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中国古代常用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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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中国古代常用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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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常用知识总结
1、中国古代的中央政治与地方政治行政单位总览
朝代 中央行政 地方治理
夏 世袭制
商 内外服制
西周 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原始民主传统
春秋战国 郡县制、官僚制等封建政治制度开始诞生
秦 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文书 郡县制
西汉 中朝外朝制 郡国并行制 — 郡、县二级制 — 州、郡、县三级制
东汉 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
隋 三省六部制 州、县二级制
唐 道、州、县三级制 — 节度使
两宋 二府三司制 路、州(府)、县三级制
元 中书省(一省制) 行省制
明 废宰相(洪武),设内阁(永乐) 省、府、县三级制
清 军机处(雍正)
时段 选官制度 标准
西周 世官制(世卿世禄制) 血缘
春秋战国 ①尚贤,举荐为官; ②军功爵制 才能、军功
秦 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②军功爵制 明习法律
汉武帝时期开始 察举制 孝廉、茂才(品行、名望)
东汉末年到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①前期:家世、道德、才能; ②后期:家世
隋唐到明清 科举制 才学
3、中国选官制度发展历程
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历程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 御史大夫 监察史
汉朝 御史大夫 十三州刺史
隋唐 御史台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派监察官巡回监察
两宋 御史台、台谏合一 地方划分路为监察区(四监司)、通判
元朝 御史台 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明朝 都察院、六科 御史巡按各省
清朝 都察院 /
5、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发展历程
朝代 考核制度或归属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秦汉 上计制 每年岁末 地方行政长官 官员赏罚的依据
隋唐两宋 尚书省吏部考核 每年 九品以上官员 官员升降的依据
明 考满 三、六、九年 任职期满的官员 分三等,是决定官员升降的依据
考察 三年 外地官员 查处官员贪、酷和不作为
六年 京官
清 京察 三年 京官 官员奖惩的依据
6、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历程
朝代 对少数民族的措施
秦 a、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增设南海、桂林、象郡等;b、秦朝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汉 管理: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战争反击,设立行政机构;在河西走廊设立“河西四郡;汉宣帝设立西域都护府;与匈奴和亲;边疆推行屯田政策
隋 管理:中央:以尚书省的礼部(朝聘、册封、朝见礼仪)及鸿胪寺(宾客接待礼仪)负责民族事务;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
唐 中央:以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负责民族事务;边疆:设立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西北设立安西、北庭都护府,北方设立安北、单于都护府,东北设安东都护府,南方设安南都护府, 和亲;
宋 长期并立,相互交融
元 宣政院,代表中央管辖佛教和藏族事务,在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
明 以礼部、鸿胪寺和提督四夷馆(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管理民族事务 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贸易,东北:设都司、卫、所,管理女真,漠南、哈密:设蒙古卫、所,西南:设土司,赦封西藏宗教领袖,管辖该地区,进行贸易
清 在中央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西南“改土归流”;西藏:a、册封; 顺治康熙册封西藏佛教领袖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b、设立行政机构: 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7、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发展历程
朝代 赋税制度 朝代 赋税制度
夏商周 贡赋制 隋唐 租调制
春秋战国 初税苗,相地而衰征 唐中后 两税法
秦汉 编户制度 宋 宋承唐制,中期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魏晋南北朝 租调制 元 北;租庸调制 南;两税法
明 一条鞭法 清 摊丁入庙
8、中国古代户籍管理发展历程
朝代 户籍
战国 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秦朝 分类登记
西汉 编户齐民
东汉 户籍散乱
魏晋南北朝 “黄籍”“白籍”“土断”
隋朝 大索貌阅
唐朝 三年一造
宋朝 主户、客户
元朝 诸色户计、户籍世袭
明朝 职业定籍、黄册
清朝 永停编审
9、中国法律发展历程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10、中国货币发展历程
朝代 货币
西周 贝壳
商朝 开始出现铜铸币
春秋战国 各国分别使用布币、刀币、圜钱、蚁鼻钱等多种样式的铜铸币
秦 秦半两(圆形方孔)
北宋 开始出现纸币
元 将纸币作为单一流通货币,称为“钞”
明 恢复铜钱、纸币并行的货币体制
清 承认白银的法定货币地位,与铜钱兼用,晚清铸造银元
民国 时期 中华民国 货币政策延续了清朝的传统,以银元为法定货币。
南京国民政府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法币急剧贬值,最终彻底崩溃; ②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先后发行金圆券、银圆券,结果纸币贬值加 剧,各地纷纷拒用金圆券,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改革均以失败告终。
新中国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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