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7张PPT)第二框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十二课 自觉抵制犯罪“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我国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学习本课,我们将理解我国刑法的目的、任务和基本原则,了解犯罪的种类、特征和构成要件,认清犯罪行为的后果掌握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方法,自觉抵制犯罪,做到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前言课堂导入公安机关严打盗采江砂行为,长江涉砂刑事发案连续三年下降。2023年12月29日,公安部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介绍,今年6月,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侦破各类案件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查实涉案江砂591万吨,涉案价值超2.5亿元,长江涉砂刑事发案连续三年下降,今年同比再下降33.2%。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方式,直接指挥成功侦破“10·8”特大非法采砂案,彻底打掉一个犯罪周期长、组织网络广、非法牟利大、内外勾连深、社会危害突出的特大有组织涉砂犯罪集团,拔除了滋生在长江干线彭泽段水域的盗采毒瘤。思考:公安机关为什么要严打盗采江砂行为?目录01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02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第一部分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陈某与吴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扭打起来。陈某被吴某打倒在地后极为恼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地向吴某腹部捅去,致使吴某脾脏破裂,后被法医鉴定为重伤。阅读与思考思考: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什么是犯罪?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一)犯罪的定义和特征1.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相关链接:我国刑法规定了十大类犯罪【相关链接】我国刑法规定的十大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同样是殴打他人,定性为什么不相同?(提示:试从危害程度、违反法律、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殴打他人,致人死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范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殴打他人,致轻微疼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学生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据此,你能总结出犯罪的基本特征吗?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殴打他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刑法刑事处罚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2.与一般违法行为相比,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三个基本特征。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最本质特征法律标志必然法律后果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他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一)犯罪的定义和特征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相关链接:刑法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法律就不能把它规定为犯罪,更不能对它进行惩罚。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如果没有触犯刑事法,即便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应受刑罚处罚性,是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特征。如果某一行为不应当受刑罚处罚,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1.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同样的人或物,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构成不同的社会关系,导致不同罪名的成立。以盗窃电线为例,如果张某盗窃库房中的电线,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如果张某盗窃正在用于通信的电线,侵犯的客体则是公共安全方面的正常通信秩序,构成破坏通信设备罪。相关链接谈谈对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理解。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2.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不同的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生命权,诈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或占有权。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3.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为刑法所禁止的活动,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给犯罪客体所造成的侵害事实或危险状态。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4.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其中,自然人是最基本的犯罪主体,一般指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些犯罪中,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思考:未成年人犯罪会受到刑罚处罚吗?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2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6周岁对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5周岁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5.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等。思考:故意犯罪和犯罪过失有何区别?一、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犯罪的构成要件5.犯罪主观方面(2)我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第二部分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一)犯罪行为的后果1.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危害: 犯罪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伤害;犯罪者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受到刑罚处罚,也会给家人带来伤害。2.启示:我们一定要认清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预防犯罪意识,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远离犯罪。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相关链接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二)我国法律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结合视频中的案件,思考:我国法律对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什么规定?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二)我国法律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国法律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当上述权利面临危险时,不得已也可以进行紧急避险。因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阅读与思考一天晚上,几名学生正在河边散步,突然听到不远处的树林里有人大声呼喊:“救命啊!有人抢劫!”他们赶紧跑过去,发现有歹徒正在抢劫一位路人的财物。一名学生马上拨打电话报警,其他学生则在路边捡起了木棒和砖块,一边大声呼喊路人帮助,一边慢慢靠近逼退歹徒。最终,警察及时赶到,成功抓获了歹徒。这几名学生有勇有谋的见义勇为之举,得到了公安部门和学校的赞扬和奖励。阅读教材第118页“阅读与思考”,思考:生活中应该如何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三)如何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要临危不惧,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不法分子展开斗争,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在遇到紧急事件时,我们应该秉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破除内心思虑与社会环境的阻碍,践行“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在实践之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保持冷静,分析局面,不盲目冲动。首先考虑呼救求援,遇上违法犯罪事件无论如何都要先报警,遇上溺水、火灾等事件也要立刻拨打119 。 2.确保自身人身安全。中职生大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能保证我们能做出对自己、对认识的人负责任的行动;我们倡导见义勇为,但也当避免“舍生忘死”。3.