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7张PPT)预习导航1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中华法系议题:从历史中走来的法看我国的法治建设3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法的产生、本质、作用等)灋量刑标准平得像水面一样,执法需要公平如水廌[zhì]:传说中的独角兽,能辩是非曲直。古代法庭上用它来辨别罪犯,它会攻击无理者使其离去。《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导入新课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第一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一部历史——中华法系篇章一一部历史——中华法系产生初步发展春秋战国西汉习惯法成文法进一步发展奴隶社会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礼法结合唐形成完备的封建法典成熟解体近代中华法系(连一连)一部历史——中华法系产生初步发展春秋战国西汉习惯法成文法进一步发展奴隶社会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礼法结合唐形成完备的封建法典成熟解体近代源远流长独树一帜地位: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中华法系的内容、特点、地位一部历史——中华法系2.近代艰辛探索的启示启示: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体现人民意志。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共性)篇章二人口拐卖法的发展历程据现有史料文献记载,拐卖儿童犯罪最早可追溯到奴隶制社会时期。统治阶级为了自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将非奴隶的人口买卖列入刑法予以打击。《周礼·地官》言:质人掌城市之货贿,人民(实意为奴隶)、车马、兵器、珍异,凡卖债者质剂(即买卖合同)也。即法律禁止私自出卖别人的奴隶,并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以防范出卖他人奴隶,但此举并非为了奴隶的权益,而是将奴隶视为主人的财物,维护的是奴隶主的财产所有权。唐宋时期对拐卖儿童行为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行为方式、犯罪首从以及行为对象等标准进行了细致化、类型化区分。《唐律疏议》记载:出卖人口给买方作为奴仆的,出卖人口给买方做苦力的,出卖人口给别人作妻子、小妾或者养子的,根据危害程度不同,分别判处绞刑、流放三千里和有期徒刑三年。宋朝同样对略卖人的刑罚规定的很重,轻则徒刑或者发配流放,重则判处死刑。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民国开始,关于拐卖人口的犯罪在1912年3月2日的《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体现较多,该文指出“自法兰西人权宣言书出后, 自由平等博爱之义,昭若日星。各国法律,凡属人类一律平等,其有他国逃奴入国者,待以平民,不问其属于何国。”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人民政权高度重视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工作(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开展重点打击和一系列的运动,再加上随么而来的严格的粮食分配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拐卖人口犯罪在当时的中国基本上销声匿迹,保障了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2015年民政部为方便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发布受助人员寻亲公告,建全国救助寻亲平台,便于寻亲家庭查找家人。)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颁布,它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该法指出:“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决定”将本罪法定刑提高至死刑。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议学活动二:任务1:结合材料,从人口拐卖法的发展历程中,归纳总结出法律的产生、本质、作用。任务2:结合材料,分析人类历史中的法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古代法律和近代法律又有何不同?任务3:结合古今关于人口拐卖法的规定,总结出法的特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1.法律的产生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统治制定法律、建立监狱、法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反抗为法的起源提供了经济条件为法的起源提供了社会条件为法的起源提供了政治条件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阶级2.法律的本质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3.法律的作用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具有阶级性政治职能社会职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4.法的分类提醒:1.原始社会中没有形成法律(没有阶级)2.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5.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特点(1)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2)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人治法治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6.法的特征(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①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法律(即成文法)认可:赋予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即习惯法:认可民族习惯、地方习惯、物权习惯、交易习惯、婚姻习惯等)(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力:法院、检察院、监狱、军队、警察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任务4:为什么在奴隶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在大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自然环境的环境法?7.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生产力生产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总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思想上层建筑如: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在大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自然环境的环境法。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知识小结1.法律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2.法律的本质: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3.法律的作用: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政治职能、社会职能)4.法的分类: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5.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古代社会——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治);近代以来——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6.法的特征(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7.法的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个性)篇章三1.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镜头一(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①有法可依: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②良法善治: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1.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镜头二(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①体制保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②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建设服务型、阳光型、责任型政府)③公正司法: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和权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新中国的法治建设1.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镜头三(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法律和秩序逐渐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中国已批准或加入了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在内的26 项国际人权公约。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了国家的根本法。2020年,民法典第990条明确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①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首要的基本人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②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就在我们身边,请你谈谈你对哪方面的成就感触最深,这些成就有何意义?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思考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该如何做呢?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中华法系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法的产生法的本质法的作用(职能)法的类型法的决定因素法的特征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课堂小结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