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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
1.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内容:权利和义务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3.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1)原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类型: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以上三个是最基础的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财产权的含义及分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5、物权类型: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6、★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7、他物权
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8、★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9、★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等。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10、★抵押和质押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11、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保护知识产权原因:①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②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12、★著作权
(1)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
①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 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 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13、★专利权
(1)获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2)法律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②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14、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 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 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15、商标
(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2)表现: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3)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16、注册商标
(1)标记: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 ”符号。实践中存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 ”的做法,还有其他用于标明知识产权的做法,例如,用“ ”表示著作权。
(2)商标注册的条件:
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②禁止注册情形:与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3)★法律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17、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合同的原则: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18、格式条款
(1)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意义: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限制: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19、★订立合同的过程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合同无效的情形
①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1、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适用对象、优缺点);
书面合同(适用对象、优缺点、成立条件)
直接履行的行为
2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23、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含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5、违约责任
(1)承担方式: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6、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注意问题: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27、★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28、★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责任
(1)含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9、★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30、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1、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具体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具体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③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联系: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32、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33、相邻关系的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3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35、★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教育义务: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监护职责: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6、★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7、★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8、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个“要求”)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9、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0、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关系: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1、继承的要求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42、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4、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①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②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③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4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①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②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6、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7、遗嘱
(1)★要求: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形式: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遗嘱的生效: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8、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1)含义:自然人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2)遗赠扶养协议: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含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9、遗嘱继承——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50、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基本原则,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5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2、离婚自由
(1)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离婚限制: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3、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54、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55、夫妻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夫妻平等的表现: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56、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含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重要体现: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7、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58、★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9、★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0、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约束力。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61、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62、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③为实现宪法赋予公民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63、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意义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64、劳动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区别劳务关系)
65、劳动者
(1)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要求: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6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67、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8、★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2)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69、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70、★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履行:①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71、★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带薪年休假制度)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7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7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1)协商和解(2)申请调解(3)劳动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要求: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75、自主创业的步骤
(1)创业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2)创办企业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7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1)混淆行为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2)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7、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1)必要性:①由于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2)法律依据: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意义: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78、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及启示
(1)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启示:①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②消费者可以借助多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的要求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80、★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81、依法纳税的原因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82、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
83、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
①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不过,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84、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①诉讼调解。②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85、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效力: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86、仲裁
(1)地位: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2)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2023年秋新教材删除“、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7、商事仲裁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
①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88、诉讼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要求: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4)特点: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89、诉讼的主要类型
(1)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主要区别: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目的)
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诉讼的主体)
90、★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③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9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92、法律援助制度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原因: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公民可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5)申请程序与要求: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93、起诉
(1)含义:起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4)管辖制度:①受理法院: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②法院类型: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③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94、登记立案
(1)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2)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95、应诉
(1)送达流程: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准备活动: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96、★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有关问题阐明自己意见。
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97、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
(1)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98、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
(1)二审程序: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再审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99、证据
(1)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分类:
分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00、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10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0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10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104、举证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原因:①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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