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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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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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02
01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第一目: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怎么确立、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
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夫妻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相关链接:——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合理分工并不意味着“男主外、女主内”,也不一定是“夫唱妇随”。
有专家建议用“恢复妻随夫姓传统”的方法降低离婚率。专家认为,如果让女性结婚以后,像旧社会那样,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可能婚后就会对夫家家族的归属感更强,夫妻关系也会变得稳定,这样女性就不容易提出离婚了。我国整体的离婚率也能得到遏制。
说一说:
1、你如何看待上述材料“妻随夫姓”的观点?
2、你认为男方有权要求女方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吗?
(1)人格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人身关系平等的主要体现: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2. 夫妻间人身关系及其主要表现
姓名权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权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案例: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也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的观点。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提示: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这破除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应当树立男女平等观念。
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小试牛刀
第二目: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2、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3、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4、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思考:
情景一 甲和乙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落在甲的名下。这套房子的归属是甲个人所有吗?
情景二 2月份,甲与乙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3月,甲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夫妻二人共同住进了这套房子里。4月,甲和乙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问:这套房子的归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子属于夫妻共有。
该房子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 (背诵点3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
(4)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 夫妻财产 P55-1
(1)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 P55-2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
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1)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个人财产 P55相关链接2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2)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知识拓展】
【注】:
1.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付出/操作,婚后收益——归个人
(1)婚前存款/国债,婚后的利息
(2)婚前房产,婚后升值/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
2.婚前个人财产有付出(劳动,时间,精力),婚后收益——共同财产
(1)婚前投资(如股票),婚后收益,收益部分是共同财产
(2)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租金是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明确可取得属于共同;不明确属于个人)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小张婚前个人存款10万,婚后获得利息1万。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小张所有
实际演练:
日常家事代理权(P55相关链接1)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4.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P56一段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若相对人(债权人)不知道,则夫妻双方连带偿还。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
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P56【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签字
一方签字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方事后追认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
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相对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对人(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夫妻双方连带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思维导图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P56末段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2017浙江)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C
链接高考
(2019浙江)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 ②③ D.①④
D
链接高考
(2020浙江)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A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链接高考
A
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签字
一方签字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方事后追认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
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相对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对人(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夫妻双方连带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思维导图
课堂小结
夫妻地位
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体现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
夫妻财产关系的特点和内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处理夫妻财产问题的方法
夫妻财产约定
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实战演练
思维清障
1.遵守法律法规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矫正: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离婚后子女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矫正: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母任何一方姓均可,并不是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实战演练
思维清障
4.人格独立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矫正: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矫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等。
1.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看买房的货币来源。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就算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1)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买房,要区分婚前婚后,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双方共有;
(2)登记在一人名下,该不动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归个人所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为该方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注意: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产权属于房产登记人,离婚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的所增值部分(不包括孳息和自然增值);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
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分红等)
例如: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股票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投资);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生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股票、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若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自然增值。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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