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知识点背诵课件(6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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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知识点背诵课件(6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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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
背诵
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1)基本内涵:是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定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表现
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正确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内涵 表现或要求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一律平等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地受到保护
自愿原则 保障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之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当事人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 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没有强制力影响,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违背自愿原则的,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正确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内涵 表现或要求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反对暴利,要求民事活动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否则就应以公平为尺度加以平衡;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诚信原则 是道德标准的法律化,作为民法的“帝王条款”,对于民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的控制作用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心存善意、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做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
公民人身权的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 体 权、健康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其他别名 自然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
公民人身权的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肖像权 自然人对自己的 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禁止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 生活安宁 禁止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1)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2)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2.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3)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擎息。擎息分为天然擎息和法定警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擎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擎息。
(4)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 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
全面理解著作权的内容
权利体现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否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权利体现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正确理解专利权
(1)实质:公开换保护。即以一定时期后让社会共享发明成果换取一定时期内对技术实施的垄断权。
(2)专利权的主体
①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在单位
③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3)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保护期:20年,10年,15年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情形
从含有商标标识的商品看 使用商标标识情形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销售情形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更换商标情形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从商标标识看 制造情形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销售情形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从实施条件看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其他情形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具体的要参见相关的司法解释,如: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商标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蕴含的价值巨大。从商标侵权的情形看,主要是通过引起混淆、引人误解的方式,利用他人已经确立的品牌和信誉来谋取不法利益,这些都会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相应的损害。
2.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保护对象 权利分类 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著作权 作品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2.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保护对象 权利分类 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专利权 发明创造 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 需要办理手续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商标权 商标 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需要办理手续 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都必须由两方或多方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5)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作履行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
(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是不可抗力)
(2)约定的免责情形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举证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责任形态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过错推定: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如:高空抛物)
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如:饲养动物)
2.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1)限制的权利范围不同:法定许可制度依法承认和保护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财产权,其限制的对象仅仅是作者人身的、精神上的权利,即不需要征得作者同意或者许可,便可使用其作品。而合理使用制度,不仅限制了作者的人身权利,也限制了作者的财产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使用的目的不同: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的使用目的是为了营利,使用人随时可以使用他人作品,并且在使用的数量和次数上无任何限制。而合理使用制度下的使用人使用目的具有非商业性,凡是以营利或者商业性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不构成合理使用
(3)法定许可制度往往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在法定许可条件下的使用行为,除了使用者与原作者之间的关系外,往往还涉及与邻接权人,如表演者、演唱者、演奏者等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定许可制度比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关系要复杂得多
1.相邻关系的基本要素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
(2)相邻关系的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
(3)相邻关系是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
1.民法基本原则
(1)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含义: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 用 于 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继承开始
有无遗嘱

无/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
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法定继承
范围和
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法律关系
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法定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内容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住所选定权、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禁止行为(包括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于他人同居;禁止重婚等违法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①男女平等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③尊重当事人意愿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夫妻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地位: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4)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劳动法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意义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条款、可备条款
约束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正确认识劳动合同
1.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原因: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实现平等就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保证
(2)内容: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3)措施。
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企业 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劳动者 ①劳动者享有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是互为前提的,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③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1.市场经营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
分类依据 类型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法律上 主要根据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分为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法律基础 依法竞争 违法行为
竞争目的 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 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
竞争手段 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 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利益
竞争后果 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 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增值额 个人所得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特点 只对增值额征税 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作用 减少重复征税、偷漏税行为,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2)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3.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劳动创造生活,劳动创造未来。我们可以用劳动实现价值,以创业点燃理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作为创业者除了满怀激情投身企业创办与经营之外,还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常识与法律风险、经营风险意识。同时,经营者既要尊重市场规则,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1.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仲裁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1)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特点:
①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诉讼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主要类型;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额
比较项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才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优势 主动、简捷、及时、广泛、情法融合 具有专业性、综合性 专业性高、一裁终局、保密性强 专业性强、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
缺点 专业性差、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行政调解制度内容简单、对象范围狭窄 商事仲裁,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期长
比较项 和解 调解 仲裁
区别 当事人 一般是争议当事人之间 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 主体是仲裁机构
自愿性 当事人主动自愿达成某种合意 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仍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法律效力 没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反悔 经司法确认,有法律强制力,可以凭此申请强制执行,普通的调解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以此申请强制执行 有法律效力,可以凭此要求强制执行
联系 都是非诉讼争议的解决方式,都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适用范围广泛,尤其适合民事纠纷的解决
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诉讼的特点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诉讼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同时,若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便应得到最终解决或平息,除特殊情况,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问题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被行政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举证责任 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人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适用法律 主要使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2.全面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三大诉讼中共有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
(3)各诉讼法中还规定了各自特有的基本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等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申请回避的 权利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行使诉讼权利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2)狭义的公益诉讼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正确认识法律援助
(1)含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具体情况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诉讼程序
证据及其重要性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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