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校联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二次联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广西河池市校联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二次联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资源简介

广西河池市校联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二次联考政治试题
(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
3.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4.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一、选择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
1.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依据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交警对甲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B. 梁某在某平台上发布破坏公司商业信誉的信息,应对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C. 王某饲养的藏獒在小区咬伤人,王某应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D.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著名作家的散文,这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
【答案】B
【解析】
【详解】A: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交警对甲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A排除。
B:梁某在某平台上发布破坏公司商业信誉的信息,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公司公开赔礼道歉,B正确。
C: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饲养的藏獒在小区咬伤了人,王某应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C排除。
D: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著名作家的散文,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不是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D排除。
故本题选B。
2. A女士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排队上轮渡的过程中发生车辆的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女士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女士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没有捏造事实,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③侮辱了B先生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车牌,侵犯了其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A女士虽未捏造事实,但其行为已侵犯B先生的人身权,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视频中出现B先生姓名,涉嫌侵犯的是B先生的隐私权,而非姓名权,②错误。
③: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A女士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并配上侮辱性文字,侮辱了B先生的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③正确。
④: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A女士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涉嫌侵犯B先生的隐私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之一。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下列对物权理解正确的是( )
①陈某在电子市场看中一台全新的电脑,付完全款后陈某拥有该电脑的所有权
②乙将一套商品房卖给甲,甲付了80%房款即搬进去住,余款约定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付清,甲搬进去住时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③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他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自建房的所有权
④赵某以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按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电脑属于动产,交付后即拥有所有权,①说法正确。
②:不动产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商品房属于不动产,登记后才拥有所有权,②说法错误。
③: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他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自建房的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③表述正确。
④:赵某以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变,仍归赵某,抵押权归银行,④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A。
4.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某高中学生在学习“尊重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时,对以下素材展开讨论,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 中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② 某熟食店独立研发的新配方与某百年老店味道相似。
③ 甲完成智能插座的发明,以商业秘密保护。一年后,乙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
④ 一布鞋店老板申请注册商标“北京”。
①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在作业中引用不构成侵权
②该成果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侵犯了百年老店的商标权
③乙不能实施该发明,会对甲的发明构成侵权
④该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在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无法注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中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①说法正确。
②:新配方是该熟食店独立研发的,虽然与某百年老店味道相似,但并不构成侵犯商标权,②说法错误。
③:甲完成智能插座的发明,以商业秘密保护,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③说法错误。
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布鞋店老板申请注册商标“北京”,在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时不能通过,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 某家具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开设网络店铺。2023年11月11日,李某在该家具公司店铺下单购买茶几及斗柜各一件。而后,李某多次联系家具公司客服人员询问发货时间,客服人员以“试组孔位有问题”“环保检查延误工期”等理由表示需推迟发货,让李某申请退款,或表示订单异常需李某补拍差价才能发货。在家具公司未发货期间,该公司于另一店铺中仍在销售涉案同款茶几。2024年2月1日,该家具公司赔偿李某284元,并据此认为与李某的合同已经解除。李某不认可订单解除,故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之间成立网络购物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该家具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③该家具公司欺诈行为涉嫌犯罪,李某只能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权益
④李某可要求该家具公司继续履行涉案茶几及斗柜的发货义务或要求该家具公司承担退款等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家具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但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欺诈行为,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①排除。
