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2022-2023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1.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的《秦律十八种 田律》规定,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纲罟。该法律内容表明( )A.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为人类生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B.中国古代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推动了封建法治进程C.法律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阶级性是法律的内在属性D.法律要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相符合,不断与时俱进2.今年修订后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让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明媚春天。该法依据宪法制定,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生就业的报考、录用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能消除两种教育的差异②严正设置就业报考门槛,职校生的人权进一步得到法治保障③职业教育法依据宪法制定,彰显宪法精神,两者法律效力相同④适当降低对职校生的学历要求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被告人罗昌平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告诉我们( )①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②公民在法律上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③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④法律反映了全体公民的意愿,应得到全社会的遵从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李某(9岁)与文某(10岁)均系株洲市石峰区某学校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李某与文某在教室外的走廊发生碰撞,两人均摔倒在地。李某摔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李某两颗牙齿断裂,需多次治疗。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续治疗还需33000元。事故发生后,伤者李某父母与文某父母就损害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未果,李某父母遂将文某、文某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向原告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6644元。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李某父母请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法院依法应予支持③李某与文某对于事故的发生均具有一定过错④文某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张某将一辆二手小轿车卖给了王某,按合同约定,王某支付了车价的70%,余款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因疫情影响,过户手续迟迟未办理,车一直在张某处。后来,李某直接以全款购买该车,并将车开走。王某知道后与张某发生了争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按照合同约定王某享有该车的所有权B.未办理过户该车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C.李某购买并实现车辆交付享有所有权D.因疫情影响张某可主张免除违约责任6.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 )①甲购买乙的孕牛一头,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孕牛就提前生产了小牛②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③甲让乙帮忙保管电脑,乙在二手市场将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丙④甲的自行车丢失,后查知被乙所偷,但乙已将自行车卖给了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2年6月,小张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看到李某出售房屋的信息,随即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后二人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张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套房产,并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约定一周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邻居江某与李某联系,欲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的房产,并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李某于是找到小张,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小张的购房定金。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李某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②李某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小张只能主张双倍返还定金③小张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④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李某不能要求解除合同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湖南长沙以北、湘江以东,有个叫樟树港的小镇,出产被称为“天价辣椒”的“樟树港辣椒”,其市场价格是一般辣椒的75倍,且常常“一椒难求”。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将“樟树岗辣椒”作为菜名从而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的案件。法院认为,地理标志商标被注册后,只有商品符合特定条件且履行申报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该商标,故某餐厅将“樟树岗辣椒”作为菜名的使用方式为非正当使用,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5年,到期可申请续展,但续展次数有限制②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③严格执法有利于规范市场,推动地方产业发展④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9.王某因工作需要,经常让邻居李某无偿帮其接送孩子(未满10周岁)。在一次接送中,王某的孩子意外从电动车上的安全座椅上摔落并受伤,随后被送至医院救治。孩子出院后,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该起案例引起了同学们的广泛讨论,其中正确的是( )①同学甲:涉事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同学乙:王某作为孩子的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该承担责任③同学丙:李某在该案中未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应承担主要责任④同学丁: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该案的判决应考量社会公共利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有一天下午,某地L先生的父亲在H女士的副食品店里打麻将时,不慎从二楼摔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后死亡。L先生与H女士在责任与赔偿问题上协商无果,对簿公堂。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H女士向L先生支付19万元了结此案。