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7张PPT)第五课 家庭与婚姻夫妻地位平等平等的人身关系第一目《玫瑰的故事》观看视频并思考:1、方协文对妻子黄亦玫的要求是否正当?2、如果不正当,请结合教材说明理由。1.夫妻关系精讲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平等的人身关系强调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重要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重要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要求 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典例1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平等的财产关系第二目观看视频并思考:方协文的做法是否合法?结合教材说明理由独立思考并回答《玫瑰的故事》3.平等的财产关系共同财产 ①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 ①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约定财产 ①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③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典例2 (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易错点一 混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加练1 (2023·广州校考三模)小梅和小亮婚后第二年,小亮因工致残获赔偿金10万元,怀孕的妻子小梅用10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小亮得知后要求小梅返还,小梅拒绝,为此两人争吵不断,小亮提起离婚诉讼。对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①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应予以调解②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不予受理③购买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应由小梅个人承担④伤残赔偿金属于婚后所得,应由双方共同处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易错点二 错误理解夫妻约定财产的法律后果加练2 (2023·南京高三联考)甲与乙是夫妻,乙与丙签订借款合同且借款用于乙个人消费,后借款到期无力偿还,丙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诉讼中甲提出夫妻结婚之初就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提出自己不承担偿还欠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夫妻存在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欠款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配偶不用偿还②在本案中,若丙在与乙签订合同时知晓甲乙有关财产的约定,则不能要求甲共同偿还③在认定丙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甲或乙一方负举证责任④不论丙是否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甲都应承担向丙还款的责任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