②:李某在双十一活动期间于网络店铺购买了涉案商品,卖家的发货义务系合同履行的应有之义,而某家具公司却较长时间内拒不履行发货义务,且未举证证明存在合理事由,该家具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②符合题意。
③:该家具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不存在侵权行为,不是犯罪。消费者维权,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途径,不是只能向法院起诉,③说法错误。
④:该家具公司在涉案订单的履行过程中以虚假信息诱导李某持续等待发货或补拍差价,存在欺诈,李某可要求该家具公司继续履行涉案茶几及斗柜的发货义务或要求该家具公司承担退款等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 郑某与雷某均在某街道开店做生意。某天傍晚,郑某骑电动三轮车回门店,将车逆行停放在自家门店外的公路边上,熄火下车离开,但未拔出钥匙,也未拉车辆手刹。雷某的长子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与次子雷某乙爬上车辆玩耍。雷某甲扭动手柄,电动三轮车突然向前急速行驶,撞击路边的树木后停下,雷某乙在事故中受伤。后雷某乙在医院治疗,并行脾脏切除、胰腺修补等手术,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雷某多次就雷某乙的赔偿等问题与郑某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违章停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全部的损失
②雷某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因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其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雷某承担。
④雷某未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应负主要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本案中郑某违章停车,应当承担事故的重要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①错误。
②:雷某的长子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与次子雷某乙爬上车辆玩耍,这说明本案中雷某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②正确。
③:本案中因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雷某承担,③正确。
④:本案中雷某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不是主要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其中包括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关于这两者的区别,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二者都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协议
②前者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后者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③前者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后者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④前者是为了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后者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接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据此分析可知,前者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后者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前者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后者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②③符合题意。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接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签订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①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为了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8. 王某与李某2021年结婚,育有一女。婚后王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汽车。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王某在其妻李某知情的情况下,向亲戚梁某借款2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三年后归还,同年,李某因交通事故右脚受伤获得车主赔偿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地位平等,女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李某因交通事故右脚受伤获得车主赔偿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20万元债务是由王某向亲戚梁某所借,若离婚李某没有偿还义务
④王某用自己工资购买汽车,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说明夫妻地位平等,女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李某获得的赔偿金是李某的个人财产,②错误。
③: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购房需要,且李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离婚李某有偿还义务,③错误。
④: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 辛某今年59周岁,于2012年5月开始入职某配件公司从事车间工作十多年。2022年12月,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如无请假流程而自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处理。2023年1月27日晚上,辛某因不熟悉企业微信操作,只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向公司请假,但公司并未告知准假与否,且在1月31日以辛某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辛某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辛某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获得经济赔偿金
②公司因辛某旷工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③辛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公司需对解雇的制度依据、违纪行为认定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辛某不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获得经济赔偿金,①说法错误。
②:辛某并无故意旷工的主观意图,辛某违规请假行为尚不足以达到某配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公司因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辛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说法正确。
④: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可见,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公司需对解雇的制度依据、违纪行为认定承担举证责任,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0. 生活中的纠纷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司法为民之路。关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诉讼俗称“打官司”,在多元的纠纷解决中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②个人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③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抚养或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调解
④商事仲裁审理依法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诉讼俗称“打官司”,具有终局性特点,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①符合题意。
②:个人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也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途径解决,②错误。
