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42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42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2张PPT)
选必二
政治
统编版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
配偶权
思考:领证好日子:“20220222”婚姻登记火爆,多地新人已约满!
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2”的日子结婚登记?结婚为什么要进行登记?结婚有哪些法律要求?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六课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02
01
珍惜婚姻(喜结连理结婚篇)
离婚要谨慎(恩怨情仇离婚篇)
珍惜婚姻

结婚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正确对待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背诵点1)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你如何评价妻子的行为?
“结婚16年三娃均非亲生”
2007年12月,陈志显与余华结婚。2008年余华生下第一个女儿,此后又先后生下了二女儿和三女儿,陈志显一直在抚养。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鉴定结果显示,3个女儿都非陈志显亲生。
他跑去质问妻子,妻子反怼:“小孩都叫爸爸叫了十几年!”
面对出轨的质疑,妻子也振振有词:“我没觉得我出轨了,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别人不能生不是照样抱养吗?”
(1)对婚姻的要求: (夫妻义务)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正确对待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一、珍惜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4.女青年20岁时,母亲强迫她嫁给比她大14岁的张某,并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
2.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议一议:结合上述材料,思考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P50:探究与分享
1.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
3.男青年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合长期分居未离婚,后与女青年王某恋爱,并骗其自己已离婚,之后两人进行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 背诵点2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买卖、隐瞒重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病、遗传疾病等)→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重婚分为登记重婚和事实重婚】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形式要件)
一、珍惜婚姻
知识拓展: 无效婚姻
1.重婚的(后婚无效,维持前婚效力)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注意: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如果结婚几年后达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随之结束。
(主张婚姻无效不以当事人为限,可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知识拓展: 可撤销婚姻
①因胁迫结婚的;
当事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年)提出,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当事人想解除婚姻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重婚罪主要有2种情形:
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一种是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且周围民众也认为二人存在夫妻关系的事实婚姻。
本案中,李先生以离婚的身份和林女士相处并生子,林女士并不知晓李先生仍处于婚姻关系之中,不应认定为重婚罪。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可能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其中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则构成重婚罪。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P52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例.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
①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②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③乙发现甲在老家已有妻室,又伪造证件与之登记结婚
④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与其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不符合结婚条件。法律禁止重婚,甲在老家已有妻室,又伪造证件与乙登记结婚,构成重婚,①③正确,②不是婚姻无效的事由,④属于受胁迫的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一代
二直
二直
三直
三直
P51相关链接:亲等计算
1.直系血亲的推算:本人算一代,往上母父一代是二代,祖母、祖父一代是三代;本人算一代,往下子女一代是二代,孙女、孙男一代是三代.
2.旁系血亲的推算:
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分析
小试牛刀
例题1:宋某离异有一2岁女儿宋妞,陈某伤妻有一个3岁的男孩刘一,宋某与陈某结婚。长大后刘一和宋妞准备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以结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解析】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材料来看,宋一和宋妞并不存在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可以结婚。
C




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1.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2.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3.这个案例给你什么法律启示
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赵某与方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
5、结婚登记:
(1)原因: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必要性)
②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重要性)
(2)程序(步骤):
①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
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城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农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
(2)结婚登记程序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专家认为,2020年离婚总数和离婚率下降,与疫情有关。2021年离婚总数和离婚率大幅下降,则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有关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增加了关于撤回离婚申请的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所谓“离婚冷静期”
思考:为什么要设立“离婚冷静期”
1.我们可以离婚吗?你赞同离婚吗?
2.离婚必须去法院吗?
太气人了,每次拿了东西不放回原位,每次都是只做饭不洗碗,昨天晚上还喝酒到了12点,不过了,明天我们要去法院离婚!
我家那点事
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离婚方式
离婚限制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P52第一段+p53第一段
1、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确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有自主解除婚姻关系 的权利和自由。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自由的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着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离婚要慎重
知识拓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案件符合上述法定事由的,法院不应当因原告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人们有离婚自由,那是想离就离嘛?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会受到什么限制吗?
2、离婚限制:p53相关链接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保护军婚)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保护妇女)
【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
二人可能采取了
怎样的方式离婚?
当事人应在哪些
问题达成了协议?
协议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2023.10.23,汪峰和章子怡官宣离婚
3. 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和平):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致一直以来关心黄晓明先生和
杨颖女士的朋友们:
黄晓明先生与杨女士决定和平
分开,结束婚姻关系,二人已
于日前办妥相关手续,未来将
共同抚养孩子,陪伴孩子成
长……
黄晓明工作室
2022年1月28日
知识拓展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的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53页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彩礼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间彩礼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提示:《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合作探究
设置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是降低离婚率(×) 引导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所有的离婚方式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的方式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基本程序:法院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人上诉就会生效)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注意:婚姻关系解除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2021年9月,袁某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卢某离婚,因卢某下落不明,法院以公告方式向卢某送达应诉文书,当年12月,卢某缺席开庭,法院判决准予袁某与卢某离婚。12月19日,法院向袁某送达离婚判决书。不料在判决书生效前,袁某就与罗某登记结婚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袁某与罗某登记结婚的行为构成了重婚
②法院已准予袁某与卢某离婚,罗某与袁某可以登记结婚
③袁某与卢某的离婚是裁判离婚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本框小结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结婚的含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完全自愿;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同居关系、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
离婚自由、离婚限制
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达到法定婚龄
正确对待婚姻
探望子女
本框小结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结婚的含义、要求与意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完全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申请
审查
登记
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离婚的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材料: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9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 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
(1)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本案应适用何种离婚形式?
议题:正确理解离婚自由
提示:(1)法院应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当事人双方如果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通过协议离婚形式,解除夫妻关系。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争执不下,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裁决离婚的形式,解除夫妻关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