本案中( )①H女士家设施与L父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②H女士所承担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法官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④生效后的法院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判决书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甲已经年过五旬,资产丰厚但一直未婚,因多年职场打拼累出了一身疾病。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甲开始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老去之后无人照顾,因而在与亲弟弟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写了一份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决定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照料自己的后半生。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签订协议后,将由乙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B.甲不能选择乙为监护人,乙本就对甲有抚养义务C.甲也可以与同事协商,书面确定其为监护人D.签订该协议使甲的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物质保障12.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东作为遗产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卖给李某并过户。刘东将卖房所得创办一家公司,为扩大知名度,使用了当地老字号B企业的名称。B企业得知后将其诉至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刘东擅自使用B企业名称侵犯了企业商标权③刘东取得房屋所有权是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的④刘东若放弃继承该房屋,也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吴某早年丧妻,膝下有一儿一女,日常生活由女儿照顾,女儿女婿无子。后女儿不幸离世,女婿张某仍尽心照料,而儿子却不管不问。早年吴某与妻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吴某在病危期间面对女婿立下口头遗嘱:自己名下的房屋归女婿所有,取消儿子的继承份额。吴某去世后,儿子就遗产分割提出异议。本案中( )①张某可以依据口头遗嘱继承该套房屋②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故无法继承房屋③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吴某房屋④张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蔡某去世后,在老旧小区给儿子小蔡留下了一套房子。小蔡一直在外地工作,决定把老房子卖给一直想购买的柳某,并收到微信转发的一大半房款。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小蔡与支付全部房款的郭某签订合同,并协助郭某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郭某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设备,以房子为担保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对此合法的解释是( )①房子所有权人先后应该是蔡某→柳某→郭某②郭某基于善意且登记已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③柳某若向法院起诉维权,应把银行作为被告④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依法享有房产优先清偿权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5.Y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举办抽奖活动,参与者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即可抽奖。王某抽中大奖,但发现所领奖品实物与公众号的图片不一致,且差距较大,故向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局调查后认定,Y公司兑奖宣传页面未明确奖品的具体信息,导致消费者对奖品实际价格认知产生分歧,遂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本案例中( )①王某并未在该公司进行消费活动,故不应当对奖品提出异议②该活动的目的是扩大公司知名度,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③该公司如不服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若该事件持续发酵且影响较大,法院可以主动介入解决纠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美缝剂是人们在室内装修时为了解决瓷砖缝隙不美观和脏黑问题,而添加到瓷砖缝隙中的一种装修材料。广东省的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缝剂久负盛名,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可谓是美缝剂行业的龙头企业,其产品颇受消费者青睐。近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该公司品牌美缝剂案,被告人赵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这告诉我们( )①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②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③赵某某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④我国打击和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发展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材料分析题17.“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绿孔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很高的地位。绿孔雀曾在中华大地广泛分布,近年来由于人类的原因,现存已不足500只。而已投入数十亿元资金建设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工程的相当一部分淹没区域便处于绿孔雀栖息地及热带雨林整体生态系统保护区内,绿孔雀的生存环境岌岌可危。2017年7月,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将该项目建设单位和作出不当环境评价机构作为共同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共同消除戛洒江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侵害的危险,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原告举证证明的水电站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其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审判团队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为即将可能面临灭绝的物种进行了有效的司法保护。结合材料,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该案对你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启示。18.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1)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人表示疑惑,家庭教育是家庭的私事,为何要通过立法上升为“国事”?请运用法律职能的知识进行说明。(2)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2月3日,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刘某污染环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开庭宣判。案情简介:为了给家人祈福,2020年12月,徐某和刘某连续三天在长荡湖放生了2.5万斤鲇鱼。