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27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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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27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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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导入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的法律责任
民事权利
有限制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过错侵权责任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和要求
名誉权的界限
著作权的界限
实质、主要类型
处理原则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不动产权的
界限
学思
【学习目标】
1.了解违法义务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方式;
2.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3.熟悉法律对权利行使合理界限的规定;
4.掌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和原则。
自 由 展
我展示 我提问 我补充 我质疑
展示
1.公民行使民事权利受到限制,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
2.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侵害著作权。( )
4.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对自然流水的利用要坚持生产效率优先原则。( )
5.老师在教学中引用作品资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
6.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7.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
8.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最重要的规定。( )
9.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
10.李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建造小凉棚,且遮挡张家的光线。张某有权要求停止侵害、给予赔偿。( )
01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3.民事 诉讼时效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救济则无权利)
①承担方式(9+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②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注意】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知识拓展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相关链接: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P33)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 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损害他人财物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2: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3:关于“诉讼时效”
1.法律规定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2.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除了通过诉讼维权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维权。
3.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①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
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恩惠期(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含义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有损害的事实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有因果关系
思考:甲家阳台的花瓶坠落,导致行人乙受伤且伤口流血不止。丙开车送乙去医院救治,由于心情紧张在路发生车祸,乙受到撞击后,伤情加重,成为重伤。到医院后,由于医生丁处置重大失误,乙于当晚死亡。甲应当对乙的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结果负责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错。(举证责任倒置)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举例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 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 责任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意义 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归纳提升1:关于“侵权责任”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2.解题方法:
(1)分析材料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分析判断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权。分析民事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如是否符合过错侵权的三要件)。
(3)分析民事主体行为具体侵权情况。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要具体分析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属于哪种侵权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找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4)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归纳提升2: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解题方法
(2023江苏,16,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
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02
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要求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名誉权的界限
著作权的界限
①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保障舆论监督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一、民事权利有界限
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归纳提升3: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所有权的界限)
是什么 实质
类型
为什么 怎么做 原则 依据
要求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②相邻通行关系;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六条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1.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要求,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1)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归纳提升4:关于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4.(2023山东,19,)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四、高考真题
(1)①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对谭某做过口头承诺,属于口同合同,村委会应继续履行合同。
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给予赔偿。
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张某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其面包车通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4.(2023山东,19,)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调解员:④ 。各方当事人:⑤ 。
四、高考真题
(2)④人民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⑤各方当事人应坚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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