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34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核心素养目标】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34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共34张PPT)
课堂导入
“全职太太”与“全职先生”
丈夫:你不是出差,就是应酬,还总和男客户打交道,我收入高养得起你,赶紧辞职回家做“全职太太”!
妻子:我收入也不低,还是你回家做“全职先生”吧!
谈谈你对上述二人观点的看法?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素养
科学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目录
子议题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总议题:夫妻地位平等
子议题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议学材料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关于家庭和谐幸福,智者道:父爱则母静,母静则子安,子安则家和,家和万事兴。(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有一个完整且幸福的家庭!也并不是所有同学父母的婚姻关系都很健康,家庭和谐。如果有,说明你很幸福,更应该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如果缺失或不足,社会、学校、老师们会给予你们关心、爱护和陪伴,无需自卑,通过在学校的学习,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
议学任务: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浅谈如何构建幸福和谐美满的家庭?
平等的人身关系
议学提示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应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双方要做到人身关系的平等,在人格上相互尊重,彼此采纳对方的合理意见。
夫妻双方要做经济上相互平等,尊重对方对法定个人财产的处分,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处分。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平等的人身关系
相关链接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平等不是均等(同样/同等)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旨在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夫妻都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主体,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独立,不得剥夺对方享有的权利。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且尊重的自由。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
平等的人身关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1)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的姓名权
(2)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人身自由权
平等的人身关系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平等的人身关系
知识拓展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平等的财产关系
议学材料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议学任务:于某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平等的财产关系
议学提示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平等的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 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
平等的财产关系
相关链接: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知识拓展
平等的财产关系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个人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平等的财产关系
巩固训练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10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2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刘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刘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刘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刘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30万归张某,
10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刘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平等的财产关系
4.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平等的财产关系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平等的财产关系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平等的财产关系
知识归纳
类别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范围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要件:a.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平等自愿、协商一致。c.内容明确合法。d.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处分 原则 ①男女平等;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⑥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平等的财产关系
案例分析
华某、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华某系汇鑫典当公司股东,徐某的儿子系该公司员工。因华某投资房地产缺乏资金,由合伙人担保共同向第三方借款,后因该借款未及时归还,华某通过徐某儿子向徐某借款偿还第三方。2013年8月30日,徐某通过其儿子借款52万元给华某。此后,徐某分几次借给华某部分现金。2014年中秋节后(2014年9月8日为中秋节),华某将夫妻共同持有的房产证交给徐某用于借款的抵押。同年10月10日,经过结算,华某欠徐某借款100万元,华某便出具借款100万元的借条一份,口头答应该借款在一个月内归还。另查明,华某、王某于1997年2月13日登记结婚,2014年10月31日登记离婚。
思考:结合材料,分析本案借款是否属华某、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平等的财产关系
提示
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例中华某在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徐某借款,用于投资房产,此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确立、内容、核心
夫妻财产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约定财产制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1.遵守法律法规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矫正: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离婚后子女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矫正: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母任何一方姓均可,并不是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4.人格独立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矫正: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矫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等。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1.2022年6月,22岁的张某与18岁的叶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叶某父母的要求,张某父母为张某全款购置婚房一套,并按照当地风俗向叶某的父母支付彩礼20万元。2023年元旦,在亲友的见证下,张某与叶某举办了婚礼。3个月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频发并不断升级,经协商二人同意离婚,但围绕张某名下的婚房和20万元彩礼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本案中( )
A.彩礼是女方权益的保障,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
B.张某与叶某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C.该婚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平分
D.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A: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由于女方叶某仅18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故该婚姻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即不具法律效力,而张某基于无效婚姻关系向叶某支付“彩礼”的行为,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该彩礼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A错误。
B: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错误。
C: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故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不需要平分,C错误。
D: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由于婚姻关系无效,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2.民法典为强化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增加了两项新规定:一是夫妻共同亲权;二是夫妻家事决定权。这两项新规定将家庭和社会生活习惯上升为法律规则,扩大了夫妻关系平等的范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一方只要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发生效力
②夫妻离婚,一方不得干涉、拒绝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教育的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④有利于推动夫妻关系更加平等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朝着法治和文明的方向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①表述错误。
②④:增加夫妻共同亲权与夫妻家事决定权意味着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不得干涉、拒绝另一方权利的行使,有利于推动夫妻关系更加平等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朝着法治和文明的方向发展,故②④符合题意。
③: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故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C。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3.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多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一天,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在与小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登记至小翠名下。小张一怒之下便将小翠、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翠合法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小李购买该套房屋赠与小翠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
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不进行调解
④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②:小李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也违背了违背公序良俗,小李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①错误,②正确。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必经程序,③错误。
④: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小李未经小张同意为小翠买房,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C。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4.杨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因杨某在外地工作繁忙,收入较高,便要求妻子辞职,做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子女和老人。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法院判决离婚后,杨某可以另行登记结婚
②杨某违反了婚姻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原则
③因杨某妻子没工作,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④给予经济补偿维护了杨某妻子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离婚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另行结婚,①错误。
②:在婚姻中,夫妻都有参加工作的自由,要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②正确。
③: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因杨某妻子付出家务劳动多,给予她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但一直未办理婚礼,一些亲朋好友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结婚。两人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江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矛盾较多,林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江某平分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副价值10万元的名画,江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将生前居住房产赠予林某,并强调与他人无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
(2)请你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哪些是个人财产
实战演练
参考答案
(1)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
(2)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江某上班存的 10 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归江某个人所有;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 10 万元的名画,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赠予林某的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