③:以和为贵选调解,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抚养或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调解,③正确。
④:商事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1. 在平台经济领域,网络直播带货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时有发生。林某在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中购买了某品牌白酒2件10瓶并支付货款1万余元。后林某怀疑其购买的白酒为假酒,遂向相关部门举报。经鉴定林某所购白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林某起诉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②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不需要提供证据
④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相关部门经鉴定林某在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所购白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林某的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①符合题意。
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可见,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说法错误。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林某主张,林某也需要提供证据,③说法错误。
④: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2. 某网络公司未经某体育名人苏某授权许可,擅自使用苏某多张照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广告宣传语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宣传信息。该公司利用苏某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公司品牌及服务的目的。苏某知道后非常生气,打算维权,关于其维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起诉的理由是肖像权侵权纠纷
②网络公司严重侵犯了苏某姓名权
③苏某可以同时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权
④苏某可以向该网络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②:该网络公司未经体育名人苏某授权许可,擅自使用苏某多张照片,利用苏某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公司品牌及服务的目的,侵犯了苏某的肖像权而不是姓名权,①正确,②错误。
③: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因此苏某不能同时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权,③错误。
④: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苏某可以向该网络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3. 在《春晓》这首诗中,诗人写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关于这首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运用了形象化想象,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
②这是一种感性认识,需要上升为理性认识
③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触及了事物的本质
④体现创新思维方式,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诗人通过“夜来风雨声”想到“花落知多少”,运用了形象化想象,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①正确。
②:这首诗体现了形象思维,不属于感性认识,不需要上升为理性认识,②不符合题意。
③:诗人通过“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诗句来描绘美好的春日景象,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触及了事物的本质,③正确。
④:创新思维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诗人通过“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诗句来描绘美好的春日景象,没有体现创新思维方式,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4. 2023年8月,首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在福建福州召开。年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精神,聚焦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前沿问题开展行业交流,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 )
①具有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②具有探索性和预测性特征,有利于提高我国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形成了对我国国土空间这一事物整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④以概念性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对我国国土空间的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国土空间规划运用了抽象思维,具有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①排除。
②:“国土空间规划年会聚焦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前沿问题开展行业交流,凝聚行业共识”,这说明国土空间规划运用了超前思维,具有探索性和预测性,有利于提高我国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没有体现国土空间规划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③不符合题意。
④:以概念性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属于抽象思维。国土空间规划运用抽象思维,对我国国土空间的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5. 某校高一年级举办排球比赛,其中5班、13班、17班、25班入围半决赛。对于冠军归属,曹同学说,5班不会得冠军。李同学说,13班不会得冠军。王同学说,17班不会得冠军。赵同学说,5班会得冠军。比赛结果表明,四位同学中只有一人预判错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同学和王同学的判断必有一假
②未谈论25班,故无法推断25班比赛结果
③若曹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冠军是5班
④若赵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冠军是25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矛盾律表明,论断“A”与“非A”必有一假,曹同学和赵同学的说法矛盾,必有一假,则李同学和王同学都判断正确,说明13班和17班都不是冠军,①错误。
②:若曹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冠军是5班,25班不会的冠军。若赵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其他三位同学的说法都为真,意味着5班不会得冠军,13班和17班也不是冠军,由于入围半决赛的共有5班、13班、17班、25班四个班,则冠军是25班,这说明借助材料中的条件是可以推断25班比赛结果的,②错误。
③:对于冠军归属,曹同学说,5班不会得冠军。赵同学说,5班会得冠军。根据矛盾律,论断“A”与“非A”必有一假,若曹同学的判断为假,赵同学则为真,则冠军是5班,③正确。
④:若赵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其他三位同学的说法都为真,意味着5班不会得冠军,13班和17班也不是冠军,由于入围半决赛的共有5班、13班、17班、25班四个班,则冠军是25班,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党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科学思维能力,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这是基于( )
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其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
②科学思维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
③科学思维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内容是主观的,形式是客观的
