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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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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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政治认同】认同法律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
【科学精神】理解法律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不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
【法治意识】用法治理念正确对待结婚和离婚问题。
【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视频导入
思考:1.如何对待婚姻?2.法律保护什么样的婚姻?
A.热情帅气的20岁小伙
C.青梅竹马的32岁表哥
“我该选择谁?”
B.事业有成的35岁客户
上午的阳光刚洒上幸福市婚姻登记处大厅的地面,便有一名女子踏晨光而来,这是30岁的小月。父母希望小月尽快结婚,小月也接触了不同的对象:
你作为婚姻登记咨询处的工作人员,请你结合与结婚相关的法律规定,帮小月分析三个对象,并给出你的建议。
BY YUSHEN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 ≠ 随心所欲
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P51名词点击)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一方面,包括结婚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加以包办和干涉。
另一方面,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知识拓展:婚姻自由原则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P52相关链接)
【特别提醒】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存在事实上的婚姻)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我该结吗?”
上午的时间已过大半,接待了不少前来登记的年轻男女后,你突然看到一个形单影只、面容憔悴的女子——小梅。原来22岁的小梅家境贫寒,半年前父母苦苦相逼,小梅被迫答应嫁给了28岁家庭富裕的单身汉小强。婚后父母得到丰厚的彩礼,生活有了极大改善。但小梅与小强没有感情,在一起并不开心,小强还提出孕育孩子的要求,这让小梅陷入了苦恼。
(1)你认为小梅的婚姻幸福吗,请给出原因。
(2)作为咨询处的工作人员,请你从结婚的要件分析这段婚姻。
婚姻是否幸福不仅要考虑物质条件,也需关注精神需求。小梅被迫嫁给小强,并不幸福,这段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BY YUSHEN
一、珍惜婚姻
3、如何正确对待婚姻+为什么要珍惜婚姻关系
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
也是对社会负责。
思考:两个人只要相爱,就一定能成功结婚吗?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结婚?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要件) p51第一段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世代亲等计算法
一代
二直
三直
二直
三直
二旁
三旁
三旁
三旁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①重婚的,违反一夫一妻制;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③未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结婚几年后达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随之结束。
注意:主张婚姻无效不以当事人为限,可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①因胁迫结婚的;
当事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当事人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第四代旁系血亲,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探究分享

珍惜婚姻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5、结婚登记程序:
03
02
01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珍惜婚姻
(2)程序
视频:离婚冷静期
思考:为什么民法典要设置“离婚冷静期”?该设置是否干涉了婚姻自由?可以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离婚自由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二、离婚要慎重
注意:反对轻率离婚≠限制离婚自由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对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稳定,挽救破裂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限制离婚自由?
2、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P53相关链接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二、离婚要慎重
【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BY YUSHEN
二、离婚要慎重
3、离婚的方式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1)协议离婚:(民政局):
双方亲自
申请离婚登记
三十日
离婚冷静期
双方亲自
申请发给离婚证
取得离婚证
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
(2)裁判离婚(人民法院)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人上诉就会生效)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补充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
①(协议离婚)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
②(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二、离婚要慎重
拓展延伸:
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1.结婚的含义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4.结婚的法定条件★★★
5.结婚登记程序
1.离婚自由
3.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3.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与态度
2.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课堂小结
完全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9年1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5万元交纳其母住院的医疗费。同年12月,王李感情不和,均要求离婚。
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未能形成共识。
(1)你认为本案应适用何种离婚形式?为什么?
王某和李某都同意离婚,但对债务和房屋的问题未能形成共识,可见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适用裁判离婚的形式。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9年1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5万元交纳其母住院的医疗费。同年12月,王李感情不和,均要求离婚。
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未能形成共识。
(2)如王某此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法院应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此时王某尚在分娩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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