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法不可违 课件(共2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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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不可违 课件(共2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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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上册
5.1 法不可违
目 录
CONTENT
1
导入新课
新课讲授
3
5
2
4
课堂总结
板书设计
课堂练习
一、导入新课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活动一:行为的底线
(学生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小勤不懂法,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实施了违法行为。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了解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跳广场舞扰民
谎报火警
破坏公用设施
他们这些行为违法吗?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材料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材料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把对方打成轻伤,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含义: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情景 对社会的 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 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较轻 物权法(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二 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法规) 行政处分 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三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撒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1、观察与思考: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思考: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学生了解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讨论:生活中你还知道哪些违法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是造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把扰乱公共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思考:上述行为违法吗?会受到哪些处罚?
这三则事例都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民事违法行为。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讨论:
民法规范的民事活动有哪些?
由民法规范的民事活动:如购置财产、签订合同、劳动就业、经营创业、结婚等。
民法的作用?
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活动原则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绿色原则。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活动六: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思考: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我们如何远离这些违法行为呢?
总结:(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板书设计
5.1 法不可违
违法无小事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什么是违法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犯罪
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课堂练习
1.尹某因欠债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余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十天。他们的行为分别属于( )
A、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B、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D、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
C
五、课堂练习
2.购置房产、签订合同、劳动就业、经营创业、结婚等这些活动( )
①是普遍的民事活动
②由民法来规范这些行为
③要遵守相关的义务
④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A
五、课堂练习
3.下列漫画中的行为( )
①是违法行为 ②破坏了公共秩序
③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④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B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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