④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提高政治站位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们要学会运用科学思维的原因是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的反映认识对象,其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①正确。
②: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②错误。
③:科学思维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③错误。
④:我们要学会运用科学思维的原因是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政治站位,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包括美容院在内的“颜值经济”高速增长,诱人的利益吸引了无数投资者。与此同时,美容院低价诱导顾客上门、虚假夸大宣传、透支型消费下套等“套路”也十分普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材料一 大连市一家养生美容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介绍,“全套引进美国脊椎矫正技术高频传导脊椎复位仪,并针对中国人体质,配套增加疏筋、调骨、排酸、通络、肝腑功能保护、固本氧养气等功能仪器,配合复方中药材产品对人体进行通调养护”。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后发现,美容院提供的脊椎治疗保养服务与公众号中的宣传不一致,随即进行投诉。在相关部门的询问笔录中,该美容院的工作人员陈述,做脊椎治疗保养服务使用的颈椎调理仪系某宝网上购买,热膜系用姜粉和水调制。既无宣传中的“引进美国脊椎矫正技术高频传导脊椎复位仪”,也无“配合复方对人体进行通调养护的中药材产品”。
材料二 广西的秦女士与当地一家美容院签订了“感恩回馈年度五星级护理年卡赠送”协议。协议约定,秦女士向美容院交付近6千元诚意金,获得五星级腰肾护理年卡1张,协议有效期内只要坚持每周一次到店护理,满40次即可全额返还诚意金。协议签订后,秦女士坚持每周到店做护理,但当年卡使用了30多次后,美容院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约,并诱导秦女士把余下的诚意金转做其他美容项目。当秦女士拒绝后,便再预约不到剩下的服务,诚意金返还更是无从说起。秦女士怒将美容院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分析以上案例。
【答案】①订立一份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材料一中美容院使用虚假宣传误导张女士实施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了张女士真实意思,张女士可要求撤销与美容院签订的脊椎治疗保养服务项目的合同。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材料二中美容院的做法与协议约定不一致,该行为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美容院需返还秦女士近6千元诚意金,并就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与美容院签订合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美容院提供的脊椎治疗保养服务与公众号中的宣传不一致,随即进行投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材料一中美容院使用虚假宣传误导张女士实施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了张女士真实意思,张女士可要求撤销与美容院签订的脊椎治疗保养服务项目的合同。
关键词②:协议签订后,秦女士坚持每周到店做护理,但当年卡使用了30多次后,美容院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约,并诱导秦女士把余下的诚意金转做其他美容项目。当秦女士拒绝后,便再预约不到剩下的服务,诚意金返还更是无从说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材料二中美容院的做法与协议约定不一致,该行为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美容院需返还秦女士近6千元诚意金,并就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丧偶老人孟某育有两个儿子,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二儿媳共同生活,大儿子对母亲基本无照顾。二儿子2019年去世,二儿子去世之后老人一直和二儿媳生活,直至2022年老人去世。孟某生前未立遗嘱,二儿媳认为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大儿子则认为二儿子已去世,二儿媳无权参与老人财产的分配。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孟某的大儿子将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全部继承母亲的遗产。法庭调查表明,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共同生活并由二儿子和二儿媳照顾。庭审过程中,二儿媳提交证据证明,自从老人的二儿子去世以后,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在同一院落,不仅悉心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老人住院时也对其进行护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并分析这一案例起到的社会意义。
【答案】依据: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孟某的二儿媳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本案中孟某生前未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原则,孟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共同继承孟某的遗产,故法院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媳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顾,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故法院判决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
社会意义: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孟某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孟某遗产,但份额不同,彰显司法公正,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营造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孟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意义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要求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并分析这一案例起到的社会意义,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的对接。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关键词①:孟某的二儿媳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词②:丧偶老人孟某生前未立遗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采用法定继承,本案中孟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共同继承孟某遗产。
关键词③: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媳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顾,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可联系教材知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社会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彰显司法公正,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营造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范某在村里一直承包鱼塘从事水产养殖,后该村引进一家化工厂甲化工厂,该化工厂的排水口与通向鱼塘的排水口相联通。2023年6月17日上午范某巡查鱼塘时发现鱼在跳动,后全部死亡,其仔细检查发现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范某第一时间向甲化工厂协商要求赔偿损失未果,遂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6月19日上午,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到鱼塘进行水质取样化验,随后出具检测报告表明:鱼塘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0.038mg/L,排水口废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1.28mg/L,分别超过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中的7.6倍和256倍。氰化物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品,且周围企业只有甲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物。于是,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甲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当事人范某缺乏专业知识处于弱势,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甲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甲化工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环境监测中心检测报告显示排污口氰化物浓度高于鱼塘,且周围企业只有甲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物,可以推定本案中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甲化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环境污染民事案件
