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国旗下的讲话:学民法典,做守法人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学民法典,做守法人”。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纲,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法律规范。作为学生,我们更应该以学习民法典为己任,努力成为守法公民。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教治民则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牢记《民法典》中的规定,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校园里还是在社会中,我们都要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财产权。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人的意见、尊重规则和制度,在行为举止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也要遵守学校的制度和规定。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我们也要注重培养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抵制诱惑,克服现实的挑战。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守法是自由人的使命,违法是暴徒的行径。”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自由人,守法者纵然受到一时的牺牲,但却能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我们要尊重老师,积极学习,自觉维护好学校的正常秩序,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作为未来的社会栋梁,我们更应该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从小开始养成守法的好习惯,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让法律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只有做到学习民法典,做守法人,我们才能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 。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自然联想到了法律。众所周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但有这样一部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它就重在保护私权利,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权利,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在《民法典》未出世之时,许多社会问题曾一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并存在诸多争议。比如救助摔倒老人受到讹诈,见义勇为反成被告等。为有效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劝不劝”等法律与道德风险,《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条文实际上是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提倡助人为乐,解除“好人”的后顾之忧。《民法典》不仅引导人们公平正义,向上向善,还引导人们诚实守信。《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论语》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家无信不和,国无信则衰”。没有诚信,寸步难行。不管我们是在学校读书,还是将来参加工作走向社会,都要做一个讲信义,重承诺的人。厉行节约、保护环境也在《民法典》有所体现,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古人云:“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同学们在生活中是否做到了勤俭节约呢?《民法典》中有规定,中华传统有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否则,也是违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所以我们不仅要懂得《民法典》的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养成法治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让法治在美好生活中开花,在耀眼阳光下滋长,在我们心间长驻。学习《民法典》,争做懂法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个明智、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让学习民法典、做守法人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以学习民法典为荣,以做守法人为责,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