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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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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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为什么一部法典值得拿破仑如此看重?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法典。
《拿破仑法典》是1804年由拿破仑亲自主持审议通过并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它分人法、物法和取得权利的方法三编,共2281条。法典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并于1807年正式命名为《拿破仑法典》。它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对19世纪欧洲大部分国家与拉丁美洲国家民法典都
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学法尊法用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1
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2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3
我国也有自己的《民法典》
民法典共7编、1260条,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意义: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P3段一)
②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相关链接P3
第一课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习目标
1.什么是民法?什么是法人?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包含哪三个要素?
3.什么是民事主体?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并举例说明。
4.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5.为什么要规定民法基本原则?
6.民法基本原则调整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幕
透视民法与
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1、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调整对象
自然人:个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1、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调整内容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案例】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不适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小试身手
小试身手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
②市场监管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500元罚款
③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④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
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以生命为特征,自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其民事活动要由其监护人代理
① 限制行为能力人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行为;
民事行为需符合其年龄和智力;
实施的民事行为需法定监护人同意、追认、代理;
①②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名词点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活动,既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还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化
民事法律活动参与两者缺一不可
1、小明已年满17周岁,因家庭困难辍学进城打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小明应被认定为何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既可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可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试身手
B
2、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A.刘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B.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C.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D.刘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C
3、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
A.7个月的胎儿 B.满月的婴儿 C.会画画的猩猩 D.英雄烈士
小试身手
B
4、【案例】小明今年10岁,在直播互动中受博主李某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博主李某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博主李某告到人民法院。
小明购买2万元的手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买卖行为无效。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
追认:是事后认可的意思。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方可生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指出以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4、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1)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
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
注意: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王某与张某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
A.10万元专利使用费
B.该项专利成果
C.专利使用和给付费用行为
D.双方对对方人格的尊重
小试身手
B
2.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既对立又统一
【探究与分享】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依据: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依据所学知识回答: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2016年8月,西安市民陈女士等12名业主一次性支付全款166万元,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闻天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开发的紫杉庄园 房屋一套,自愿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后交房。两年后,在房价涨至3倍的背景下,开发商闻天公司并没有按约交房,反而以自己“违法无证销售”(签合同时双方均明知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业主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试图收回所售房产。
陈女士等12名业主
闻天公司
购房合同
约定两年后交房
支付全款166万元
主体 陈女士等12名业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闻天公司(法人)
客体 合同债权关系
(行为)
内容 业主权利义务:获得房产,让渡资金
开发商权利义务:获得资金,约定期限交房
猜一猜西安市长安区一审判决结果?
2018年6月,西安长安区法院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是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故判决合同无效。12名业主需退还所购房产。闻天公司按原价收回所售房产。
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2018年6月,西安长安区法院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是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故判决合同无效。12名业主需退还所购房产。闻天公司按原价收回所售房产。
>>律师说法(来自媒体报道)
1 判合同无效虽符合法律规定,但让购房人承担了商业风险
2 该结果不利于维护市场诚信,更应关注过错责任划分
3 重要的是要给购房者弥补房屋上涨差价损失
4 单纯看判决没有问题,但又明显丧失公平正义
2018年12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闻天公司与业主在诉讼中均认可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在合同签订当日业主即支付了房屋总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之间形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关系。
但是,闻天公司在自身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情形下,非但不积极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面对房地产市场出现价格大幅上涨,反而主张合同无效的做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闻天公司以自身原因造成的违法事实为由提起本案诉讼,真正目的在于获取超出合同预期的更大利益,其行为显然与社会价值导向和公序良知相悖。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对此种行为不应予以支持。
西安市中院二审结果依据的是什么?
综合本案,只要严格按法律办事是否合理?为什么?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幕
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原因
(1)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二审判决依据)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第4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5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8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9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条链接: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妈妈买房首付不够用女儿5万压岁钱 被孩子要求道歉
乖,爸妈先帮你把红包存起来,等你长大了再给你用。”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都把压岁钱交给爸妈保管。今年15岁的欢欢(化名),从小就将压岁钱交给母亲张玲(化名)保管,到今年春节,已经存了5万多元,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妈妈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将5万多元“充公”,凑房子的首付款了。事后,当得知妈妈花光了她的压岁钱,欢欢很不高兴,和妈妈发生争吵,母女“冷战”了好几天。尽管妈妈罗列了多个“挪用”压岁钱的理由,但是欢欢始终认为妈妈的这种行为不对,坚持要妈妈道歉。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妈妈给女儿欢欢口头道歉,一场“家庭风波”才平息下来。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孩子虽小,但仍是独立民事主体。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代为管理孩子的压岁钱,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应履行的义务,私自挪用压岁钱侵犯了孩子的财产权,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表现。
②妈妈的行为是一种不守诚信的表现。“虽然买房也是为我好,但是至少得提前征求孩子的意见,让孩子自愿拿出属于她的财产为他们的小家做出贡献。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名词解释
1、市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宋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信原则
小试身手
D
2、【案例】寒假期间,10岁的刘某将积攒的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去买游戏机。某商店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刘某一台游戏机。父母知道后带着他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商店的拒绝,刘某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1)商店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从事的重大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行使。在本材料中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售货员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中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是无效的,商店应该退货。因其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总结: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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