湖面陆续出现大量死亡鲇鱼,渔政部门打捞出死亡鲇鱼2万多斤,而未打捞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鲶”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2022年3月29日,南京市检察院向金坛区检察院提出要求围绕生态环境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等方面进行证据补充。9月8日,金坛区检察院提交专家评估意见,认定已死亡的2万多斤革胡子鲶由于打捞及时,水环境指标在放生前后没有明显变化:未打捞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鲶将威胁长荡湖的本土鱼类生物多样性,导致长荡湖水生生物系统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受损。判决:被告徐某承担因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事务性费用1.8万元、惩罚性赔偿5000元。被告刘某对被告徐某应当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徐某和刘某承担的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什么?(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20.材料一:张某大学毕业后为了有更好的发展,离开了经济比较落后的家乡,来到了上海工作生活,并结婚成家。2016年,其住在老家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和在外读大学的妹妹。张某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为了更好地照顾她,打算把老家父亲留下的房产等变卖,将收益交予母亲,并将母亲接到上海照顾。为此,张某咨询了律师,从律师处获知,他这一行为需要征得他母亲、妹妹和妻子的同意才行。材料二:林先生与谭女士2010年结婚,育有一女。2011年林先生开始考研读博,直到2016年博士毕业,2020年,林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林先生诉称,因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法院判令离婚,女儿由其抚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谭女士同意离婚,但她提出,林先生在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故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10万元的要求,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林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均无继续维持婚姻的意愿。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谭女士抚养,林先生每月负担子女抚养费至18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归谭女士所有,谭女士支付林先生房屋折价款30余万元,共同存款15万元双方平均分割;林先生给付谭女士经济补偿款10万元。(1)材料一中,张某想卖掉父亲留下的房产等财产,为什么要征得母亲和妹妹的同意。(2)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谈一谈你对材料二法院判决合理性的认识。参考答案1.答案:A解析:A正确,中华法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有益参考;BC不合题意,材料体现的是中华法系为人类生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没有涉及推动了封建法治进程,也不涉及法的阶级性;D不合题意,材料不涉及法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相符合。故选:A。2.答案:D解析:①错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消除;②④正确,材料中“该法依据宪法制定,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生就业的报考、录用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说明禁止设置就业报考门槛,职校生的人权进一步得到法治保障,适当降低对职校生的学历要求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③错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选:D。3.答案:C解析:①错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不是监察权,而且材料中体现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②正确,公民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界限,否则会构成侵权,公民在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③正确,罗昌平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启示我们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④错误,我国法律反映了全体人民的意愿,不是全体公民。故选:C。4.答案:D解析:①②错误,李某受伤事故发生于课间休息期间,超出安全义务保障人合理、谨慎的注意范围,学校并未侵权,不承担责任;③④正确,在课间休息期间,李某与文某在教室外的走廊发生碰撞,两人均摔倒在地,李某与文某两人均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于事故的发生均具有一定过错,文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故选:D。5.答案:C解析:AB错误C正确,车作为动产,以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标准,不以过户为标准。车一直在张某处,王某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李某全款买车并实现车辆实际交付,完成了车的所有权转移;D错误,张某上述违约行为不能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故选:C。6.答案:B解析:①符合题意,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标准。孕牛并没有交付,因此所有权没有转移;②不合题意,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珠宝已交付到乙方手中,完成了所有权转移;③不合题意,该选项符合动产善意取得,法律保护丙的合法利益。因此,电脑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丙手中;④符合题意,丙从乙处买来的自行车属于赃物,不属于动产善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要归还甲,因此所有权没有转移。故选:B。7.答案:B解析:①正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小张与李某二人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此时虽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李某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②错误,李某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小张并非只能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等;③正确,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小张可以主张李某继续履行该合同;④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本案中双方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故选:B。8.答案:D解析:①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②④正确,地理标志商标被注册后,只有商品符合特定条件且履行申报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该商标,故某餐厅将“樟树岗辣椒”作为菜名的使用方式为非正当使用,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这表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也表明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③不合题意,材料未涉及严格执法。故选:D。9.