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标要求】:了解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重点难点】:重点: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难点:理解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知识梳理】:知识点01 生命健康俱可贵1.人身权(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 和 。(2)人身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 、 、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 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 。(3)侵权民事法律责任:根据 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知识点02 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 。(2)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2.肖像权(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 。(2)自然人享有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 他人的肖像权。3.名誉权和荣誉权(1)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 。(2)名誉权: 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3)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4.隐私权(1)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 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法律保护个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 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 进步的体现。(4)在信息与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直接相关。①个人信息与 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 ,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 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 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易错易混】:1.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改正: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改正:3.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改正:【合作探究】:【合作探究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女士应聘成为一家保健品公司的员工,负责向顾客推销保健品,入职后不久公司将其照片印成了宣传册,并标注为“老中医”。后保健品公司称,将员工的照片录入宣传册是为了公司企业文化的需要,这让没有行医资质的李女士颇为气愤,后多次要求单位停止发行该宣传册但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李女士以肖像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该公司承担公开道歉、停止侵权等责任。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应否支持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2)指出本案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请说明理由。【合作探究二】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将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会员”“雷锋社群”等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并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电商供应链大会”“全球云选品对接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16笔,金额共计308464元。检察机关对被告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在省内省级媒体就使用雷锋姓名赔礼道歉。法院会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吗?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说明理由。【课后练习】:1.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2.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还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①表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获取他人个人信息②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③能够维护自然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④有利于维护个人的人格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3.下列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的是A.经本人同意将其肖像用作某刊物封面B.照相馆为王某拍照C.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照片印在本厂的宣传材料上 D.宋某为王某作画一张4.郎某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防控机构提出的预防措施,造成2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76人被隔离,102户513人被封闭管理。这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对疫情的防治,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恐慌。郎某的行为①危害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②维护了自身的隐私权 ③妨碍了他人身体权的行使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5.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B.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6.对于名誉权,民法典规定①只有公民享有名誉权,法人没有 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③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他不是自然人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7.某工厂工人刘某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刘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姓名接受了处罚。本案中,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①名誉权②隐私权③肖像权④姓名权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8.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维护英烈名誉①说明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②需要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和彰显法律尊严③既是对英烈人身权的维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④强调对英烈的特别重视,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9.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公民违反防疫要求,隐瞒行程,造成多人被隔离观察或者疫情传染,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些人的行为①危害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②维护了自身的隐私权③妨碍了他人行使身体权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0.王某是私企总经理,陈某是外企业务员。两人结婚后,王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陈某为由,逼迫陈某辞职在家。此后两人矛盾不断,王某甚至对陈某大打出手、限制其外出,陈某深感痛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王某侵犯了陈某的人身自由②王某侵犯了陈某的健康权③王某侵犯了陈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④王某殴打陈某,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思维导图】课题: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师版)【课标要求】:了解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重点难点】:重点: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难点:理解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知识梳理】:知识点01 生命健康俱可贵1.人身权(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2)人身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侵权民事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知识点02 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2.肖像权(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名誉权和荣誉权(1)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3)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4.隐私权(1)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4)在信息与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直接相关。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易错易混】:1.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改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改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改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合作探究】:【合作探究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女士应聘成为一家保健品公司的员工,负责向顾客推销保健品,入职后不久公司将其照片印成了宣传册,并标注为“老中医”。后保健品公司称,将员工的照片录入宣传册是为了公司企业文化的需要,这让没有行医资质的李女士颇为气愤,后多次要求单位停止发行该宣传册但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李女士以肖像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该公司承担公开道歉、停止侵权等责任。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应否支持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答案】:法院会支持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保健品公司未经李女士同意,将照片印成了宣传册,并标注为“老中医”,明显带有广告性质,应视为以营利为目的,而非该公司所称的塑造企业文化之需要。故公司侵犯了李女士的肖像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法院应否支持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本题考查肖像权的相关知识,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本案中保健品公司李未经女士同意,将照片印成了宣传册,并标注为“老中医”,明显带有广告性质,应视为以营利为目的,而非该公司所称的塑造企业文化之需要。故公司侵犯了李女士的肖像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相结合。(2)指出本案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请说明理由。【答案】:李女士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李女士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李女士提供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指出本案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请说明理由。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根据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进行阐述。故李女士应该承担举证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相结合。【合作探究二】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将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会员”“雷锋社群”等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并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电商供应链大会”“全球云选品对接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16笔,金额共计308464元。