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2张PPT)1.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征得军人同意。3.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4.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X: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包括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但无论是结婚自由还是离婚自由,都反对草率的态度,应该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X: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X: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X: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判断1.李某和赵某2015年结婚,2019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①错误;②中“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说法错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准予离婚,③正确;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争议,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关系,④正确。故选D。2.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项军与赵枚青梅竹马,感情甚笃。1996年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项军与赵枚开始自由恋爱,不久,两人便共同生活,双方父母也未加以干涉。1996年3月19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组建了家庭,生育一女,身体健康。自2004年底,赵枚便离家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并于2007年12月17日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与项军离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孩子身体健康,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先调解②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④若双方达成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到管辖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C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二.平等的财产关系知识框架(1)确定:登记结婚(2)内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4)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5)实质:(P54中相关链接)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夫妻关系重点理解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⑴人格独立--重要体现:姓名权: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⑵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1、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一.平等的人身关系(P54下-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的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住所选择权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拓展: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P54下-3)(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探究活动一】●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说说你的理由。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案件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做“全职太太”。(P53下-P53上)二.平等的财产关系(P55中间)(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财产的确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1.夫妻财产关系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判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二.平等的财产关系(P55下-1)(1)共同财产: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个人:知识产权归个人,婚内创作婚后发表取得的稿酬;共同:婚前发表婚后获得的稿酬、婚内发表离婚后取得的稿酬。)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共同财产。但【孳息(天然:果树的果子、法定:存款)和自然增值(婚前房子增值)归个人】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夫妻财产(2)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P55下相关链接)①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全额购房购车)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婚前取得但未发放的稿酬等)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等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6.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产品的书籍、工具等专用财产7.婚前投资的本金;8.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存款利息)和自然增值(房屋增值)9.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通常是指下列财产:100万元资金的支配权究竟归谁?妻子:最近股市太不稳定,风险太大,我们暂时不要再炒股了!丈夫:80万元股票资金是我们结婚前我自己的积蓄,这20万元也是婚后我炒股赚来的,要不要炒股,我说了算,你别管!妻子:我们已经结婚,这100万元就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怎么可能你想怎样就怎样?80万—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20万—婚后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妻子因家里电视老旧老出现故障,就去商场买了一台售价5000元的智慧屏电视。丈夫回家知悉情况后大怒,称买电视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未经其同意就一人到商场购买电视的行为无效,要求商场退款。丈夫的要求是否可行?为什么?案例分析(3)约定财产制:(P56上-1)①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③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二.平等的财产关系2、夫妻财产【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P56中间相关链接)【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1)“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①男女平等。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二.平等的财产关系(P56下-1)2、如何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课堂小结: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制度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关系内容核心要求平等的人身关系强调人格独立强调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平等夫妻地位平等范围 处分原则夫妻 个人财产夫妻 共同财产夫妻 约定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处理权归个人所有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①婚前财产 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 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含义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与第三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权利主体 夫妻双方同等享有,各自都可以行使。存续期间 存在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行使方式 行使时不必明确其代理权,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另一方名义或者双方名义为之。行使范围 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食物、衣物等生活用品;正常的娱乐、保健、医疗费用;通常的子女教育费用;交房租、水电费等生活开支。行使限制 因实际情况,夫妻双方对一方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但法律明确规定这种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效力 夫妻任何一方行使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发生效力。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1.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2.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特殊法定孳息,共同经营收入)婚前个人存款: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未操作管理,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操作管理甚至追加投资后,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20万归张某,6万为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小张所有小李所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实际演练:【探究活动二】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 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⑴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才做出的修改。⑵影响:明确夫妻财产关系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P55上)材料一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1)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议题:正确处置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材料二 张某与王某是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张某欣然同意。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产生争执。(2)张某认为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议题:正确处置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性质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为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王所得遗产属于个人财产,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保管,监护人不能占为己有。1.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 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 000元和其妻的工资4 0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A.54 000元 B.55 000元C.56 000元 D.10 000元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割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共同财产为11 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 000元。2.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D 解析: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排除A、B、C。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D入选。家庭中做家务的比例、夫妻双方谁来承担家务,这在老一辈中本是很好处理的事情,但在90后00后夫妻中,却会因为争执不下而引起轩然大波。男人们认为女人做家务是天经地义,女人们认为现在男女平等,都要忙自己的工作,所以做家务上也要男女平等,而且现代好男人就应该做家务。从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角度,谈谈你对上述材料的理解。你说我说大家说提示: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旦男女结为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如果一方工作繁忙,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