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学习目标】1.从时空观念的角度了解英国和法国分别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发展。2.从史料实证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证个人的权利。3.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理解基督教宗教伦理的两面性,即强化迷信和对大众的教化。【学习重难点】重点:近代西方两大法系发展的脉络和特点难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的基本特征、基督教的作用【重难点解析】1.罗马法的历史特征(1)从地位上看:罗马法是古罗马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欧洲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之一。(2)从形式上看:体现出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形势需要而演变的特点。(3)从内容上看:维护了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调整了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度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内容丰富、体系完善,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多个领域。(4)从作用上看:是维系帝国和巩固统治的强有力的工具,对后世影响深远。(5)从局限上看:体现出帝国统治者的意志和要求,对于被统治者而言,不可能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其实质是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2.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罗马法 对今天的影响陪审制度 仍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保护人制度 现代各国的律师制度几乎都源于罗马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近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渊源罗马法名言“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所谓的“不告不理”审判原则 资产阶级对此继承和发展,以立法的形式确认“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原则3、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1)强调依法统治,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方法。(2)强调法律自治,即法律与道德和宗教等相分离。(3)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对旨在追求结果平等或限制实际不平等的措施。(4)坚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对特别法律。认为无论是维护特权的立法,还是给予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如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照或救助,都是对法治的破坏。(5)主张司法独立,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6)维护个人自由,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人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7)主张法律的稳定性,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定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自我测试】1. 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约 130~约 180 年)在自己的著作《法学阶梯》中指出:“如果某人使用被寄存在自己处的物品,则在实施盗窃。”这一观点旨在A.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B.提升公民的道德素养C.扩大民主的政治基础 D.完善罗马的成文法典2. 中世纪以来的英国乡村惯例,穷人可以捡拾贵族庄园收割后土地上遗落的麦穗,贵族不得反对,富人则无此权利。许多穷人赖拾穗为生。但18世纪末高等民事法院应农场主诉讼,否定了拾穗的合法性。这一变化A.强化对私有产权的保护 B.不利于工业革命的发展C.体现地主阶级统治的残酷性 D.反映了英国社会道德的沦丧3. 近代英国宪法包括为数众多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以及宪法判例,没有统一的宪法法典。这些以普通法律、政治习惯等方式表达出来的宪法与普通的法律和政治习惯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却具有宪法的效力。对此材料理解正确的是A.英国宪法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B.英国缺乏建立法治国家的意愿C.尊重传统是英美法系的突出特点 D.英国人对宪法的理解存在差异4. 《法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共修改过一百多次。例如,1816年,法典中曾经废除了离婚制度,1884 年又得以恢复。1970年废除了丈夫是一家之主的规定。法典调整的主要目的是A.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 B.巩固法国革命的成果C.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D.确立大陆法系的基础5.大陆法系各国普遍不承认判例的效力,禁止“法官造法”,限制法官解释法律。对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监督也由至少在形式上不同于普通法院的机构来担任,由此,产生了独立于普通司法系统的行政法院。由此可见,大陆法系的国家A.以成文宪法为唯一的判决根据 B.行政干涉司法现象严重C.法官的权威性和创造性受限制 D.司法判例没有参考价值6.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是西方两大法律体系。从其形成过程来看,两者A.没有共性 B.趋于一统 C.源于国情 D.相互对抗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