐饮店老板使用预制菜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 ◇舆论二:网友爆料购买预制菜的实际货品与商家图片网页宣传内容不符; ◇舆论三:商家经常擅自取消订单,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损失等难度大。
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针对舆论二的维权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②针对预制菜企业的诉讼,被告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③餐饮店应遵循诚信原则,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商家如果擅自取消订单,必须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刘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7岁的徐某跟随祖母王某在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牵引该犬出行,王某和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面部,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本案中( )
①刘某作为阿拉斯加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徐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没有任何过错
③徐某被抓伤是其逗犬造成的,徐某存在过错,刘某不应承担责任
④徐某对被抓伤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居住在某小区的张先生家空调外挂机位置的墙皮脱落,脱落的墙皮从13楼落下砸坏停在楼下的车辆。被砸车辆的车主吴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张先生认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拒绝单独赔偿。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②张先生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吴女士对自己的诉讼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④该物业公司需要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微信办公”算不算加班 李女士曾入职某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岗位。李女士主张某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加班费等。李女士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李女士就此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等证据。一审法院对李女士的主张未予支持,北京三中院二审改判支持李女士加班费3万元。下列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通过再审改判维护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②李女士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再诉至法院
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李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证
④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某公司理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王某儿子(12岁)在使用父亲手机玩游戏(游戏账号为父亲账号)的过程中为追求理想的游戏效果,在20天之内挥霍掉母亲用于治病的20万元用于充值购买道具,充值过程不需要人脸识别。王某要求游戏平台全额退款遭到拒绝,王某遂诉至法院。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儿子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购买道具构成有效的合同关系
②游戏平台未能有效识别用户年龄而接受大额充值,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王某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在诉讼中与被告协商责任的承担比例
④合同系以电子形式订立,王某可以将转账记录作为书证提交给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某民办高中为吸引生源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万-30万元奖励”。三年后,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大学后要求学校支付奖励,学校以招生简章印刷错误为由拒绝支付,小王提起诉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属要约邀请
B.小王可以将招生简章作为维权的证据
C.小王未对要约承诺,学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D.招生简章印刷错误属不可抗力,需及时通知小王
9.对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杨某系某建筑公司员工,在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杨某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结果,建筑公司不服该认定提起了诉讼,可是又找不到更有力的证据。
①不服认定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
②杨某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没有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
③相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能力相对较弱
④诉讼要解决的是人社局认定工伤的决定是否合法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4年3月10河北省邯郸市一名13岁的初中生被三个未成年人残忍谋杀。目前这三个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②未成年人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③刑事公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④该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1年11月2日,因违反《产品质量法》,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296元;没收违法所得1765.2元。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想通过诉讼解决,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承担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
③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可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请行政复议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若该公司发现判决有错误,有权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蒋某成(2016年生)与唐某怡(2016年生)系居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2023年8月23日,蒋某成和唐某怡在小区内未注水的泳池边行走时,唐某怡伸手推了走在自己身前的蒋某成致使蒋某成掉入泳池内并受伤。蒋某成母亲孙某连到场后立马报警。蒋某成在受伤之后,在某医院接受检查治疗,诊断结果为左尺骨鹰嘴骨折,伤后护理期为60日。但是唐某怡的父母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费用。据此,孙某连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下列对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①蒋某成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犯
②唐某怡的父母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③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④唐某怡的亲属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唐某怡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甲地王某和乙地张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王某向张某交付了4万元定金。张某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给王某带来了约5万元的实际损失。两人协商赔偿无果后,王某决定诉诸法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追加赔偿损失1万元
②王某未经商事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根据“谁主张这举证”原则,全部举证责任应由王某承担
④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赵某经营一保健品店,为增加营业收入,对本店销售的保健品的性能、功能和用户评价等采取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欺骗、误导消费者,造成许多老年人上当受骗。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做出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赵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做出行政处罚的证据
④赵某采取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②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③小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明应履行好抚养、教育、监护义务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6.刘某通过微信认识周某。双方认识不久,周某便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刘某借款。刘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周某转款15669元,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而周某认为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经过调查,法院作出周某返还微信转账,无需偿还微信红包的判决。法院作出此判决是基于( )
①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无需返还
②周某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刘某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
③微信转账是微信付款功能,性质更接近于借款
④判决生效后,刘某如果不服可随时启动二审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孔某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员告知要通过手机扫码方式进行点餐并结账。孔某发现,按照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在整个过程中,服务员并未告知任何其他信息。由此,孔某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商家是否构成侵权。
(2)有人说,诉讼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孔某通过诉讼,一定能维权成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该观点。
18.李某从甲地乘车去乙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而让李某下车,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案例中的李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谁担当举证责任?
