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2夫妻地位平等 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一、单选题1.2023年3月,罗某立下遗嘱,遗嘱表明其婚前存款60万元由母亲钱某继承20万元、妻子王某继承40万元,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儿子罗某杰继承。罗某的父亲英年早逝,罗某为独生子,钱某一直由罗某夫妻赡养。2023年5月罗某去世后,王某仍然尽心尽力继续赡养钱某,2024年3月钱某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妻子王某是罗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母亲钱某不是罗某的法定继承人③儿媳王某无权继承钱某的遗产 ④儿子罗某杰根据遗嘱继承房屋一半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甲和乙为夫妻关系,两人有一个女儿丙,十年后甲因病在将死之际,在其母亲丁和一名保姆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交由母亲丁和自己妹妹戊继承。经了解,甲与乙婚后共同购买了住房一套,另有夫妻共同存款40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甲的遗产是一套住房的一半以及20万元存款②甲的口头遗嘱有一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所以有效③甲的口头遗嘱在其母和一名保姆两人的见证下进行的,遗嘱无效④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王某与妻子刘某婚前作出口头约定,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收入分属个人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年后,王某创作武侠小说并发表,获得稿酬30万元。但是王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20万元债务,因为此事,两人经常争吵。最终二人离婚。离婚5年后,刘某发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王某自己名下,立即起诉王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 ②小说稿酬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王某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由于婚前约定,所以该房产属于私人财产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4.甲与妻子乙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甲婚前创作发表的网络小说获得稿酬11万元。甲喜欢赌博,并欠牌友9万元债务,因为赌博,两人经常争吵。最终,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甲赌博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④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5.王某和李某于2021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在李某婚前购置的房屋共同生活。2023年王某获单位奖金3万元,获得其父母赠送给他的一套房产,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王某;2024年,李某车祸受伤,获得15万元赔偿金。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李某婚前购置的房产为李某个人财产②王某获赠的房产是王某个人财产③王某获得的奖金3万元是王某个人财产④李某因车祸获得的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个数是( )①妻子小倩热衷名牌消费和所谓的精致生活而欠下的2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王先生的父亲去世,王先生得到10万元遗产。其父亲在遗嘱中写明,这笔财产归王先生个人所有。不久后,王先生的妻子要求分割这笔财产。③夫妻约定财产采用口头形式,双方有异议,其效力也应予以认可④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在婚后产生的利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A.0 B.1 C.2 D.37.刘女士毕业后来到深圳打拼,结识了李先生,后来两人顺利结婚生子。但一场意外夺去了刘女士的生命,刘女士也没有留下遗嘱。不久,李先生收到其岳父母的起诉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而这里面包括了李先生从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处房子。李先生表示,岳父母和刘女士生前往来较少且每次都是索要钱财,同时也没有对刘女士承担在临终前及去世后的相关照顾和丧葬事宜,因此他应当多分,岳父母应当少分,再加上孩子未成年,李先生请求多分遗产。最终法院作出了合理的判决。在最终分配方案中,李先生继承刘女士遗产的份额最有可能是( )A.24% B.25% C.28% D.52%8.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②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④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2019年老周投资200万元欲与张先生共同开设公司,由于公司没开成,张先生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2023年刘女士与张先生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找上了刘女士,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③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④若能证明张先生向老周借钱时刘女士并不知情且夫妻感情破裂,刘女士则无义务还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10.黄某与前妻离异之后没有再婚,与女儿黄小某和老母亲一起生活。自200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2022年,黄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黄某没有留下遗嘱,但黄小某发现杨某在父亲去世后,将其父亲的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金额共计20余万元。黄小某找到杨某要求其返还,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①黄某的遗产应当由其女儿和老母亲共同继承②黄某与杨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享有继承权③黄某与杨某以夫妻的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④因未登记,黄某与杨某的婚姻关系不能确立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因病而离职下岗,丧失经济来源,甲拒绝向乙提供基本生活费用,致使乙生活困顿。为此,乙提起了维权诉讼,其中可以被支持的诉求是( )A.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侵权损害赔偿B.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履行扶养义务C.提出财产诉讼,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12.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胁迫,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①乙女因被胁迫而结婚,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③甲男未侵犯乙女的个人财产权利④甲男、乙女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屋的归属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江西省分宜县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某年5月初,李某以生意困难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并以个人名义出具了借条。5月中旬,李某姐姐突发重病,向李某借走10万元。一年后,因李某未按时偿还借款,赵某以该借款系李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李某、王某两人诉至法院。在本案中,20万元借款( )①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一定条件下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李某姐姐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 ④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刘某婚前拥有一套房屋价值200万元,后刘某与王某结婚,婚后刘某将该房屋作为出资与朋友合伙经营3年,获得30万利润。王某是美术教师,结婚后花一万元购买美术书籍、画笔、颜料等,而刘某对美术一窍不通。王某生日时刘某赠送给王某一枚钻石戒指价值5万元。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A.刘某婚前拥有的价值200万元的房屋B.刘某将房屋出资合伙经营获得的利润30万元C.王某婚后购买的一万元美术书籍、画笔、颜料等D.刘某赠送给王某价值5万元的钻石戒指15.董某与赵某于2020年办理了结婚登记,赵某无吸烟喝酒习惯。2022年,在征得赵某同意后,董某与他人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因经营需要,董某向贾某借了25万元周转资金。期间董某自己欠村小卖部600元烟酒钱未还。2024年董赵二人离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欠小卖部的债务赵某不知情,所以不属于共同债务②25万元借款并未直接用于家庭开支,属于个人债务③600元烟酒钱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个人债务④25万元借款用于双方认可的经营活动,属共同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2022年6月,22岁的张某与18岁的叶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叶某父母的要求,张某父母为张某全款购置婚房一套,并按照当地风俗向叶某的父母支付彩礼20万元。2023年元旦,在亲友的见证下,张某与叶某举办了婚礼。3个月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频发并不断升级,经协商二人同意离婚,但围绕张某名下的婚房和20万元彩礼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本案中( )A.彩礼是女方权益的保障,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B.张某与叶某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C.该婚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平分D.