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5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考点大串讲(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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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5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考点大串讲(统编版)

资源简介

(共59张PPT)
高二政治下学期
期末考点大串讲
点燃激情 . 备战期末
CONTENTS
时光飞逝,不经意间,半学期已经过去了。
同学们迎来了初中学习成果的第一次大检阅
--期中考。
01
大家准备好了吗?
02
专题一:
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带你进入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期中考复习课堂
目录
CONTENTS
思维导图
01
知识清单
02
解题方法
03
真题研磨
04
【思维导图】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清单】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基本原则
各种民事权利
侵权责任
权利限制
合同
主体
客体
内容
自然人(完、限、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区分: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
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人身权
财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物权
债权——合同的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
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一般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对人身权的限制(名誉权);对知识产权的限制(著作权);相邻权
含义、实质、类型、表示一致、自愿订立原则
合同的成立
与生效
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合同的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合同的履行
原则、变更
违约及违约责任
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承担方式;关于免责
课标要求
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2.明确保障各类物权、知识产权,诚信履行合同。
3.明确民事权利有限制,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高频考点 1.人身权和财产权;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三种情况);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2.合同:合同的成立与有效、履行合同的原则等。
3.要约与要约邀请。
4.著作权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
5.承担侵权责任的几种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
难点: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限的区分。
2.彻底搞清楚要约与要约邀请、定金与订金。
3.彻底搞清楚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什么情况下有效?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少承担责任。
5. 知识产权的几种情况(著作权、商标权、三种专利的不同有效期)。
6.抵押与质押的不同适用情况。
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包含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主体:
(2)客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同。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3)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注意: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强调没有特权、没有歧视)
2.民法基本原则
3.全面认识公民人身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不得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财产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他物权
(物尽其用)
据主体划分
取得方式
物权平等保护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共有)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物权法定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
质押权—动产
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
物 权
知识产权
债 权
1、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
3、取得方式 (1)不动产:
(2)动产: 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按主体,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
4、
共有财产:
【提醒】: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4.所有权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2)分类: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如:汽车质押给别人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担保物权:抵押与质押
6.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异同
异同 权利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7.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所以,注册人只要按期申请续展,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的保护
民事法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合同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含义
2.常见类型
3.原则
二、订立的过程
1.要约:含义、特点
2.承诺:含义、条件
三、合同的形式
1.口头合同
2.书面合同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3.合同的变更
1.违约责任的实质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
二、违约责任 和担责方式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协作履行原则 ④绿色原则
(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合同的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常见类型:
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意义: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8.准确把握合同
5.要约承诺
要约:要约是合同订立的第一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要约到达对方后,就进入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新要约: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8.准确把握合同
6.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比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书面合同:
内容清晰,有据可查,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8.准确把握合同
1.履行的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2)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的履行
1.含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违约免责情形
(1)法定的免责情形
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约定的免责情形:
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10.违约责任
11.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12.民事权利的限制
1.含义: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类型: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4.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5.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1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清单】
家庭与婚姻
1.父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父母的义务
(1)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保证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抚养——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3.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在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补充: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1.育小职责大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优点: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此类问题。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3)缺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存在的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遗弃: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虐待: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后果: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敬老是义务
3.薪火相传有继承
继承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方式 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继承权的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基本原则: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要珍惜
4.结婚登记
(1)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的程序
A.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B.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C.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注意: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也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关系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4.结婚要珍惜
1.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考点5.离婚要慎重
6.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要求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表现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解题方法】
【试题特点】
《法律与生活》试题多以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为情境,将人身权与财产权、订约履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赡养义务、人民调解等多个民事法律知识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契约精神和法治思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习惯。试题体现出很强的参与性和实践性,做到了与思想政治的课程性质相适应。
法律题的答案由三部分组成:
判定、引用法条及陈述事实。判定简单明确,法条要准确无误,陈述事实要与法理相结合。
《法律与生活》判案类主观题
【解题思路】
第一步:仔细审题,明确题意,弄清命题者的意图。
要做到“两审”:审材料和审问题。一般先审问题后审材料,带着问题审材料。审问题,就是要弄清问题的中心,看清问题的特殊要求(如要求说明原因、意义或做法的正确性),从而弄准答题应当运用的课本知识。审材料,先粗读再细读,尽快抓住它的关键词句、主要观点和中心思想。
第二步:根据材料内容对接教材知识,落实知识点内容。
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出问题、材料、教材三者之间的相关点,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三步:理清思路,组织答案。
答案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涉及多个知识点,要考虑其主次与先后,用序号标明,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切不可答非所问,偏离题意。
《法律与生活》判案类主观题
【解题技巧】
解答法律论述题,首先要熟悉法律知识,要运用法律条款像法官一样“判案” ,学会分析“案情”,将材料中的案列抽丝剥茧,把案例中的法律关系- -层一层地搞清楚,能够正确认识这些法律关系,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
然后再从该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变动等角度出发,进而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
具体来说,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事实依据。根据设问与材料,找出所有的主体;结合材料,梳理主体关系与主要行为。
第二步,法律依据。依据设问与材料信息,找到法律依据,并且准确表述其内容。
第三步,定性“判案”。根据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对主体行为进行定性,看其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什么样的法律规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注意,分析时还要考虑民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律与生活》判案类主观题
【典型例题】(2023·全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解题指导】第(1)问:分析“案情”,初步“判案”
信息①:小张是成年人,向父亲老张借款,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小张与老张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信息②: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小张有明确肯定的还款承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
信息③:小张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所以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的说法也不当。
第(2)向,像法官一-样进行“调解”
结合本题信息,老张和小张是父子关系,同时也存在借货合同关系。温馨幸福的家庭既需要亲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在本案例中,既需要解决好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需要处理好亲密的家庭成员关系,共同建设和睦家庭。鉴于此,可以从两个方面给出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答案】(1)不当之处: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时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
(2)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法律与生活》判案类主观题
【真题研磨】
真题再现
1.(2023·天津·高考真题)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B
【详解】A: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
BC: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错误。
D: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例不涉及侵权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B。
真题再现
2.(2023·重庆·高考真题)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如果它们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这意味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真题再现
3.(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①: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排除。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4.(2023·全国·统考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
③: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
④: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5.(2023·辽宁·高考真题)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6.(2023·湖北·高考真题)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的表述不正确,①错误。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③: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7.(2023·北京·高考真题)“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真题再现
【答案】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合理使用,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指导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这属于合理使用的体现;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用,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王某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否则会构成侵权。②对著作权进行的限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更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其独特的魅力;更多的人参与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限定条件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本题属于意义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从法理依据和扣题分析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可联系合理使用的相关知识。
关键词②: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可联系法定许可使用的相关知识。
关键词③:北京扎燕风筝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可联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相关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真题再现
8.(2023·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真题再现
【答案】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
理由:①1994年,张某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对三个人物概念图享有著作权。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
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
③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乙公司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侵犯了甲媒体著作权。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首先应表明立场,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可联系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
有效信息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可联系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
有效信息③: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可联系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5.1 家和万事兴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解析】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解析】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易错易混】
真题再现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真题再现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
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
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真题再现
4.(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故本题选D。
真题再现
5.(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我们的梦想是:考出佳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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