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表格式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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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表格式教案)

资源简介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 学期 春季
课题 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教学目标
1. 理解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理解党的领导与宪法的关系,知道党的性质、根本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 2. 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懂得这一原则归根结底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3.知道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认识到我国人权的主体和内容都十分广泛,懂得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意义。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热爱祖国,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教学难点: 1.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猜谜语: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 谜底:《宪法》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普遍追求,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要有法治意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关系到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讲授新课 宪法序言指出:“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提问:结合我们学过的中国历史与宪法序言这段话,思考一下序言中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小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提问: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是如何确认奋斗成果的? 展示我国宪法制定发展历程。 小结: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展示宪法条文进一步印证——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此处强调国家性质、根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提出问题: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呢? 结合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以及党员在防疫、抗洪、救灾中的冲锋在前的身影进行讲解。顺带引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理想。 总结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历史经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②宪法确认: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③党的性质、宗旨、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④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 过渡:中国共产党已走过百年奋斗历程。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责任无比重大,使命无上光荣。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摘自二十大报告(二十大报告这段话为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要求) 提问:同时结合教材P.4-5的内容,归纳:应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课堂笔记: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P.4-5) ①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②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③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 第二部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让学生阅读宪法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内容,思考从哪些方面保障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从国家性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武装力量归属五个方面。 分析宪法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详见教材P.4宪法第一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得出: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分析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没收了官僚资本,并通过“三大改造”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公有制经济;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投资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国有经济日益壮大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时至今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这都得益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伟大的历史变革。通过图片展示具体案例印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应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表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分析我国宪法内容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得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视频(此处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 通过视频引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解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各项权利,推动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 进而引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至五十六条规定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主要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得出: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通过东部战区对台海周边进行演习这一案例导出: 人民军队始终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英雄军队,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有信心、有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战略支撑,有信心、有能力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摘自二十大报告 我国宪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得出: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综上各个方面,得出:宪法如何保障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P.5-6) 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⑤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小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作为新时代青少年,我们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国家事务。 举例:2022两会期间,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人民政协报 人民政协网、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开展2022年“青声@全国两会”网络建言征集活动,听取广大青少年的意见建议。 得出:青少年也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第三部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首先提出问题: 什么是人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权不是遥不可及的抽象概念,而应该体现为普通民众的幸福生活,体现为日常生活中可感、可知、可以触摸的点滴改善。“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 谁对一国人权最有发言权?谁才是一国人权事业的评分者?答案只有一个:本国人民。 引出我国人权的广泛性(主体+内容) 我国是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呢? 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人权的阐述: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 立法层面:列举我国多部法律引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今天,14亿多人口实现全面小康,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最温暖也是最有力的支撑。 给出 执法、司法层面:以脱贫攻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伟大实践为例进行阐述。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这是人类减贫史上的壮举,是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的中国特色人权观的最生动诠释,更是世界人权史上的发展奇迹。 行政: 从2016到2020年,中央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5305亿元,连续5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坚持较真碰硬,强调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下沉基层,对接贫困地区贫困群体,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监察:在脱贫攻坚的非凡历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的工作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保障落实到位。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紧盯乡村振兴重点规划、工程项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据统计,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万人。 司法:司法是社会治理贫困的方式与能力,也是脱贫者平等感、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法治保障。近年来,各地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以调促和、调解优先和源头化解纠纷,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最大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战中,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严惩“三农”领域犯罪,妥善化解涉农涉贫矛盾纠纷,依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社会宣传层面: 2022年12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文章指出要弘扬正确人权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分析,课堂笔记展示: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P.9-10)
①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全民普法: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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