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3张PPT)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民事权利体系财产权人身权民事权利物 权债 权知识产权股 权人格权身份权生命、身体、健康姓名权、肖像权名誉、荣誉、隐私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可转让、继承、放弃不能转让、继承、放弃01生命健康俱可贵探究与分享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例如:非法绑架,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侵犯了人格尊严权。(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 人格尊严。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③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要求)2、人身权利(人身权)的内容①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格权)注意: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② 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③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人身权的内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格权)身份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权利分类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具体人格权自然人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其他人格利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相关权利(配偶权、亲属权、亲子权)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人都有并非人人都有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最基础的权利)(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权利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2)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3)侵权表现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4、侵权责任(民事责任)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注意: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练一练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打一耳光,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练一练(2021·浙江)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注意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B总结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侵权表现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健康权——损害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侵权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02姓名肖像受保护案例分析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思考: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吴京的什么权利?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1.姓名权1.含义:2.特点: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3.法律规定(内容):(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如何行使自己的姓名权)(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侵害方式)4. 表现:①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知识拓展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例如:擅自将歌星“腾格尔”的名字作为店名。)假冒: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特别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探究与分享鲁迅的本名是周树人,但在当时的革命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他使用的包括鲁迅在内的笔名多达128 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鲁迅这个名字受到法律保护吗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在我国,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变绰号、网名等其他别名。因此,鲁迅这个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探究与分享《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相关链接思考:是否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法律 依据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表现 (1)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侵权 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2.肖像权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知识拓展拓展:侵权表现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拓展:侵权责任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知识拓展拓展: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如某学校建校100周年,举行庆典活动所拍的照片、摄像的公开展示。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练一练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1.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在网站上展示了李某的照片2.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并放在网站上。3.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4.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侵犯 未经同意不侵犯 不被识别侵犯 丑化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法律依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侵权行为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侵权责任①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 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03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关系到民事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及应受到的信赖和受到尊重的程度。)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行为)1)含义: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的积极的正式评价。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2.荣誉权知识拓展名誉 荣誉区别 性质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 单位 社会组织的综合评价内容 有好、坏、中性评价 积极性 褒奖性产生 自然产生,不需要任何程序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 非自然产生,需要特定的程序(荣誉权要靠努力争取)能否剥夺 无法剥夺和限制 基于法定事实可予以剥夺侵权方式 侮辱、诽谤 否定、贬低、亵渎联系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知识拓展(4)侵权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名誉权和荣誉权(3)侵权表现:① 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② 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③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④ 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⑤ 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⑥ 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情景探究旅游博主亵渎烈士陈祥榕墓,一审宣判获刑7个月知识拓展【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P10《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诋毁英烈,是一种侵犯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名誉隐私不可侵3.隐私权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意义: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私密空间是指个人的私密范围,包括个人居所、私家车、日记、个人邮箱、个人的衣服口袋、身体的隐私部位以及旅客居住的宾馆客房等。私密活动是指自然人所进行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活动,如日常生活、家庭活动、婚姻活动等。私密信息是指通过特定形式体现出来的有关自然人的病历、财产状况、身体缺陷、遗传特征、档案材料、生理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情况。总结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 保护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③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侵权 表现 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三)名誉隐私不可侵4.个人信息1)、含义:P11相关链接(注意:个人信息并非都是隐私,如:个人姓名就不是隐私,而身份证健康信息等就是)2)、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如:大数据杀熟属于不正当,医院搜集患者信息可以分析病情不能用于其他。3)、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权利体系课堂总结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生命健康俱可贵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2、人身权的内容3、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2、肖像权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2、荣誉权3、隐私权4、个人信息总结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易错易混1、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3、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4、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5、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练一练实战演练1.2021年2月,仇某(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人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该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强烈愤慨。该网民的行为( )①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受法律制裁③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姓名权、肖像权④虽违反网络道德,但属于言论自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②:仇某先后发布两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人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说明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受法律制裁,①②符合题意。③:该网民的行为未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权、肖像权,③不符合题意。④:该网民的行为既违反网络道德,又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练一练实战演练2.李某在贵州旅游期间拍摄了写真照片,其写真照片中也有偶然入镜的景区游客。李某回家后直接将照片发布于自己的网络账号,贵州网友胡某看见后,将李某的写真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用来介绍家乡的美景,获得大量转发和点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经李某许可,胡某擅自使用李某的肖像照片涉嫌侵害其肖像权②由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胡某使用李某写真照片不侵犯其肖像权③胡某使用李某照片介绍家乡美景属于新闻报道,不侵犯其肖像权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使用偶然入镜游客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写真照片一般含有清晰的面部特征、体貌状态,胡某将李某的写真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并没有获得李某的许可,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①正确。②:是否营利不是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指标,②排除。③:胡某使用李某的照片介绍家乡美景的行为不属于新闻报道,③排除。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不构成侵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练一练实战演练3.最近,演员陈某某的个人生活引起舆论关注。特别是两张疑似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截图,被广泛传播,其中涉及身份证号、户口信息等私密信息。律师表示,若网传截图为内部流出,发布者或触犯刑法。网上展开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大讨论。下列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描述,正确的是( )①二者所保护的都是具体的人格利益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个人信息③二者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人格权益④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受到法律保护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③: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两项不同的人格权益,二者均为自然人的人格权益,都是具体的人格利益,①③正确。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不能理解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个人信息,②错误。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可见,个人信息包含私密信息和非私密信息,不能一概适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所以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练一练实战演练4.2023年5月13日,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没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AC: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其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没有侵犯其身份权,A错误,C正确。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B错误。D:除罚款外,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C。练一练实战演练5.近年来,知名商业街区里三五成群的街拍爱好者,并不少见。一次专业的街拍,基本上都会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甚至是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和穿戴品牌等细节。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上海南京路,都是国内著名的街拍地,在这里,经常能见到街拍摄影师的身影。他们在完成街拍后,有时会对作品进行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赚取流量及商业收入。从法律角度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②街拍行为有助于呼吁大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③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时不营利,就不会侵权④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③: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对于拍摄者而言,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无论是营利性使用还是非营利使用,①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②:该选项并非从法律角度描述,且与材料主旨不符,②排除。④: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