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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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框架回顾
法律

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9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01
03
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P82)
02
调解的含义和类型?(P83)
阅读教材P82-84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预习提示
04
仲裁的地位及类型?(P84)
05
商事仲裁的范围?(P84)
人民调解的含义、要求、性质和效力?(P83)
06
商事仲裁的特点?(P84)








复习:劳动者、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在长期实践中,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一目
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1)多元方式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优先选择: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原因: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用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优先选择≠最佳选择
没有第三方介入
借助第三方介入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3)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思考:除了上面所说的纠纷解决的方式,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
线上网络处理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2)调解的类型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1)调解的含义:
思考:这些调解由谁来主持?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与和解有何不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互谅互让
(根据介入纠纷的第三方机构的不同)
(双方当事人自愿是调解的正当性基础。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自愿达成协议;第三方中立是调解的必然要求。第三方不能依附于某一方或偏袒某一方,应不偏不倚,保持中立)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含义:
(2)要求:
(3)性质:
(4)效力:
3、人民调解 P83末段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5、人民调解的作用)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
行政调解: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例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害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
调解方式
轻微交通事故
4、行政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5、仲裁调解
(1)含义: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3)仲裁调解协议的效力:《仲裁法》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时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2)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纠纷如甲追尾乙车,乙要求赔偿;商事纠纷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一般而言,诉讼调解主要在民事诉讼的以下两个程序环节中进行:
一是在起诉环节,若民事纠纷适宜调解,人民法院可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的除外;
二是在开庭审理环节,人民法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前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6、诉讼调解
(1)含义:
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
(2)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3)诉讼调解的效力: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调解的类型 主持者 适用纠纷类型 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 行政赔偿、补偿、 自由裁量权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商事纠纷(可以) 劳动纠纷(应当) 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第二目
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含义和地位
含义:是通过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对纠纷进行居中裁决的活动。
地位:
2.仲裁的种类
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常设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
以上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不能仲裁的争议怎么解决?
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与人身权相关)人身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此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含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3.商事仲裁(较为常见)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2)商事仲裁的的基本制度(原则):
①或裁或审:
②协议仲裁:
③不公开审理:
④一裁终局: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以保护商业秘密和商事交易信息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须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具体内容。
双方当事人须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注意,不公开审理并非不开庭审理,商事仲裁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只是开庭过程不公开进行。
注意:但仲裁裁决作出后并非完全不可撼动。若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对商事仲裁过程中的重大瑕疵乃至违法行为予以补救。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3商事仲裁的特点
具有自愿性、灵活性、保密性(不公开)、便捷性、经济性。
①自愿性: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灵活性:仲裁程序比较灵活。
③保密性: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便捷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⑤经济性:体现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方面。
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案件】A公司委托B公司处理废弃物,双方合同约定,B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若产生纠纷,则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然而,B公司为节约成本,并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而是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受高温暴雨影响,废弃物腐烂殆尽,植被遭到严重污染,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农户找到A公司要求赔偿,A公司赔偿农户后要求B公司承担法律责任,B拒不承担,双方产生纠纷后,A公司遂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Q1:A公司单方面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否会予以受理?
有合同约定
相当于双方已经自愿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他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的解决条款当中。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协议仲裁制度”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案情延伸】仲裁机构最终裁决,废弃物污染主要是由于高温暴雨导致,属不可抗力,因而B公司无需承担责任,A公司不服...
Q2:A公司不服仲裁机构的裁决,可否再次申请仲裁?
不可,因为商事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一旦做出了最终裁决,当事人就不能再次就同一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了。
“一裁终局制度”
Q3:A公司可否就此次纠纷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不可,因为商事仲裁还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就是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二选一)。
“或裁或审制度”
Q4:A公司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A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
当事人一方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当事人可就纠纷提起诉讼或者双方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重新提交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案情延伸】撤销成功后,双方自愿再次申请仲裁,最新仲裁结果公布:B公司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未能根据约定对废弃物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因而B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Q5:B公司不服,拒不履行裁决内容,怎么办?
A公司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B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措施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前提
效力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不需双方都同意)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非终局裁决和有限的终局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知识拓展:仲裁与诉讼有什么不同?
商事仲裁 诉讼
约束力不同 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
组成方式 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不同 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
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认识
调解

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优先选择:调解(含义、类型)
仲裁的含义和地位
仲裁的种类(商事仲裁的含义、基本制度、特点)
1、(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2、(2023·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A
3、(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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