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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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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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题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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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2.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通过学习,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4.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当身陷诉讼活动之中时,总会遇到委托代理人、辩护人,庭审中要不要申请回避,没钱打官司怎么办等问题。
说一说:关于诉讼权利你了解多少?
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总议题
环节一
环节二
明确诉讼权利内容 保障合法权益
解析法律援助制度 获得维权机会
环节一
明确诉讼权利内容 保障合法权益
郭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就是指法官的中立性。
实行申请回避制度,法官才能公正审理裁决,实现公平正义。
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人民陪审员王某虽然在孙某就读的中学教过书,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退休,二人并不认识,这没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
诉讼法体现的诉讼原则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项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体现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原因)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作用)
P89相关链接一: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
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判断】以下观点对吗?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诉讼权利的内容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注意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P89相关链接二:回避制度(了解)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检人(三员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诉讼权利的内容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注意:上诉要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是书面,口头上诉无效。
想一想: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P89相关链接三: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注意:
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
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知识拓展: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
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
×
×
【观点辨析】
环节二
解析法律援助制度 获得维权机会
思考:
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
你还听说哪些法律援助的事例?
例1:帮农民工讨薪
例2:见义勇为权益受害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P90相关链接)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寻求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用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知识拓展:法律援助的对象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我国《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二、寻求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课堂小结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原因
原因
适应情形
权利内容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申请程序与要求
上诉
含义、内容
1
2
3
考向一 公民的诉讼权利
[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1.某法官铁面无私,为民执法。在一起案件中,该法官因与被告是邻居而被原告申请回避,诉讼中的回避  
①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的权利
②意在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③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保证案件公正审理
④旨在解决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或无暇参加诉讼的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诉讼中的回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而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包括一审和二审,①错误;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旨在解决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或无暇参加诉讼的问题,而诉讼中的回避是为了增加裁判的正当性,保证案件公正审理,④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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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二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2.(2023·天津滨海新区高二期末)90后青年邵某与薛某在一次网络聊天时结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二人正式结婚。妻子薛某在婚后与来家中照顾孩子的公婆产生了矛盾,邵某与薛某因此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关系十分紧张。无奈之下,邵某聘请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此,邵某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诉的权利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材料中的诉讼是民事诉讼,A、C、D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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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3.(2023·黑龙江大庆高二期中)王某(2016年10月生)的母亲周某与其父亲王某超于2018年3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王某由其母亲抚养,王某超每月20日前支付1 200元抚养费。周某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不高,而王某超收入稳定。王某超在支付王某4年的抚养费后,停止给付王某抚养费。周某与王某超协商无果后,于2022年5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  
①接到援助申请后,首先要进行审查
②不得向周某收取任何财物
③如认为周某不符合条件,应微信告知
④援助成功后可收取一定费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三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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