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法律保障生活 课件(30张PPT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9.2 法律保障生活 课件(30张PPT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资源简介

(共30张PPT)
法律保障生活
第九课 法律在我们身边
自主学习:
1.法律、道德、纪律等行为规范的关系
(联系 区别)
2.法律的特征
3..法律的作用
通过聆听电影《二十条》检察官韩明的讲话,思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话是对什么的重视?法律背后的公平正义是保障谁的生活?






中学生韩雨辰在厕所里撞见教导主任之子张科霸凌其他同学,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救下同学的同时,最终打伤张科一案被撤诉。什么促使他挺身而出?
道德
韩雨辰反霸凌案件中,双方家长本想和解,但霸凌者的父亲却倒打一耙,导致双方家长失去理智,最终韩雨辰妈妈不小心造成了霸凌者父亲骨折。你觉得对韩雨辰妈妈的判决结果应该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7天
法律
回顾韩雨辰反对校园霸凌案件霸凌者的处罚结果
张科等人的校园霸凌行为被查实,学校给予张科等人记大过、记过警告等处分。
纪律
思考,道德、法律、纪律三种行为规范的关系
一、法律、道德、纪律等行为规范的关系(联系与区别)
法律、道德、纪律等都是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它们共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笔记区
(1)共同点(联系)(P90)
让座
迟到是违反校规的
无证驾驶
思考:
法律与道德、校纪校规有什么不同,并完成以下表格。
道德
校纪校规
法律
法律、道德 、纪律的区别
法律 道德 纪律
宪法
刑法
食品安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民法典
反家庭暴力法
……
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
校规校纪
班规班纪
法律、道德 、纪律的区别:
产生方式 实施手段 调整对象和范围
法律
道德
校规 校纪
国家制定或认可
(国家意志)
学校制定
社会舆论、信念、习俗、教育等
全体社会成员
全体社会成员
教育力量和行政力量
自然形成
(社会意志)
在校全体学生
国家强制力
(2)区别(P90)(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道德、纪律等行为规范的关系(联系与区别)
二、法律的特征?(P91-P92)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产生方式)
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最主要特征)(实施手段)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调整对象与范围)
笔记区
法律议案的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有提出法律议案的权利。
法律议案的审议
立法机关对已进入立法日程的法律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
法律议案的表决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另有特别规定。
法律的
公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法律的制定
我国法律的制定程序
在我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自1997年开始施行,但在此之后也进行了多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多部刑法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这些修正案包括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一)、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二)(三)、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的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以及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等,刑法修正案(十二)是2024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产生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
国家权力机关
二、法律的特征
二、法律的特征
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修改或废止现有法律的活动。
制定
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
单位受贿罪(387条):加大了对单位受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将单位受贿罪的刑罚由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刑罚。
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上早已存在某些习惯、道德规范等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认可
如:“常回家看看”条款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该部法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表明国家创制法律的基本形式是()
A.颁布
B.认可
C.制定
D.约定俗成
C
军队
警察
监狱
法庭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是法律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最主要特征)
二、法律的特征
法律的对象和范围:全体社会成员
法律不会因为张科是学校教导主任的孩子,就减轻处罚
法律不会因为韩雨辰妈妈是检察官的家属,就减轻处罚
二、法律的特征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P92)
①在法治社会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②每个公民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③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这是该法颁布并实施26 年后的首次大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体现了
A.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B.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C.法律是人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手段
D.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B
2.下列四个选项中,能体现法律区别于道德等行为规范的最主要特征的是,
A.公司制定员工考勤制度
B.学校处分违反校纪的学生
C.郭某因传播疫情防控虚假信息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D.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C
3.近年来,我国加大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对犯罪分子开展“天网行动”,“国内”“国外”一起抓。材料说明了法律 ()
A.是由国家制定的
B.是由国家认可的
C.具有国家强制力
D.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
三、法律的作用?(P92-P93)
(1)规范作用: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2)指引作用:法律规定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中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法律也为我们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3)保护作用: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笔记区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道德和法律都是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它们共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用道德来谴责或说服教育。材料中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及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仅仅依靠说服教育,很难获得显著的效果。因此,这些行为应该通过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约束分享。
检察官韩明一直致力于还原案件的真相,仅仅因为道德规范的要求吗?他所说的为老百姓争取公平正义的责任仅仅是自身的道德要求吗?
第三条 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检察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1)规范作用: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法律的作用?
王永强反杀村霸案。韩明现在负责案件的当事人王永强为了给女儿治病,借了村高利贷,当还不起钱时,村霸开始不停地虐待和侮辱他及他妻子,甚至扬言要拿车上的刀杀害其家人,受到凌辱的王永强,奋起反抗重伤村霸致其身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思考,王永强反杀村霸,该不该负刑事责任?
(2)指引作用:法律规定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法律也为我们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村霸享有生命权,但却没履行尊重别人人格
和生命权的义务
三、法律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案件: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于海明骑自行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于海明险些碰擦。刘某的一名同车人员下车与于海明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时,刘某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解,刘某仍持续追打,并从轿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中于海明捅刺刘某的腹部、臀部,砍击其右胸、左肩、左肘。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轿车。刘某跑离轿车,于海明返回轿车,将车内刘某的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
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某的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刘某逃离后,倒在附近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因腹部大静脉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于当日死亡。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在昆山反杀案中,于海明该不该负刑事责任?
行凶杀人
(3)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作用)
三、法律的作用?
《刑法》正当防卫 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判决结果:在昆山反杀案中,于海明不负刑事责任。
8月27日当晚公安机关以“于海明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8月31日公安机关查明了本案的全部事实。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
课堂小结
法律保障生活
法律的特征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的作用
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具有普遍约束力
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
保护作用
规定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指引作用
规范作用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