考量自身是否具备见义勇为的能力——面对行凶者要有强健的体魄与无惧不义的勇武,面对行骗者要有冷静思考、逻辑严明的头脑与精明的证据搜集能力,而面对伤者要掌握简单的急救知识。启思导行结合教材第119页“启思导行”,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列举其他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法和技巧。发现被歹徒盯上,营造声势,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不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告诉附近成年人,寻求他们的帮助。未成年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法和技巧设法稳住犯罪分子,记住犯罪分子特征、作案工具和逃跑方向,以便向警方提供线索。保护好现场,及时拍照或录音录像。(共30张PPT)第二框 崇尚程序正义第十三课 学会依法维权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理性维权。学习本课,我们将了解解决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方式,掌握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培养程序正义理念,提高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前言课堂导入思考:视频中的男子为什么如此兴奋?目录01讲程序重证据02维护司法公正第一部分讲程序重证据一、讲程序重证据(一)程序正义的重要性1.崇尚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2.程序正义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有助于结果公正的实现。3.正当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过程的理性,有利于司法机关依法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最终实现司法公正。一、讲程序重证据阅读与思考手机电池爆炸了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为什么?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遂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不能。该借条在以下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一、讲程序重证据(二)证据的含义和重要性证据的含义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证据的重要性用证据说话,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志。3.证据的要求所有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讲程序重证据阅读与思考情境中的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手机录音属于电子数据。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 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一、讲程序重证据(三)证据的类型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练一练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且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民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以及三角刮刀菜刀各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物证物证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找出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证人证言一、讲程序重证据当事人陈述/嫌疑犯供述一、讲程序重证据某通信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梁某支付拖欠的话费。通信公司提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有梁某签名的移动电话开户申请表。但梁某提出,开户申请表上的“申请人”签名并非其本人书写。经查实,该签名确系他人所为,但通信公司手头只有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任何的委托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梁某是否办理过该移动电话的开户申请,双方意见截然相反。假如你是本案的当事人,你会提出什么主张?你可以提供哪些证据?阅读与思考一、讲程序重证据阅读与思考一、讲程序重证据(四)举证责任1.诉讼过程中一般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力,则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2.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一、讲程序重证据(四)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有所不同。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只需证明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可。至于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则由被告——行政机关来进行证明。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为其行政行为提供合法、合理的依据,则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设置,充分考虑了行政案件举证的可行性和公平性,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最大化保护,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精神。一、讲程序重证据(四)举证责任4.在刑事诉讼中,由公诉人或自诉人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一、讲程序重证据请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赵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让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理赔责任,他伪造了关于事故责任的一些关键证据,被保险公司当庭揭穿。经法庭审理核实,赵某提供的证据确系伪造。于是,法庭不但认定这些证据无效,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赵某作出了拘留10天、罚款5000元的决定。一、讲程序重证据(五)证据要依法取得1.证据不仅要客观真实,还要依法取得。2.违法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3.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4.伪造证据或非法取证,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讲程序重证据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你有哪些收集证据的小妙招呢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第二部分维护司法公正二、维护司法公正(一)通过诉讼维权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维权。当寻求和解、调解、仲裁或行政复议等都无法达到公正的结果时,人们还可以诉至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权利。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结合视频,谈谈司法公正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二、维护司法公正(二)公正司法的意义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司法的过程和结果都应该体现公正、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如果人们在司法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就会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产生质疑。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维护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2015年国家先后出台了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发布实施,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层面阻断了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办案人员自身二、维护司法公正(三)维护司法公正1.维护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应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法定人员,如果与诉讼当事人有特别身份关系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2.人们在司法程序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终审裁判,人们也应当自觉履行,尊重司法的权威性。二、维护司法公正(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永远在路上法律既是人们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也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应该崇尚法治精神,尊重法律权威,提升法治素养,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启思导行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资源,选 择一个案例,结合其判决书的具体内容,说明公平正义是如何得到伸张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12.2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课件)-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同步教学.pptx 13.2 崇尚程序正义(课件)-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同步教学.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