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共36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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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共36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6张PPT)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目 录
CONTENTS
课外
作业
课前
预习
学习
目标
课堂
小结
考点
突破
Part.01
课前预习
请结合教材和一轮备考资料的自主学习内容开展课前预习。
Part.02
学习目标
课程标准 考什么 怎么考 怎么备考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民法的含义及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基本原则 3.正确认识公民常见的人身权利 选择题、主观题 常以案例分析为主,结合公民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侵权纠纷问题来进行考查。
Part.03
考点突破
探究:
在生活中,你遇到过类似的这些问题吗?你是如果解决的?请分享你的看法。
议学情境: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
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的 主体
民法调整的 内容
民法的作用(意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注意: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没有领导与服从的关系,不能强制、命令别人。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其他关系如劳动关系、行政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1)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要素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注意: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智力状态有所不同。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等)。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主体
客体
内容
自然人
法人与
非法人组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关系
物(静态)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精神产品)
人身利益
含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A.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行为;
C.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A.纯获利行为也无效;
B.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
②③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拓展深化
3.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2024·吉林·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针对性限时训练
2.(2023福建高考)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针对性限时训练
3.(2023湖北高考)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针对性限时训练
有同学也许认为:学生欺凌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就是学生之间的打闹嬉戏、恶作剧。真的是这回事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议学任务:
漫画反映的学生欺凌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哪些人身权利呢?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公民常见的人身权利呢?
对受害者进行殴打、攻击,导致受害者身体健康受到伤害。
用粗俗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到伤害。
故意编造、丑化受害人的照片并上传网络,导致受害者名誉隐私受侵。
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心理受创。
议学情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配偶权
亲属权
监护权等
借贷
继承
转让
赠与等
民事
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名称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等
地位
重要性
侵权表现
侵权责任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含义
特点
内容
法律要求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②盗用他人姓名;③冒用他人姓名;④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3.姓名权
即权能: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未成年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知名人士: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④姓名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含义
构成要件
内容
要求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标、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制作表情包或者抓拍人像上传网络等。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4.肖像权
①肖像的范围:自然人的外部形象,不限于面部特征;
②肖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作品,如图片、照片、绘画、雕塑等;
③肖像的特征:可识别性,具有指向性。
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公开或者许可他人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5.名誉权
含义
法律规定
英烈条款
侵权表现
侵权责任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①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
②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③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
④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名誉是(社会公众)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不是自我评价,也不是个别人的评价;可以是综合评价,也可以某一方面的评价)
含义
法律规定
意义
个人信息安全 (修订)
侵权责任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6.隐私权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意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7.公民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 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修订) 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
拓展深化
1.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参与的活动须是文体活动。
(2)受害人须明知文体活动具有风险仍然自愿参加。
(3)文体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
《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名词释义
拓展深化
名誉权、荣誉权
名誉权 荣誉权
主体不同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客体不同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奖状等
取得的程序不同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
侵害方式不同 侮辱诽谤 否定、贬低、亵渎等
拓展深化
隐私权 名誉权
权利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权利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
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隐私权和名誉权
1.(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针对性限时训练
2.(2023新课标)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针对性限时训练
3.(2023全国甲卷)《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针对性限时训练
4.(2023海南)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针对性限时训练
5.(2022辽宁)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针对性限时训练
Part.04
课堂小结
知识网络
民法与民法典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几种主要
的人身权

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重要性
类型
人格权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人身权概述
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
民法典的地位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Part.05
课外作业
整理课堂笔记
完成配套训练题
熟记必背知识
预习下节课内容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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