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1家和万事兴课件(共26张ppt)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1家和万事兴课件(共26张ppt)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知识建构
家庭与婚姻
人物关系
财产关系
父母与子女关系
夫妻关系
遗产的继承
夫妻财产的分割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平等的财产关系
法定继承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平等的人身关系
遗嘱继承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约定财产
身份权
人格权
人身权
财产流转
财产所有
财产权
民事法律关系
育小职责大
课堂导入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将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新时代。育小无小事,育小责任大!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育小职责大
议学情境1
  2022年3月4日起,某中学的初二女生小王未到校上学,校方未能联系上小王本人,与其父王某多次联系,王某以“环境不好,学校人太多了”为由,始终拒绝让小王上学,并告知班主任不要再与小王及家长联系。
校方联系当地镇政府,一同进行家访,见到了小王本人,但王某仍称上学事情还要考虑。林某和王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尚未成年的子女小林随林某生活、小王随王某生活。在多方多次劝返无果的情况下,林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请求判决小王由其抚养并随其生活。
议学任务:人民法院是否支持林某的请求,请谈谈你的认识。
育小职责大
议学提示
①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②林某和王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他们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未能尽到教育小王的义务,林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家庭成员: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2)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3)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拓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育小职责大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
(2) 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相关链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
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 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下玩耍,否则,造成损伤,其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对子女的压岁钱,父母应尽到谨慎的有利于子女使用的义务。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议学情景2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3) 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 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看图思考】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育小职责大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从此,他们未再互相走动,父子俩形同陌路。然而,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小李说,接到起诉书时,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十分气愤。“为什么?你三十多年来,没任何联系,即使有联系,也没联系过我,你告我?你凭什么告我?你说有血缘关系,你根本对我没尽到义务,你现在反过来要我尽义务。虽然我不是读法律的,但是于情于理,我觉得不合适吧?”小李声音哽咽地说,从小到大,母亲带着自己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常向同学、街坊伸手借钱。
思考:如果你是本案中的小李你会怎么做?请说明你的理由
议学情景3
案件判决:
我国宪法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5年修正: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案件判决:
我国宪法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二、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2)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优点: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防止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4)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5)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人担任监护人。
二、敬老是义务
敬老是义务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①表现: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②追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整合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一般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和万事兴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例1.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本案中(  )
①小飞应承担民事责任
②小飞侵犯了同学的健康权
③小飞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小飞的父母侵犯了同学的健康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B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例2.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本案中(  )
①除了支付抚养费,父亲对小芙没有抚养义务
②父亲对小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母亲侵犯了父亲对小芙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④支付抚养费是父亲探望小芙的前提条件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B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例3.李先生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虽然李先生有选定监护人的权利,并非因此免除其子女的赡养义务
②双方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
③只要协议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没有权力干涉
④李先生的子女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例4. 202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根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居、空巢老人可以书面确定社工为监护人;在老人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社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将为老人管理和保护财产、代理诉讼、料理身后事务等。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这项工作(  )
①是对依法推动、有效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探索
②能够更有效地监督子女依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③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④满足了当前阶段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朱某今年13岁,是七年级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春节时回家看看,平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某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园内,他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某的胳膊打断,李某花了3 000多元医药费。李某的父母向朱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某的父母将朱某的父母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结合材料,说明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判决的理由。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答案:
判决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因为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朱某是未成年人,朱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由于朱某的行为对李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并花了3 000多元医药费,朱某的父母有义务给付,不给付的行为是违法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