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二、主观题17.甲乙两人登记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婚后两人的工资一直全部存入妻子乙名下的银行账户里。2023年,妻子乙起诉离婚,请求判决离婚,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子女均由被告甲抚养。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子女抚养是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原告主张自己无经济能力和时间直接抚养子女,被告甲认为抚养子女花费数额较大,也不同意抚养子女。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法院是否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9年2月14日,孙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孙某父亲病逝,孙某法定继承了一辆轿车。后孙某与张某二人关系不和,经常吵架,孙某心情烦闷,外出散心时遇到女青年范某,两人相谈甚欢,之后不久就在孙某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孙某自己名下的房子里同居。同居期间,孙某将这套房产送给范某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后又将轿车送给范某。后来,孙某遭遇车祸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张某了解到孙某将房子和轿车送给范某的事实,十分愤怒,遂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房产和轿车。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的看法。(1)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2)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比例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是怎样的?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李女士与尚先生是夫妻,有一子名尚科。双方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尚先生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女士欣然同意。尚先生有一叔叔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赠给尚先生之子尚科,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尚先生与李女士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产生争执。(1)李女士认为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2)双方都认为尚先生叔叔留给尚科的财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分割比例发生了争执。这笔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参考答案:1.B【详解】①②:依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王某、母亲钱某都是罗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正确、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王某有权继承钱某的遗产,③错误;④:罗某立遗嘱表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儿子罗某杰继承,罗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只有资格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儿子罗某杰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罗某妻子拥有房屋另外50%的所有权,④正确。故选B。2.B【详解】①:甲与乙婚后共同购买了住房一套,另有夫妻共同存款40万元,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甲的遗产是一套住房的一半及20万元存款,故①正确。②③: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所以甲的口头遗嘱无效,故②错误,③正确。④:甲的口头遗嘱无效,其女儿丙是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继承甲的遗产,故④正确。故本题选B。3.B【详解】①: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①说法错误。②④: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王某与妻子刘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小说稿酬30万元和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③:王某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4.C【详解】①: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不符合题意。③: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支持,③说法错误。④: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5.A【详解】①②: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王某,因此,王某获赠的房产是王某个人财产;李某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为李某个人财产,①②正确。③:王某获得的奖金属于理结婚登记以后,因此,王某获得的奖金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④:李某因车祸获得的赔偿金是李某个人财产,④错误。故本题选A。6.B【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故妻子小倩热衷名牌消费和所谓的精致生活而欠下的20万元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王先生得到的10万元遗产尽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其父亲在遗嘱中写明财产归王先生个人所有,故王妻无权要求分割这笔财产,②符合题意。③: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③排除。④: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在婚后产生的利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④排除。故本题选B。7.C【详解】C :丈夫李先生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是在二人婚姻期间取得的,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刘女士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其父母、丈夫、孩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四人应该平分其遗产。考虑到李先生对刘女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可以多分。在最终分配方案中,李先生继承刘女士遗产的份额最有可能是: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各继承24%份额 ,C符合题意。ABD:该案中有权继承遗产的人有刘女士的父亲、母亲、李先生和刘女士的孩子,正常情形下四人平分,各占25%。但本案中考虑到丈夫李先生对妻子刘女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所以最终分配方案中,李先生继承份额不可能是24% 或者25%,更不可能是52%,ABD排除。故本题选C。8.A【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包办儿女婚事,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说法正确。②: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②说法正确。③: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③不符合题意。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9.A【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②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周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②③正确。④:张先生向老周借钱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刘女士并不知情的,刘女士则无义务偿还,与当时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关系,④错误。故本题选A。10.B【详解】①: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黄某的遗产应当由其女儿和老母亲共同继承,①正确。②:婚姻是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杨某并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黄某与前妻离异之后没有再婚,然后自200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构成重婚罪,③错误。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因未登记,黄某与杨某的婚姻关系不能确立,④正确。故本题选B。11.B【详解】AD: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因病而离职下岗,丧失经济来源,甲拒绝向乙提供基本生活费用,致使乙生活困顿,乙提出离婚诉讼不合适,甲未对乙造成损害,“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不合法,排除A、D。C: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支持财产分割,除非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C排除。B:根据民法典,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履行扶养义务,B正确。故本题选B。12.C【详解】此题是逆向选择题。①:依据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男、乙女的婚姻无上述情形,婚姻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③:甲男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投资股市,侵犯了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③错误,但符合题意。