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整理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课时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1.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③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地位)④最终理想和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5.宪法是如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⑤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6.如何认识人权?①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②中国的人权具有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的显著特点。③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既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④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7.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①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④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⑤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⑥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 第二课时 治国安邦总章程1.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么样的?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①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②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③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4.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①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5.如何规范权力的运行?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②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滥用职权。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④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⑤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要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第一课时 坚持依宪治国1.宪法的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2.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3.如何理解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①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②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③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④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4.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为什么要坚持依宪治国?)①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③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某一方面的规定。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宪法是法律的法律)⑤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⑥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第二课时 加强宪法监督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①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②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③全国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2.宪法监督的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3.宪法监督的内容?①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②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4.如何加强宪法监督?①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②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③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5.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①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6.如何增强宪法意识?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公民(青少年):①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②学习宪法,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领会我国宪法的原则和精神。③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让宪法铭刻于心。④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⑤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第三课 公民权利第一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1.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基本权利 具体内容政治权利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监督权人身自由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身)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合法方式取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劳动权(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制定资助政策)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其他文化活动) 其他权利 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护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①我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③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3.政治自由的意义有助于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4.监督权内容:①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③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课时 依法行使权利1.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④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2.公民维权的方式有哪些?①和解:当事人之间、协商、自行解决;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自愿、互谅②调解:调节组织;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③仲裁:仲裁机构;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④诉讼:人民法院;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第四课 公民义务第一课时 公民基本义务1.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①遵守宪法和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④依法纳税⑤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3.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4.如何遵守宪法和法律?①自觉做到尊法学法手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②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5.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容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6.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7.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旺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8.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9.维护国家荣誉的内容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10.我国的兵役制度我国实行志愿兵役和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11.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课时 依法履行义务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④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2.为什么法定义务必须履行?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3.公民应怎样履行法定义务?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4.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和责任(1)表现: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2)责任: ①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第一课时 根本政治制度1.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基本内容是什么?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3.人大代表的职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4.人大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5.如何找到身边的人大代表?手机、微博、人大代表联络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述职6.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②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7.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①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二课时 基本政治制度1.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1)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构)。主题:团结和民主。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②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含义: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2)内容:①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③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3)意义:①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②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③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性质: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基层政权组织)(3)意义: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课时 基本经济制度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原因: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基本内容:国有经济 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防、航空、化工、国家电网)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公有制经济 集体经济: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村办企业、乡镇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经济成分 含义 特点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 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自己劳动为基础。 规模小、投资少、经营灵活私营经济 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 经济规模较大,设备较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港澳台投资经济 港澳台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 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外商投资经济(3)国家政策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3.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决定因素: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2)基本内容和要求:①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②多劳多得,少劳少得③现阶段,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3)多种分配方式:①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②在一定条件下,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第一课时 国家权力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②地位: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①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②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②决定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③任免权: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及其组成人员进行的选举、决定、罢免。④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注意事项:①不要用材料中的“决定”二字来进行判断是否是决定权,“决定”≠决定权。法 立法权(法律的立、改、废)“决定” 事 决定权人 任免权② 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监督权人大批准或表决通过政府、法院、检察院本年度的工作报告 决定权第二课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职条件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年满四十五周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如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②任免权(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③外事权(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约定。)④授予荣誉权(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第三课时 国家行政机关1.行政机关的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2.行政机关的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3.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②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5.行政机关的职权①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②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②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四课时 国家监察机关1.监察机关的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监察机关的组成①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②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③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3.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4.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①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5.监察机关如何行使监察权?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依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6.监察机关的职责:①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②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③处置职责。 第五课时 国家司法机关国家 司法机关 性质 组成 职权 要求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中级、高级) 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海事)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证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海事等) 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第一课时 自由平等的真谛1.自由的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2.拥有自由的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3.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①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②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4.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①自由与法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②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③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④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在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5.平等的含义: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照顾)。6.平等的意义? ①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7.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①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课时 自由平等的追求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①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②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2.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①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②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③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我们要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④公民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把平等原则落实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3.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危害是什么?(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违背宪法精神。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第一课时 公平正义的价值1.公平的含义是什么? 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2.公平的内容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3.公平的价值(或重要性、意义、作用)是什么?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能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能激发潜能,提高工作效率。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推动社会的秩序发展。4.什么是正义的行为?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5.正义的力量(或价值、意义、作用)是什么?①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第二课时 公平正义的守护1.为什么要守护公平正义?①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②追求正义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行。1、如何维护公平?(1)个人维护公平:①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②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制度保障公平: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如何守护正义?(1)个人守护正义: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2)司法维护正义:公正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