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共25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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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共25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1、从命题内容上看,本课内容是高考的高频考点。考查的重点有: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与遗赠的区别等。
2、从考査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
中成长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
有继承
法定继承
有顺序
遗嘱继承
重意愿
育小
责任大
敬老
是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中的侵犯行为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继承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
遗嘱相关知识
通过遗嘱或协议等方式处分遗产
注:遗赠不属于继承
知识体系构建:宏观把握
自主学习知识清单: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要求;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形式、优点、 缺点)不涉及处理遗产;
5.老年人保护(违法行为和违法要追责);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的内涵及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死亡赔偿不是遗产)
2.继承关系中的几组法律名词:被继承人、遗产、继承人、继承权?
3.遗产继承要求(析产;男女平等、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4.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5.继承的类型(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第一顺序与第二顺序有哪些?先第一再第二继承;
7.法定继承的精神;
8.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
9.继承权的丧失(P46链接)
10.继承遗产份额的分配(一般均等;特殊情况);
关系 义务 权利
父母对 子女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子女对 父母 成年子女对父母 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夫妻之间 相互扶养的义务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侵权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暴力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一分为二)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
重难点分析
明确几个概念:
1、民法的“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
2、民法的“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等的权利义务)
3、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再存在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
4、抚养:长辈对晚辈。赡养:晚辈对长辈。扶养(狭义):平辈之间。
广义扶养: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民法典、刑法适用广义扶养)
1、继承与继承制度: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
(二).正确理解继承制度
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
案例分析
案例:王大叔去世后,留下套房产,他的四个子女把这套房产变卖后,把售房款平分了,仍然在世的母亲把他们告上法庭,认为子女们把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也分掉了。四个子女很不理解父亲去世我们继续赡养母亲,母亲怎么还要遗产呢?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1.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及子女继承。
2.夫妻共有房产,则夫妻各一半,一半归对方,剩余的一半可以进行分配。
(4).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特别提醒: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案例分析
老王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货车搞运输,还没来得及偿清贷款,就不幸因车祸去世了,他的儿子依法继承了这辆货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银行找到老王的儿子,告诉他必须偿还老王留下的债务30万元。老王的儿子很不解:父亲的债务,为什么让自己来还?
思考:
(1)老王的儿子能不能只继承财产不偿还债务?
(2)如果老王欠的债务有70万,该如何继承?
(5).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2.继承权的取得: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法定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遗嘱继承:
【特别提醒】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取得继承权后,为了更快取得遗产,继承人如果采取极端手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4.遗嘱
含义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意义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注意: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5.遗嘱继承和遗赠
含义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区分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区别 定义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侧重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侧重生前意愿)
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继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继承权不因自然人性别不同而不同; (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适用 范围 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能否 改变 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效力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拓展 区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区分 遗嘱继承 遗赠
区别 主体范围 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的自然人。 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不限于自然人。
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客体范围 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 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包括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遗赠人的债务。
要求不同 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与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主体,是附条件的遗赠、是有偿的接受赠与。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解析】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解析】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易混易错点】
6.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8.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解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解析】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例题分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越来越多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当上网红。打开短视频自媒体平台,时常会刷到一些拥有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的“网红儿童”。有专家强调,要通过课程引导,让制片人制作出有教育意义的微视频,同时严格规范演员行为和表演,如因色情、三俗、虚假、抄袭等方面出现舆情,一定严肃处理。
材料二 国务院2023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并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支撑,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的大背景之下,家庭更需要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和短视频、防沉迷的主体责任。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说明。
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亲密,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与引导。
③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利于督促父母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观点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获取材料关键词,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关键词②:要通过课程引导,让制片人制作出有教育意义的微视频,同时严格规范演员行为和表演→可联系父母对子女教育、抚养义务等。
关键词③:国务院2023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可联系法律护航未成年成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材料等有机结合。


1.(2023·全国·二模)甲已经年过五旬,资产丰厚但一直未婚,因多年职场打拼累出了一身疾病。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甲开始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老去之后无人照顾,因而在与亲弟弟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写了一份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决定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照料自己的后半生。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签订协议后,将由乙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B.甲不能选择乙为监护人,乙本就对甲有扶养义务
C.甲也可以与同事协商,书面确定其为监护人
D.签订该协议使甲的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物质保障
C
【巩固训练】
2.(2023·江苏·统考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3.(2023浙江·高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4.(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5.(2024·山东泰安·模拟)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6. 王某与妻子何某育有一子王甲,并收养了一女王乙。15年前,因生活琐事,王某与儿子王甲发生纠纷,盛怒之下,双方签订了“生不养、死不葬”协议,一直到2023年1月王某因病去世,双方一直没有往来。王某病卧在床6年,全是老伴和女儿主乙服侍。王某去世前,老家一处房产被拆迁,获得补偿款90万元,该款由王乙保管。王某去世后。王甲找王乙索要补偿款。王甲认为,按照习俗,出嫁的闺女不应该从娘家获得遗产,况且王乙与王某没有血缘关系,补偿款90万应该全部归自己所有。王乙认为,王甲签署了“生不养、死不葬”协议,已经自愿放弃了遗产继承权,没有资格索要父母的任何遗产。双方争执不下,最后王甲起诉到法院。
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对此案做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该判决法律的基本考量。
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对此案做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该判决法律的基本考量。
①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生不养、死不葬”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因此无效。王甲要对健在的母亲尽孝。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的地位和权利是相同的。王乙被收养多年,在王某生病期间尽到了服侍义务,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权利。王甲的说法不正确。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析产。王老汉老家产拆迁补偿款属于王老汉与何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王某遗产的只有45万元。
④王老汉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应当执行法定继承。何某、王甲和王乙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可以平均分配王老汉的遗产45万元。王甲对王某没有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王乙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法官可以酌情判决王甲少获得遗产,王乙获得更多的遗产。
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可以进行诉讼调解,以和为贵,解决纠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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