答案:C解析:①不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相邻关系的内容;②正确,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材料中王某的孩子未满十岁,属于未成年人,王某作为孩子的父母,经常让邻居李某无偿帮其接送孩子,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该承担责任;③不合题意,材料没有说明李某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④正确,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该案的判决应考量社会公共利益,应该考虑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保护团结、互助、友善的邻里关系。故选:C。10.答案:B解析:①正确,L先生的父亲在H女士的副食品店里打麻将时,不慎从二楼摔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后死亡,表明H女士家防护设施不到位;②错误,H女士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③错误,法院调解不属于人民调解;④正确,本案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结案,生效后的法院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判决书。故选:B。11.答案:C解析:A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只是特殊的委托合同,主要是涉及财产关系的委托合同加上包含部分人身保护内容的委托约定,而不是让乙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B错误,乙作为其弟弟,不对甲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C正确D错误,成年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以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为自己确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的一种制度,强调的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甲的照顾,而不是提供物质保障。故选:C。12.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继承。①正确,汪某是与刘某签约的,因此汪某可向刘某之子刘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错误,刘东擅自使用B企业名称侵犯了企业名称专用权而非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刘东取得房屋所有权是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的;④错误,刘东若放弃继承该房屋,不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故选A。13.答案:D解析:①错误,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因此吴某在病危期间面对女婿立下口头遗嘱无效;②错误,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不分;③正确,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吴某房屋;④正确,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婿张某仍尽心照料吴某,因此张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故选:D。14.答案:B解析:①错误②正确,分析材料可知,蔡某去世后,把老旧小区的一套房子留给儿子小蔡,此时房子的所有权为小蔡所有;小蔡把房子卖给柳某,但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说明柳某并未取得房子的所有权;之后小蔡与支付全部房款的郭某签订合同,并协助郭某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且郭某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此时房子所有权归郭某所有;因此房子所有权人先后应该是蔡某→小蔡→郭某;③错误,分析材料可知,柳某若向法院起诉维权,应把小蔡作为被告,而不是把银行作为被告;④正确,分析材料可知,蔡与支付全部房款的郭某签订合同,并协助郭某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此时房子所有权并归郭某所有;郭某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设备,以房子为担保向银行贷款,若郭某不能履行贷款合同,该房子被拍卖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依法享有房产优先清偿权。故选:B。15.答案:C解析:①错误,王某参加了Y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举办抽奖活动,可以对奖品提出异议;②正确,Y公司举办抽奖活动获取个人信息,其目的是扩大公司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③正确,该公司如不服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可向上一级市场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错误,法院不会主动介入到当事人的纠纷中去,在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故选C。16.答案:D解析:①不合题意,该选项表述本身正确。但案例主要强调侵犯商标权问题,未体现刑事诉讼主体问题;②不合题意,案例中的赵某某侵犯商标权,未体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③④正确,赵某某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假冒该公司品牌美缝剂,侵犯该公司商标权,我国打击和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发展。故选:D。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7.答案:①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该案两次庭审均认识到水电站建设项目会带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正确地暂停了项目建设、预防了环境破坏造成的可能的隐患发生。这启示我们在维护自身私人利益的同时,必须照顾他人私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应合理定位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遵循平等、公平、绿色等基本原则。该案水电站建设只看重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忽略社会公众权益、忽视社会义务履行,漠视濒危物种和生态破坏风险,导致责任相关方败诉并承担损失。这启示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关义务,做到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该案对你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启示。设问知识范围限定明确,属于启示类解答题。“一审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这说明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启示我们在维护自身私人利益的同时,必须照顾他人私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告举证证明的水电站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其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共同消除戛洒江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侵害的危险,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这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应合理定位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遵循平等、公平、绿色等基本原则,这启示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关义务。18.答案:(1)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②以专门立法引导、规范家庭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有利于相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履职尽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②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解析:(1)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试题。