(2)(辨析与评价·法治意识)李某为什么会败诉?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认为R公司、Q公司生产销售的包子产品外形与自己的专利产品构成近似,涉嫌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Y食品有限公司将R、Q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成立,两被告应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的包子产品,其中R公司须赔偿Y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103万元。R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一份来自日本某网站上公开的图片,进行现有设计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R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其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对Y公司关于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本案诉讼活动中,诉讼当事人行使了什么权利?当事人还享有哪些权利?原告和被告为什么要出示证据?
20.一瓶小小的辣椒酱,它不仅仅是人们餐桌上的灵魂,更折射出了相关企业背后的生存与发展,温暖与希望。
【困境】龙头企业债台高筑
成立于2011年的贵州遵义某食品有限公司最大年产能达到4000万元,一度成为遵义市和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然而公司创始人“开启扩张之路”的决定,让该公司走到了破产重整的境地。通过自筹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8000多万元,公司扩张规模就达到了之前的30倍。看似光鲜的扩张之路,却突然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债台高筑。截至2021年8月,公司负债已高达约9000万元,出现大量合同违约,已经无法正常运转,该公司一直在被追债和上法庭当被告。
张某是该公司众多债权人中的一位,对于自己如何诉讼维权比较困惑,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其出谋划策。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服装公司侵犯了谢某女儿的肖像权,而肖像权属于人身权利,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照片和视频,①错误。
②:本案中,某幼儿服装公司未经谢某同意,以获利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谢某女儿的头像,并擅自运用于公司经营广告,该行为侵害谢某女儿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规则,有利于有力促使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审判,④正确。
③:谢某10岁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C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焦化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委托辩护人出庭辩护,①错误。
②: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若李某经济困难,可以依法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而不是人民法院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③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B
【详解】①③:消费中的纠纷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餐饮店要诚信经营,对使用预制菜的情况进行告知,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故①③符合题意。
②④:针对预制菜企业的诉讼,如果是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不能称为辩护人;擅自取消订单中止合同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故②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4.B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严重的主观过错,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刘某作为阿拉斯加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徐某某逗犬有过错,②错误。
③: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没有任何的免责事由可以援引,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承担着更重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刘某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该犬将徐某某抓伤,虽然徐某某逗犬有过错,也不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③错误。
④: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徐某对被抓伤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B
【详解】①④:法律规定推动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该物业公司需要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①④符合题意。
②:本案属于民事案件,张先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②说法错误。
③: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脱落的墙皮从13楼落下砸坏停在楼下的车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吴女士不承担举证责任,③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C
【详解】①:法院通过二审改判维护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而不是通过再审,①错误。
②: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李女士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李女士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再诉至法院,②正确。
③:李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③错误。
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本案中李女士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且提供了相关证据,据此可知该公司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应当履行支付李女士加班费的义务,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7.C
【详解】①:王某儿子(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20万元,已经超出其年龄和心智,其部分民事行为需经过监护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由题意可知其父亲事先不知,故合同不构成有效合同。①说法错误
②:出于对未成年的保护,游戏平台未能有效识别用户年龄而接受大额充值,故应承担民事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故此案中王某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在诉讼中与被告协商责任的承担比例。③符合题意。
④:电子转账记录是电子证据而非书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8.B
【详解】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中学招生简章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元奖励”,说明该中学发布的招生简章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A不符合题意。
B:招生简章属于合同要约,小王看到简章后报考该校并被录取,此时双方合同成立,学校拒绝支付奖励,小王可提起诉讼,招生简章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B符合题意。
C:小王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学校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C不符合题意。
D: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等。案例中招生简章印刷错误不属于不可抗力,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9.D
【详解】①:行政诉讼只能由行政相对人提起,①说法错误。
②:行政诉讼当事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②说法错误。
③④: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能力相对较弱,一般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行政诉讼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③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0.B
【详解】①: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因此,本案中,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①正确。
②: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 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特定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③排除。
④:三个未成年人残忍谋杀13岁的初中生,可见,该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1.C
【详解】①: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关,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可向基层人民法院(朝阳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①错误。
②: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
③: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应当先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对法院判决不服后再提请行政复议,③错误。