考点考查:社会争议解决、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应由谁负责举证及其依据。需要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2023年6月17日上午范某巡查鱼塘时发现鱼在跳动,后全部死亡,其仔细检查发现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当事人范某缺乏专业知识处于弱势,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甲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甲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及其依据。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2023年6月17日上午范某巡查鱼塘时发现鱼在跳动,后全部死亡,其仔细检查发现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范某第一时间向甲化工厂协商要求赔偿损失未果,遂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6月19日上午,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到鱼塘进行水质取样化验,随后出具检测报告表明:鱼塘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0.038mg/L,排水口废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1.28mg/L,分别超过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中的7.6倍和256倍。氰化物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品,且周围企业只有甲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环境监测中心检测报告显示排污口氰化物浓度高于鱼塘,且周围企业只有甲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物,可以推定本案中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甲化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明和小强在某小学的五年级就读,该学校在办学中非常注重安全教育,校方一直将安全教育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比如张贴小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某日课间,小明和小强在教室走廊休息活动,小强跑到小明身边,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其间巡逻老师有进行管理和制止,但小强还是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事件发生后,老师赶紧将小明送到医院,并马上通知其家长。经诊断为右肱骨外髁骨折,小明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医疗等费用2万余元。小明父母因与小强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将小强父母、学校一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从《法律与生活》侵权责任角度,分析本案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并说明原因。
(2)对于小强致使小明受伤是否要负责任这个问题,王同学说:“我不认为小强要负责任,也不认为小强不用负责任。”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王同学的观点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课间小强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小强的行为与小明身体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强对小明的受伤负主要责任。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小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小明人身损害的民事侵权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即小强父母承担。小强父母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小明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从材料中可知小明受伤是由小强的行为导致的,该学校在办学中非常注重安全教育,且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尽到了救治义务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因此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合乎逻辑。合乎逻辑的思维具有明确性要求,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小强要负责任和不用负责任是具有矛盾关系的论断,王同学对这两种论断持“两不可”的态度,违反了排中律要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学校安全事故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强跑到小明身边,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可联系教材知识小强的行为和小明的伤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对小明的侵权,小强的行为与小明身体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强对小明的受伤负主要责任。
关键词②:小明和小强在某小学的五年级就读,小强跑到小明身边,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可联系教材知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强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校方一直将安全教育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比如张贴小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其间巡逻老师有进行管理和制止,摔倒的小明第一时间被老师送去了医院并通知了家长→可联系学校尽到了管理责任,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同学说:“我不认为小强要负责任,也不认为小强不用负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合乎逻辑的思维具有明确性要求,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
关键词②:小强要负责任和不用负责任是具有矛盾关系的论断→可联系教材知识王同学对这两种论断持“两不可”的态度,违反了排中律要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广西河池市校联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二次联考政治试题
(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
3.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4.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一、选择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
1.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依据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交警对甲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B. 梁某在某平台上发布破坏公司商业信誉的信息,应对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C. 王某饲养的藏獒在小区咬伤人,王某应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D.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著名作家的散文,这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