根据材料“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说明以专门立法引导、规范家庭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可以从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等角度回答。(2)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材料“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说明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材料“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说明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9.答案:(1)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按照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2)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据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和专家评估意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的诉讼基本原则,遵循绿色原则。解析:(1)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徐某和刘某承担的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什么。关键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刘某污染环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开庭宣判”,可联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徐某、刘某违规放外来物种到长荡湖,损害了本地的生态系统,由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题为“原因”类设问一般都以“原因”“为什么”“为何”“依据”等关键词为题眼,要求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说明造成某个问题的原因、出现某种现象的原因,或采取某种措施、提出某种对策的依据。由于问题或现象的出现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某种措施或对策的出台也往往是多个主体参与的结果,而且无论是问题、现象还是措施、对策,其造成的影响(积极或消极)也往往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三种方案:第一种:从分析其必然性,必要性的角度展开。必然性亦可理解为紧迫性,也就是应客观规律、时代背景而生的产物,是为了解决现状不足的需要,必要性和重要性就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现实意义。第二种:从为什么要、为什么能的角度展开。一定要紧扣题意且联系教材知识来回答,答得越充分越全面越好,同时还要分析能够这么做的条件和社会环境。第三种:从政治、经济或文化、历史或现实,内因与外因等角度展开,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在解答中,一般应由近及远,由直接到间接,先经济后政治有次序,有条理地展开说明。(2)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关键词“被告徐某承担因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事务性费用1.8万元、惩罚性赔偿5000元:被告刘某对被告徐某应当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遵循以事实为根据的诉讼基本原则,遵循绿色原则。本题为“原因”类设问一般都以“原因”“为什么”“为何”“依据”等关键词为题眼,要求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说明造成某个问题的原因、出现某种现象的原因,或采取某种措施、提出某种对策的依据。由于问题或现象的出现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某种措施或对策的出台也往往是多个主体参与的结果,而且无论是问题、现象还是措施、对策,其造成的影响(积极或消极)也往往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三种方案:第一种:从分析其必然性,必要性的角度展开。必然性亦可理解为紧迫性,也就是应客观规律、时代背景而生的产物,是为了解决现状不足的需要,必要性和重要性就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现实意义。第二种:从为什么要、为什么能的角度展开。一定要紧扣题意且联系教材知识来回答,答得越充分越全面越好,同时还要分析能够这么做的条件和社会环境。第三种:从政治、经济或文化、历史或现实,内因与外因等角度展开,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在解答中,一般应由近及远,由直接到间接,先经济后政治有次序,有条理地展开说明。20.答案:(1)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抚养的义务。张某父亲留下的房产,张某、张某母亲和妹妹都有继承权,所以要征得她们的同意。(2)①林先生与谭女士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调解无效,因此判决离婚。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林先生仍有抚养女儿的义务,需要负担抚养费。由于女儿长期由谭女士照料,法院判决女儿由谭女士抚养,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③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林先生与谭女士婚后购买的房屋及30余万元存款,归双方共同所有,法院进行了公平分割。④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谭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本着公平原则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法院判决林先生给付谭女士经济补偿款10万元。解析:(1)本题要求考生运用继承的知识,分析张某想卖掉父亲留下的房产等财产,要征得母亲和妹妹的同意的原因。“张某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和在外读大学的妹妹”,可联系法定继承顺序的知识。(2)本题要求考生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合理性的认识。“林先生诉称,因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法院判令离婚”,可联系离婚的条件实施。“林先生在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故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10万元的要求,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林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知识。“谭女士支付林先生房屋折价款30余万元,共同存款15万元双方平均分割;林先生给付谭女士经济补偿款10万元”,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知识,夫妻财产关系平等知识。(1)属于原因类试题,该类试题对于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独特的优势。此类问题主要是让我们分析解决某问题措施的经济学、哲学或政治学理论原因。一般来说其设问主要有:确定某知识范围,据此分析或说明材料对应的具体做法的某方面的理论原因或现实意义。(2)高中政治中就常常针对某一现象,某一时事,某一热点要求谈谈学生对此类题的认识,认识类试题本身提供背景材料,要求考生就这一材料中的现象、事件或观点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一类是对某种已定型的某种现象、制度、做法的认识。一类是对某些具有争议性的现象和观点的认识。回答第一类,实际上是一种论证。要运用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几个角度去回答。第二类实际上具有辨析的性质,回答这类问题,要针对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方面,进行点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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