④: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2.C
【详解】①:蒋某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但身份权是指权利人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材料未涉及蒋某成的身份权受到侵犯,①不符合题意。
②:唐某怡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由责任提供证据,该案属于民事诉讼,③正确。
④: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该案属于民事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3.B
【详解】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赔偿损失、适用定金法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王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追加赔偿损失1万元,①符合题意。
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不是必经程序,②说法错误。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不是全部举证责任应由王某承担,③说法错误。
④: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4.D
【详解】①:赵某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而不是自主选择权,①错误。
②: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赵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②错误。
③: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做出行政处罚的证据,③正确。
④:赵某对销售的保健品的性能、功能和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B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应当饲养人或者管理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侵权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除外,饲养人无免责事由,都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明的父母需要对其承担举证责任,①不符合题意。
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②符合题意。
③:小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明应履行好抚养、教育、监护义务,③说法正确。
④:小明作为未成年人,有侵权过错,但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而不是补偿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6.A
【详解】①:微信软件作为社交工具除具备日常沟通交流功能外还具备社交功能,微信红包则为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①正确。
②:原告刘某以微信转账主张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周某如主张款项性质为赠与,其需要提交相应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②正确。
③:微信转账与红包不同,不具备“赠与”之义,其仅是微信软件设置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性质不同于借款,③错误。
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1)商家侵犯了孔某的权利。①该餐饮公司强制获取了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等个人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孔某的个人信息权益。②该餐饮公司仅提供扫码点餐方式,侵犯了孔某作为一个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自主选择权。③该餐饮公司并没有向孔某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等,侵犯了孔某作为一个消费者的知情权。
(2)①诉讼是维权的最后途径,但是并不一定是最佳途径。因为诉讼与其他维权方式相比,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情况和自己的需要,选择调解、仲裁等成本较低的方式维权。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砝码,如果孔某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就可能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③另外,在诉讼中孔某还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诉讼做好充足准备。
【分析】背景素材:扫码点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要求分析商家是否构成侵权,主体是消费者和商家,属于分析与判断类试题,需要考生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等知识,先进行判断再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按照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可联系该餐饮公司侵害了孔某的个人信息权益。
关键词②: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可联系该餐饮公司侵犯了孔某的自主选择权。
关键词③:在整个过程中,服务员并未告知任何其他信息→可联系该餐饮公司侵犯了孔某的知情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对“诉讼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孔某通过诉讼,一定能维权成功”这一观点进行评析,属于辨析类主观题,也属于延伸类试题,在材料中并不能找到一一对应的点,大致的辩点有两个:诉讼不一定是最佳途径;诉讼也不一定能成功,程序、证据等也是必备条件。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错误。
关键词①:诉讼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可联系诉讼与调解、仲裁等的对比,以此说明诉讼是维权的最后途径,但是并不一定是最佳途径。
关键词②:孔某通过诉讼,一定能维权成功→可联系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若证据不足,就可能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在诉讼中还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诉讼做好充足准备,以此说明通过诉讼也不一定能维权成功。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8.(1)提示:①当日乘车的车票。②李某自己。
(2)提示:①原因: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启示:我们在起诉前必须收集对自己充分有利的证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处处留心,特别在乘车时应该索取车票。
【分析】背景素材:车票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收集证据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依法收集证据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而让李某下车→可联系当日乘车的车票、李某自己。
关键词②: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可联系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李某自己担当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依法收集证据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可联系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启示我们在起诉前必须收集对自己充分有利的证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处处留心,特别在乘车时应该索取车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①被告行使了上诉的权利。其他权利还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充分的证据能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本案二审的改判说明了这一点。(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专利权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诉讼权利、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生活与生活中诉讼的知识,涉及诉讼权利和证据的重要性,结合材料调用相关知识分析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R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可联系上诉的权利,结合其他两项权利。
关键词②:“提交了一份来自日本某网站上公开的图片,进行现有设计抗辩”“对Y公司关于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可联系证据的重要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①正确诉讼权利,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如果经济困难,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③严格遵守讼诉程序,撰写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④依法收集运用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证据。
⑤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诉讼维权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探究类试题,要求站在债权人的立场探究如何通过诉讼维权。依据设问指向中“诉讼维权”的限定,可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张某是该公司众多债权人中的一位,对于自己如何诉讼维权比较困惑→可联系教材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法律援助制度、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知识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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