2. A女士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排队上轮渡的过程中发生车辆的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女士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女士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没有捏造事实,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车牌,侵犯了其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之一。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下列对物权理解正确的是( )
①陈某在电子市场看中一台全新的电脑,付完全款后陈某拥有该电脑的所有权
②乙将一套商品房卖给甲,甲付了80%房款即搬进去住,余款约定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付清,甲搬进去住时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③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他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自建房的所有权
④赵某以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某高中学生在学习“尊重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时,对以下素材展开讨论,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 中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② 某熟食店独立研发的新配方与某百年老店味道相似。
③ 甲完成智能插座的发明,以商业秘密保护。一年后,乙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
④ 一布鞋店老板申请注册商标“北京”。
①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在作业中引用不构成侵权
②该成果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侵犯了百年老店的商标权
③乙不能实施该发明,会对甲的发明构成侵权
④该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在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无法注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某家具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开设网络店铺。2023年11月11日,李某在该家具公司店铺下单购买茶几及斗柜各一件。而后,李某多次联系家具公司客服人员询问发货时间,客服人员以“试组孔位有问题”“环保检查延误工期”等理由表示需推迟发货,让李某申请退款,或表示订单异常需李某补拍差价才能发货。在家具公司未发货期间,该公司于另一店铺中仍在销售涉案同款茶几。2024年2月1日,该家具公司赔偿李某284元,并据此认为与李某的合同已经解除。李某不认可订单解除,故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之间成立网络购物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该家具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③该家具公司欺诈行为涉嫌犯罪,李某只能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权益
④李某可要求该家具公司继续履行涉案茶几及斗柜的发货义务或要求该家具公司承担退款等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郑某与雷某均在某街道开店做生意。某天傍晚,郑某骑电动三轮车回门店,将车逆行停放在自家门店外的公路边上,熄火下车离开,但未拔出钥匙,也未拉车辆手刹。雷某的长子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与次子雷某乙爬上车辆玩耍。雷某甲扭动手柄,电动三轮车突然向前急速行驶,撞击路边的树木后停下,雷某乙在事故中受伤。后雷某乙在医院治疗,并行脾脏切除、胰腺修补等手术,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雷某多次就雷某乙的赔偿等问题与郑某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违章停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全部的损失
②雷某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因雷某甲事发时不满7岁,其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雷某承担。
④雷某未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应负主要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其中包括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关于这两者的区别,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二者都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协议
②前者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后者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③前者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后者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④前者是为了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后者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王某与李某2021年结婚,育有一女。婚后王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汽车。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王某在其妻李某知情的情况下,向亲戚梁某借款2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三年后归还,同年,李某因交通事故右脚受伤获得车主赔偿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地位平等,女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李某因交通事故右脚受伤获得车主赔偿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20万元债务是由王某向亲戚梁某所借,若离婚李某没有偿还义务
④王某用自己工资购买汽车,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辛某今年59周岁,于2012年5月开始入职某配件公司从事车间工作十多年。2022年12月,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如无请假流程而自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处理。2023年1月27日晚上,辛某因不熟悉企业微信操作,只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向公司请假,但公司并未告知准假与否,且在1月31日以辛某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辛某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辛某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获得经济赔偿金
②公司因辛某旷工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③辛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公司需对解雇制度依据、违纪行为认定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生活中的纠纷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司法为民之路。关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诉讼俗称“打官司”,在多元的纠纷解决中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②个人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③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抚养或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调解
④商事仲裁审理依法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在平台经济领域,网络直播带货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时有发生。林某在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中购买了某品牌白酒2件10瓶并支付货款1万余元。后林某怀疑其购买的白酒为假酒,遂向相关部门举报。经鉴定林某所购白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林某起诉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②某网络直播带货平台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不需要提供证据
④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某网络公司未经某体育名人苏某授权许可,擅自使用苏某多张照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广告宣传语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宣传信息。该公司利用苏某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公司品牌及服务的目的。苏某知道后非常生气,打算维权,关于其维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起诉的理由是肖像权侵权纠纷
