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道法知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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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道法知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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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核心观点
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
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5.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6.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7.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问题
1.党的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
(1)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取得的;(历史)
(2)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法律)
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党的性质、宗旨、最高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三个“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3.中国共产党和宪法法律之间的关系?
(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4.宪法的基本原则?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5.宪法如何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6.最大的人权、人权主体、内容?
最大的人权:人民幸福生活
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广泛性)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7.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总体要求:要求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具体要求:
①立法: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公民享有的具体权利与责任。
②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监察: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司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
1.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核心观点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3.规范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4.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核心问题
1.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构的产生;
(2)宪法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
(3)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民主集中制的主要表现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3.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规范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4.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1)法无授权不可为: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2)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3)行使权力守程序: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1坚持依宪治国
核心观点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3.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核心问题
1.宪法的本质和主要内容?
(1)本质: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性
(1)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3.怎样维护宪法权威?
(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
(3)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区别?
(1)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2)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来看: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可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4)从法治体系看: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2加强宪法监督
核心观点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宪法监督具有基础性意义。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4.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核心问题
1.为什么要监督权力的运行?
(1)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宪法监督具有基础性意义。
(3)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内容
(1)宪法监督的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2)宪法监督的内容:(法)合宪性审查,审查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人)监督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
3.如何加强宪法监督?
(1)完善和健全: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维护宪法权威: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追究和纠正: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4.为什么需要增强宪法意识?
(1)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2)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5.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宪法日、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
公民层面:
(1)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
(2)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
(3)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3.1公民基本权利
核心观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核心问题
1.政治权利?
含义: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内容: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①国籍: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②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
③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监督权?
主体、对象:①主体:公民。②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内容:①批评、建议;②申诉、控告、检举(其违法失职行为);③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人身自由?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6.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
5.其他权利包括哪些?
(1)平等权;
(2)宗教信仰自由;
(3)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3.2依法行使权利
核心观点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4.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核心问题
1.公民应该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1)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应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守程序?
(1)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2)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3.维权方式(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1)和解
含义: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适用范围: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过程: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优势:快速、简便。
调解
含义: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依据: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
过程: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进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仲裁
含义: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适用范围: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过程: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诉讼
含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打官司)
过程: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种类:民事诉讼(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争议)、
刑事自诉(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民告官))
4.1公民基本义务
核心观点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5.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核心问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原因、表现、要求)?
2.维护国家利益(内容、表现、要求)?
3.依法服兵役的原因、兵役制度及要求?
4.依法纳税
4.2依法履行义务
核心观点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核心问题
1.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1)关系统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主体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内容统一: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
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要求我们怎么做??
(1)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2)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3.法定义务为什么必须履行?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特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4.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有哪些?
(1)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5. 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1)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
5.1根本政治制度
核心观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核心问题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基本内容?
(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2.人大代表的职权与义务?
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权)、表决各项决定(表决权)、提出议案(提案权)和质询案(质询权)。
义务:①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②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③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2)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4.怎样坚持和完善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5.2基本政治制度
核心观点
1.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职能。
2.政协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4.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5.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核心问题
1.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人民政协的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我国政党制度是什么 地位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人民政协的性质、工作主题和基本方针分别是什么
(1)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民主。
(3)基本方针: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地位?
含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自治机关和中央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 民族自治—少数民族)≠ (高度自治—香港、澳门)
8.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含义、地位、性质、形式?
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性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组织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9.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
(1)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3基本经济制度
核心观点
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2.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核心问题
1.现阶段,我国主要存在哪些经济成分?
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
2.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国家态度
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家态度(做法):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按劳分配的内容?
依据: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前提: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
尺度: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政策: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4.除了按劳分配外,我国还存在哪些分配方式?
(1)按生产要素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2)在一定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5.市场经济体制?
含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调节方式: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作用及特点:决定性作用、“看不见的手”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内容:①有机结合: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③政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
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6.1国家权力机关
核心观点
1.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核心问题
1.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地位: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②任免权;③决定权;④监督权。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核心观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核心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地位?
性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职要求、期限?
任职要求: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年满四十五周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任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年一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②任免权;③外事权;④授予荣誉权。
6.3国家行政机关
核心观点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核心问题
1.国家行政机关性质、组成?
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组成: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1)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性质决定),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2)政府行政为民: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宗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政府的职权?
(1)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
5.行政机关应如何行使职权?
(1)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2)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3)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6.4国家监察机关
核心观点
1.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3.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核心问题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
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监察对象),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机关的组成?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3.监察机关的产生?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4.监察机关如何行使监察权(工作要求)?
(1)独立行使: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相互配合: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予以协助: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5.监察机关职责?
6.5国家司法机关
核心观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4.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5.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核心问题
1.人民法院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4.人民法院行使职权?
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作用: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5.人民检察院?
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组织体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等。
职权: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6.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1自由平等的真谛
核心观点
1.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3.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4.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核心问题
1.自由的含义?
内涵: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外延: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自由的意义?
对个人:拥有自由,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
对社会:拥有自由,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如何正确认识自由?
(1)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2)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4.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1)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3)法律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的干涉和侵害。
(4)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5.平等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
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结果平等)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
(1)平等地享有权利: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2)平等地履行义务: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平等地适用法律: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平等的意义?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7.2自由平等的追求
核心观点
1.珍视自由,就是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3.践行平等,就是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核心问题
1.如何珍视自由?
(1)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2)依法行使权利。
2.如何践行平等?
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践行平等,就是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8.1公平正义的价值
核心观点
1.规则公平是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的基础。
2.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3.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核心问题
1.公平的含义?
人们基于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公平的内涵?(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反对歧视。
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规则公平是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的基础。
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公平的意义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4.正义的含义?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5.正义的要求?
(1)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2)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6.正义的意义?
(1)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8.2公平正义的守护
核心观点
1.面对利益冲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
2.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3.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4.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5.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核心问题
1.如何坚守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
①(心理)面对利益冲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
②(道德)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
③(法律)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2)制度保障公平。
①(立法)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②(司法)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如何守护正义?
个人:①勇气: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相信邪不压正。②智慧:善于斗争,见义智为,讲究策略方法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反对歧视。
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平等对待当事人。
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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