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45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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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45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5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回顾第一课:
本课学习依法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1.设立财产制度的地位,意义。
2.什么是财产权、物权和所有权?物权包括哪些?物权法定遵循什么原则?所有权的分类是怎样的?
3.物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什么是共有关系?
4. 什么是他物权?他物权分为哪两类?
5. 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6. 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阅读教材P12-17,回答下列问题:
课前预习
01
定分止争——所有权
Q: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情境导入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物权:调整因物的归属(所有人是谁—财产权)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横向—平等)。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1. 财产制度
①作用:
②地位: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 p13第三段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了解财产权的种类:
【提示】(1)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2)【14页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②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 财产权
≠赔偿
3、物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①含义: p13第二段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②类型:
所有权、他物权。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③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①物权法定原则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因阿克苏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①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种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国有土地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4.所有权(自物权)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zī)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知识拓展:所有权的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老张经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儿子劝解后,终于意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政府工作签字。张某家因房屋拆迁,承包地、宅基地被征收,获得了合理补偿金。不久张某带着拆迁款,到城里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张某按合同支付了房款,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老张还在手机专卖店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5G手机,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商品房与该5G手机的所有权?应如何取得所有权?
老张具有5G手机的所有权,但不具有商品房的所有权。
③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登记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交付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有些财产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的则不需要。下列财产中,所有权变更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是(  )
A.别墅   B.私人飞机  C.家用电器  D.豪华游艇
对点训练
C
知识补充:
价值较大的动产:登记。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指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C
探究与分享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
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问: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呢?为什么?
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
(取得动产的方式:交付)
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 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经典案例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①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②让与人虽无处分权,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③第三人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④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是指不知情,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即第三人对于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
⑤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知识拓展]: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022年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李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
5、 共有财产: p15第一段 ≠公有
①含义:
②形式:
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平等共同享有—夫妻共有、家庭共有、遗产分割前共有)
B、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份额)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多个权利主体(共有人)对同一物(共有物:客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 理由是什么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 理由是什么?
经典案例
哥哥陶某某;房产所有权的取得取决于依法进行的房产登记
有权分割,该房产是哥哥陶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1.浙江高考卷)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没有。
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茶具属于动产,需要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
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本案中的购买茶具是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探究与分享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自物权)
用益物权(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因为是对他人所有的物为使用、收益的目的而设立,所以叫“用益物权”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用益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和类型
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为他人设定)
包括: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等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目的(作用):
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所有权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因为对物不享有所有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
②为什么维护:
③如何维护:
④经营权的流转:
2. 用益物权
【温馨提示】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占用、使用、收益)。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①地位: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安身之本-维稳)
某村村民夏某因常年在外打工,在5年前将自己老屋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给同村村民张某。后因夏某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养,与张某在宅基地和房子的所有权问题上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夏某完全有权要求张某归还原宅基地的所有权
②张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夏某的原宅基地
③夏某应向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④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夏某的宅基地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页相关链接】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地合一)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户一宅);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对点训练
C
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我国土地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②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不具有居住或生产经营功能的人工建造物,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注:非法占地、违规搭建应没收和强制拆除)
3、担保物权——
目的与作用:规避交易风险、强化债权效力,确保债权实现,促进社会融资
(1)含义:
(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客体)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客体)移交债权人(质权人)占有(不能使用、收益),(如典当)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权利质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股票抵押给别人)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关于抵押财产范围的规定:
民法典395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养殖15、旅游、娱乐25、盐矿业30、港口、修造船厂50)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企业财产集合抵押)。
关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的规定:
民法典44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款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业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实现方式:双方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
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知识拓展 区别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用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例如:汽修厂为对方维修车辆,对方不付修理费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案例感悟: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民法典436条)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对比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
范围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具有用益性、独立性、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核心归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1、小汀的父母在老家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2022年,当地县政府要建设新农村,需要征用未到承包期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江家的一亩承包地。小江的父母想把老宅子卖掉,在另一亩承包地上建造新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小江的父母在承包地上建造新房,是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的
②政府可以直接无偿收回江家的承包地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
③如果小江的父母将老宅出租,不能再向村委会以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
④如果小江在城里工作没有农村户口,那么小江不能回老家申请宅基地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D
考点训练
2、甲、乙订立了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商品归甲所有。3年合同期满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收,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
②甲、乙借款合同是抵押合同
③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变卖黄金饰品优先受偿并占为己有
④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和利息,甲将饰品退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3、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以下关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 ( )
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在交付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被雷电击死,属于天灾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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