检察机关对被告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在省内省级媒体就使用雷锋姓名赔礼道歉。法院会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吗?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说明理由。【答案】:法院会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因为自然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盗用。该公司在营利项目中使用雷锋的姓名,侵犯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自然人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该公司将商业运作模式以“雷锋精神”之名推广,曲解了“雷锋精神”,构成对雷锋同志名誉权的侵害。【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法院会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吗?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说明理由。需要结合案例进行说明。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检察机关对被告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在省内省级媒体就使用雷锋姓名赔礼道歉→可联系法院会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有效信息②: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将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会员”“雷锋社群”等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并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联系自然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盗用。该公司在营利项目中使用雷锋的姓名,侵犯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有效信息③: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电商供应链大会”“全球云选品对接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16笔,金额共计308464元→联系自然人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该公司将商业运作模式以“雷锋精神”之名推广,曲解了“雷锋精神”,构成对雷锋同志名誉权的侵害。【课后练习】:(1-4 ADCB 6-10 CBBCBA)1.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详解】AB: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保护期限,其他权利保护期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本案中甲创作的《大灰狼》已超过保护期,因此丙出版社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复制权,但侵犯了其署名权,A错误但符合题意,B正确但不符合题意。CD:乙已经把“大灰狼”注册商标,而丙没有经乙同意就使用,是侵犯了乙的商标权,同时在丁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丁署名,也侵犯了丁的姓名权,C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2.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还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D )①表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获取他人个人信息②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③能够维护自然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④有利于维护个人的人格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详解】①: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并确保安全,①错误。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②错误。③④: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能够维护自然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有利于维护个人的人格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3.下列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的是( C )A.经本人同意将其肖像用作某刊物封面B.照相馆为王某拍照C.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照片印在本厂的宣传材料上D.宋某为王某作画一张【详解】C: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的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照片印在本厂的宣传材料上”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C符合题意。ABD:“经本人同意将其肖像用作某刊物封面”、“照相馆为王某拍照”、“宋某为王某作画一张”,三种情形当事人之间均有了约定,均不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ABD排除。故本题选C。4.郎某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防控机构提出的预防措施,造成2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76人被隔离,102户513人被封闭管理。这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对疫情的防治,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恐慌。郎某的行为( B )①危害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②维护了自身的隐私权 ③妨碍了他人身体权的行使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详解】①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郎某某拒绝执行疾病预防防控机构提出的预防措施,造成二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多人被隔离或封闭管理,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对疫情的防治,郎某某的行为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危害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①④符合题意。②:郎某某的行为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并非维护自身的隐私权,②不符合题意。③:本案中郎某某侵犯了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没有涉及身体权,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5.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C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B.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详解】A: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但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错误。B:材料不能说明“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B排除。C:鲁迅在发表文章时变换使用笔名,这体现了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C符合题意。D:材料仅仅显示鲁迅在发表文章时变换使用笔名,并不涉及人格特征问题,D排除。故本题选C。6.对于名誉权,民法典规定( B )①只有公民享有名誉权,法人没有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③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他不是自然人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详解】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见,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①错误。②: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正确。③:民事主体都依法享有名誉权,③正确。④: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不管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④错误。故本题选B。7.某工厂工人刘某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刘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姓名接受了处罚。本案中,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B )①名誉权②隐私权③肖像权④姓名权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详解】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刘某的行为损害了王某的名誉,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①正确。②③: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材料中刘某并没有侵犯王某的隐私权与肖像权,②③排除。④: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刘某冒用王某的姓名接受处罚,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8.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维护英烈名誉( C )①说明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②需要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和彰显法律尊严③既是对英烈人身权的维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④强调对英烈的特别重视,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详解】①:题干强调国家机关对英烈名誉的维护,①是对名誉概念的阐释,不符合题干主旨,排除该项。②:题干强调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职责,维护英烈名誉,弘扬社会正气,可见,维护英烈名誉需要相关国家机关积极履职,彰显法律尊严,②正确。③:民法典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了“英烈”条款,为国家机关维护英烈名誉提供法律依据,③正确。④:维护英烈名誉并不意味着对一般公民名誉权的漠视,④错误。故本题选C。9.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公民违反防疫要求,隐瞒行程,造成多人被隔离观察或者疫情传染,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些人的行为( B )①危害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②维护了自身的隐私权③妨碍了他人行使身体权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详解】①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公民违反防疫要求,隐瞒行程,造成多人被隔离观察或者疫情传染,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这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①④正确。②: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这些公民的行为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其行程信息不属于隐私权范畴,②错误。③: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隐瞒行程并未妨碍他人行使身体权,③排除。故本题选B。10.王某是私企总经理,陈某是外企业务员。两人结婚后,王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陈某为由,逼迫陈某辞职在家。此后两人矛盾不断,王某甚至对陈某大打出手、限制其外出,陈某深感痛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①王某侵犯了陈某的人身自由②王某侵犯了陈某的健康权③王某侵犯了陈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④王某殴打陈某,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详解】①:结婚后,王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陈某为由,逼迫陈某辞职在家,限制其外出,可见,王某侵犯了陈某的人身自由,①符合题意。②: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王某对陈某大打出手、限制其外出,陈某深感痛苦,侵犯了陈某的健康权,②符合题意。③:材料体现的是夫妻关系,涉及的是人身自由,没有涉及侵犯财产权,③排除。④:王某殴打陈某,是否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也才能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A。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学生版】.docx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教师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