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2张PPT)缘起:姚女士入住一民宿后,认为体验达不到预期,在点评网站给出“中评”。随后,商家打电话追要“好评”。姚女士因来电滋扰,将评价改为“差评”。商家便在评论中指责她“恶意差评”“缺乏心智”。姚女士将民宿经营者告上法院。民宿经营者则提出反诉,要求姚女士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6万多元。思考:此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 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之一,法院最终怎么判?消费者能不能随心所欲发“差评”?商家又该如何面对“差评”?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姚女士在网络平台上的评论表达的是对民宿经营者服务质量的不满,虽然多为批评性用词,但并无诽谤、诋毁等言语。消费者向公众披露与经营者的纠纷或利用自己本身的影响力披露争议事件以实现维权目的,不应该认定为侵权行为。法院判决,民宿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驳回民宿经营者的全部反诉请求。法官助理唐春介绍,商家发“缺乏心智”“恶意诋毁”。在姚女士她本身没有恶意诋毁的情况下,商家还这样去发,实际上是构成对她名誉的侵权。消费者对经营者或者对服务者是有评论权或者监督权的。只有消费者恶意诋毁,或者恶意评论商家,才能认定为侵权。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议题一民事权利有限制——民事权利的行使有什么样界限?——民法对人身权(名誉权)设定哪些界限?——民法对著作权设定哪些界限?民事权利有限制1、权利的含义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注意: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界限案例分析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思考: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给我们什么启示?①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云某是基于客观事实对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小云追加的评论中如果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②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人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1)民法对名誉权的限制: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民事权利有限制思考: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行为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中的一大段话。行为二: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行为三: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行为四:中学语文科教书收录一篇当代作家的散文。行为一: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行为四: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但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行为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自己使用不够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某报社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法院起诉,认为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思考: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提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案例分析议题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实质、类型是什么?——为什么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要性+意义)?——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思考:故事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朝康熙年间,张英在朝廷当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老家安徽桐城的老宅与吴家为邻,两家府邸之间有个空地,供双方来往交通使用。后来邻居吴家建房要占用这个通道,双方发生纠纷。张家急忙给在京的张英写信,张英看罢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在给家里回信中写了四句诗:“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决定让出三尺基地。吴家受到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房基地,于是形成了一个六尺的巷子即六尺巷,这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流传至今。1、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1)必要性: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案例分析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公司安装照明灯,虽然是在行使其自身享有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应该以不影响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生产、生活为限,否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案例分析2、相邻关系的实质和主要类型【知识拓展】(1)“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2)相邻关系的基本要素:主体——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1)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2)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 ,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3)具体要求: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2)理由: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徐某饲养信鸽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②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相邻关系的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徐某应该本着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原则妥善安置鸽舍。(楼下的邻居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解养鸽人对鸽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调整鸽舍后能够排除妨碍,则应当理解接受。)案例分析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拓展知识:相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BY YUSHEN课堂小结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民事权利有限制常见的民事权利限制含义界限是什么(公平诚信守法公良)限制范围(特定的人身权财产权)1.对名誉权的限制(商业方面、新闻舆论方面)2.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3.对相邻权的限制(处理规则:原则依据道德)BY YUSHEN归纳汇总: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总的要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③(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④(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⑤(时政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堂训练陆某与汪某是住在同一单元的对门邻居。陆某在自家入户门外安装了可遥控旋转的监控摄像头一部,其拍摄范围可从陆某家的入户门调整至该楼层的电梯出入口及汪某家的入户门。汪某认为,陆某家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影响了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并给其家中造成安全隐患。汪某将陆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陆某拆除安装在入户门外的摄像头。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此案对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有何启示。实战演练提示:法院会支持汪某主张。理由: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陆某在自家人户门外安装了可遥控旋转监控摄像头,其拍摄范围可覆盖汪某家的人户门,可记录汪某家中人员日常进出信息,影响正常生活并有安全隐患,侵害了汪某的隐私权。启示: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兼顾相邻方的权益。如果公民确需安装摄像头,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安装使用,在安装前告知监控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征求他们的同意。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