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共23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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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共23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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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婚姻:含义、意义及对待婚姻的要求、态度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3.结婚:含义、条件、法律程序
4.同居关系、重婚及法律后果
5.离婚:要慎重的原因、法律自由和限制、条件、方式
学习内容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以案释法]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其它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原则。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一、珍惜婚姻
1.婚姻
要求
态度
(禁止重婚和未婚同居)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家庭和社会的总开关,是子女成长、成才的基石。
含义
婚姻制度原则
正确对待婚姻
意义
一、珍惜婚姻
2.结婚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结为配偶的行为,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进行结婚登记
含义
法定条件
法律程序
一、珍惜婚姻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程序
原因
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以案释法]
同居关系 重婚
⑴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⑵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⑴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⑵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故重婚也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之分,两个法律婚、两个事实婚、先法律后事实、先事实后法律的情况,都属于重婚的范畴。
⑶重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20年1月19日,民政部表示,“假结婚”“骗婚”“重婚”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
(重婚不等于重婚罪)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⑴是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包括:①不到法定年龄;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当事人已有配偶。 ⑵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⑶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⑴指基于胁迫、欺诈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向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⑵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⑶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知识拓展]
孙某与赵某相恋2年后,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第二年,在孙某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丈夫就从没有给过她好脸色。在邻居的闲聊中,孙某知道丈夫已有了“相好”。还没来得及向丈夫“讨说法”,赵某就把与同事李某的结婚证摆在了她面前,并称与孙某的婚姻无效。孙某一气之下,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⑴孙某与赵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⑵合法婚姻有什么重要意义?
[解析]①不受法律保护。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孙某与赵某虽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只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样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案释法]
[解析]“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具有重大意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结婚前睁大你的双眼,结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离婚要慎重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程序性限制)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利的保护)
离婚自由
离婚限制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
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社会、法律反对轻率离婚。
二、离婚要慎重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发离婚证)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下发离婚判决书,等同离婚证)
乐一乐
金牌调解
想一想
王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并于2006年结婚,婚后不久生下女儿。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时常发生矛盾争吵,“离婚”经常挂在夫妻双方的嘴边。2021年7月,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给予王某和李某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王某或李某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思考: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他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离婚。
[解析]如果王某和李某感情确已破裂,他们有选择离婚的自由。他们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
[以案释法]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
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⑵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知识拓展]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9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于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
⑴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⑵本案应适用何种离婚形式?
[解析]⑴法院应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⑵当事人双方如果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通过协议离婚形式,解除夫妻关系。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和房屋的分割争执不下,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裁决离婚的形式,解除夫妻关系。
[以案释法]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慎重离婚
结婚的含义
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程序
同居关系、重婚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离婚自由和离婚限制
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离婚的条件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课堂总结]
珍惜婚姻
婚姻的含义、意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对待婚姻的要求与态度
婚姻
结婚
[易错易混]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
解析: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解析: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结婚登记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3.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解析: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4.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解析: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5.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解析: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同时也规定了离婚限制。
6.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解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易错易混]
1.小梅和小亮婚后第二年,小亮因工致残获赔偿金10万元,怀孕的妻子小梅用10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小亮得知后要求小梅返还,小梅拒绝,为此两人争吵不断,小亮提起离婚诉讼。对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应予以调解
②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③购买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应由小梅个人承担
④伤残赔偿金属于婚后所得,应由双方共同处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课堂练习]
2.2023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一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案中( )
①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上诉
②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
④周某离婚,可平等的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B
[课堂练习]
3.小刚和小敏是一对小夫妻,为符合2021年1月1日出台的首房首贷优惠政策,二人决定“假离婚”后以小敏的名义购买学区房,并签订《离婚补充协议》要求双方离婚后两个月内复婚,如果违约则返还离婚所分得财产。同年7月,小刚和小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署《离婚协议》,7月末小敏购买了学区房。事后小敏却不肯复婚,无奈之下小刚将妻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补充协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有效
②小刚如果拿不出假离婚证据,将承担假离婚后果
③《离婚补充协议》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无效
④小刚提供的微信、短信、邮件聊天记录属于书证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B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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