②网络公司严重侵犯了苏某的姓名权
③苏某可以同时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权
④苏某可以向该网络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3. 在《春晓》这首诗中,诗人写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关于这首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运用了形象化想象,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
②这是一种感性认识,需要上升为理性认识
③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触及了事物的本质
④体现创新思维方式,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2023年8月,首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在福建福州召开。年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精神,聚焦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前沿问题开展行业交流,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 )
①具有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②具有探索性和预测性特征,有利于提高我国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形成了对我国国土空间这一事物整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④以概念性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对我国国土空间的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15. 某校高一年级举办排球比赛,其中5班、13班、17班、25班入围半决赛。对于冠军归属,曹同学说,5班不会得冠军。李同学说,13班不会得冠军。王同学说,17班不会得冠军。赵同学说,5班会得冠军。比赛结果表明,四位同学中只有一人预判错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同学和王同学判断必有一假
②未谈论25班,故无法推断25班比赛结果
③若曹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冠军是5班
④若赵同学的判断为假,则冠军是25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党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科学思维能力,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这是基于( )
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其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
②科学思维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
③科学思维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内容是主观的,形式是客观的
④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提高政治站位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包括美容院在内的“颜值经济”高速增长,诱人的利益吸引了无数投资者。与此同时,美容院低价诱导顾客上门、虚假夸大宣传、透支型消费下套等“套路”也十分普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材料一 大连市一家养生美容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介绍,“全套引进美国脊椎矫正技术高频传导脊椎复位仪,并针对中国人体质,配套增加疏筋、调骨、排酸、通络、肝腑功能保护、固本氧养气等功能仪器,配合复方中药材产品对人体进行通调养护”。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后发现,美容院提供的脊椎治疗保养服务与公众号中的宣传不一致,随即进行投诉。在相关部门的询问笔录中,该美容院的工作人员陈述,做脊椎治疗保养服务使用的颈椎调理仪系某宝网上购买,热膜系用姜粉和水调制。既无宣传中的“引进美国脊椎矫正技术高频传导脊椎复位仪”,也无“配合复方对人体进行通调养护的中药材产品”。
材料二 广西的秦女士与当地一家美容院签订了“感恩回馈年度五星级护理年卡赠送”协议。协议约定,秦女士向美容院交付近6千元诚意金,获得五星级腰肾护理年卡1张,协议有效期内只要坚持每周一次到店护理,满40次即可全额返还诚意金。协议签订后,秦女士坚持每周到店做护理,但当年卡使用了30多次后,美容院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约,并诱导秦女士把余下的诚意金转做其他美容项目。当秦女士拒绝后,便再预约不到剩下的服务,诚意金返还更是无从说起。秦女士怒将美容院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分析以上案例。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丧偶老人孟某育有两个儿子,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二儿媳共同生活,大儿子对母亲基本无照顾。二儿子2019年去世,二儿子去世之后老人一直和二儿媳生活,直至2022年老人去世。孟某生前未立遗嘱,二儿媳认为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大儿子则认为二儿子已去世,二儿媳无权参与老人财产的分配。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孟某的大儿子将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全部继承母亲的遗产。法庭调查表明,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共同生活并由二儿子和二儿媳照顾。庭审过程中,二儿媳提交证据证明,自从老人的二儿子去世以后,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在同一院落,不仅悉心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老人住院时也对其进行护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并分析这一案例起到的社会意义。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范某在村里一直承包鱼塘从事水产养殖,后该村引进一家化工厂甲化工厂,该化工厂的排水口与通向鱼塘的排水口相联通。2023年6月17日上午范某巡查鱼塘时发现鱼在跳动,后全部死亡,其仔细检查发现甲化工厂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范某第一时间向甲化工厂协商要求赔偿损失未果,遂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6月19日上午,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到鱼塘进行水质取样化验,随后出具检测报告表明:鱼塘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0.038mg/L,排水口废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1.28mg/L,分别超过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中的7.6倍和256倍。氰化物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品,且周围企业只有甲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物。于是,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甲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明和小强在某小学的五年级就读,该学校在办学中非常注重安全教育,校方一直将安全教育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比如张贴小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某日课间,小明和小强在教室走廊休息活动,小强跑到小明身边,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其间巡逻老师有进行管理和制止,但小强还是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事件发生后,老师赶紧将小明送到医院,并马上通知其家长。经诊断为右肱骨外髁骨折,小明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医疗等费用2万余元。小明父母因与小强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将小强父母、学校一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从《法律与生活》侵权责任角度,分析本案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并说明原因。
(2)对于小强致使小明受伤是否要负责任这个问题,王同学说:“我不认为小强要负责任,也不认为小强不用负责任。”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王同学的观点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