④: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夫妻共同财产,但甲男与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3.D【详解】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本案中的借款虽为个人名义借款,但如能证明属于前述法定例外情形,仍属于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③④:李某姐姐非20万元借款的当事人,她与李某的债务关系独立于李赵间的债务关系,因此该债务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李某姐姐也不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③排除,④正确。故本题选D。14.B【详解】A:刘某婚前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属于刘某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A排除。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刘某将房屋出资合伙经营获得的利润30万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B入选。C:王某婚后购买的一万元美术书籍、画笔、颜料等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C排除。D:虽然钻戒是婚后购买,但是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排除故本题选B。15.D【详解】①:600元烟酒钱由于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由于赵某不知情,①错误。②④:董某借的25万元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没有直接用于家庭生活,但是用于夫妻双方都认可的企业经营活动,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②错误,④正确。③:董某欠村里小卖部的600元,属于董某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董某个人债务,③正确。故本题选D。16.D【详解】A: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由于女方叶某仅18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故该婚姻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即不具法律效力,而张某基于无效婚姻关系向叶某支付“彩礼”的行为,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该彩礼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A错误。B: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错误。C: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故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不需要平分,C错误。D: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由于婚姻关系无效,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D正确。故本题选D。17.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理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存款虽在乙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应予以提倡。若解除婚姻关系,将可能出现孩子无人抚养的情况,从而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夫妻双方不能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应该更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分析】背景素材:离婚纠纷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夫妻的全部存款是否归乙一人所有,而子女均由甲抚养”,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婚后两人的工资一直全部存入妻子乙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关键词②:妻子乙请求判决离婚,子女均由被告甲抚养→可联系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关键词③:原告乙主张无法直接抚养子女,被告甲也不同意抚养子女→可联系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应予以提倡。关键词④:结论→可联系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18.①张某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房产的请求,法院不予以支持。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孙某赠送给范某的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孙某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孙某赠与范某房产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民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孙某与范某依法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范某,因此张某无权要求范某归还。 ②张某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轿车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者妻在处理天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孙某婚后继承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与张某有平等的处分权。孙某将轿车送给了范某,侵害了张某平等的财产权益,法院应认定孙某的赠与轿车的行为无效,范某应当返还轿车。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 孙某的遗产分割问题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点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从分析判断角度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孙某与范某同居的房子是孙某与张某结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联系“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关键词②: 孙某将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送给范某并进行了过户登记,说明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现在是范某→可联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房屋作为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过户登记,就取得了所有权”。关键词③: 孙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孙某父亲病逝,孙某法定继承了一辆轿车→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词④: 张某与孙某是合法夫妻,范某与孙某只是非法同居关系→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9.(1)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其性质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2)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应由抚养小王的一方代为保管。【分析】背景素材:财产归属争议考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该笔存款应该归谁所有,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这笔遗产应该归谁所有,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本案例中,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应由抚养小王的一方代为保管。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0.(1)李女士的认识是错误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存款虽在李女士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2)这笔财产是属于尚科个人的,尚先生和李女士均没有所有权。在尚科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尚先生和李女士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尚科的一方代为管理。【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案例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夫妻地位平等”、“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李女士认为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有效信息:材料中“婚后尚先生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女士欣然同意”。强调的是婚后工资,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角度说明李女士的认识是错误的。存款虽在李女士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双方都认为尚先生叔叔留给尚科的财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分割比例发生了争执。这笔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有效信息①:材料中“尚先生有一叔叔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赠给尚先生之子尚科”。强调的是遗嘱,可联系遗嘱继承的角度说明尚先生额叔叔全部财产归尚科所有。有效信息②:尚先生叔叔立遗嘱将全部财产赠给尚先生之子尚科,供其出国留学。可联系监护的角度说明。在尚科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尚先生和李女士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尚科的一方代为管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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