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藤县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月考思想政治试题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广西梧州市藤县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月考思想政治试题

资源简介

广西梧州市藤县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月考思想政治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16小题共48分
1.(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民事活动首先必须要(  )
A.遵守法律 B.遵守国家政策
C.尊重社会公德 D.尊重集体公约
【答案】A
【知识点】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由教材基础知识可知,民事活动首先必须要遵守法律,A正确,BC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能力,较为简单,可用直选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夯实基础,强化记忆和理解。
2.(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列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
③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
④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税收具有强制性,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①不合题意;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和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②④符合题意;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不能死记硬背。
3.(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0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9)最高法行再282号裁定书指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③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①②: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②混淆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①②说法错误。
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③说法正确。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故④说法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此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0年2月,某火锅店老板郑某因使用“口水油”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  )
A. 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答案】B
【知识点】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及其法律规定;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就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说侵犯了“人身权”太笼统,A错误;
某火锅店老板郑某因使用“口水油”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生命健康权,B正确;
材料没有体现隐私权和肖像权,CD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之一。侵犯他人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知识点】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丙网站收到甲的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即删除了对甲造成侵权的相关内容,没有对甲造成扩大损失,没有侵犯甲的姓名权,不承担侵权责任,AB错误;
乙医院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甲的照片发布在丙网站上,并在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侵犯了甲的姓名权,C错误;
本案中,甲的肖像权没有收到侵害,D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6.(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故D正确。
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张某个人财产,故A错误;
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B错误;
因为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稿酬应归张某所有,而非共同占有,故C错误;
故答案为D。
【点评】此题考查夫妻间财产关系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答案】C
【知识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解析】【分析】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故C说法正确。
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故A说法正确;
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故B说法正确;
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故D说法正确。
此题要求选择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项,为逆向选择题。
故答案为C。
【点评】此题考查用益物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8.(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
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B
【知识点】专利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并未就作者文化程度作出限制,“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说法错误,①排除。
依据商标法规定,有一些不能用作商标,比如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②错误。
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因而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③正确。
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知识产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9.(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解析】【分析】题干中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故②④符合题意。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①错误;
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故③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此题考查合同的类型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0.(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向乙预订一车水果,约定6月25日前送达,并向乙支付3万元定金。乙因故于6月26日发货,但途中因山体滑坡,道路受阻而不能及时送达,导致水果腐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构成了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乙未按时送达货物,违反协作履行原则.
C.乙因遭遇不可抗力,可以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D.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答案】A
【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甲乙约定6月25日前送达,但乙因故于6月26日发货,说明乙未按期完成合同的约定,构成实际违约,A正确;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该案例中属于乙方单独违约,没有违反协作履行原则,B错误;
本案中,乙延误履行发生不可抗力,乙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C错误;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例中,收受定金的乙违约,因此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双倍定金,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1.(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园行业发展迅猛,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尤其是猛兽伤人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专家们认为,这反映出野生动物园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理念滞后等问题,亟待进行深刻反思。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后 (  )
①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③受害人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张权利,寻求法律保护
④受害人可以无限期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动物园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适用过错推定,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①②正确;
受害人是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权利,③错误;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2.(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罗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因楼上李某房间漏水,楼下罗某经营的门市受到影响,从而引发了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2020年5月29日,在人民法院与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此,下列对相邻关系理解正确的是 (  )
①罗某与李某的矛盾体现了相邻关系纠纷
②罗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双方不存在纠纷
③罗某与李某的纠纷是不动产所有权纠纷
④李某应排除对罗某的妨碍,停止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因楼上李某房间漏水,楼下罗某经营的门市受到影响,从而引发了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罗某与李某的矛盾体现了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李某应排除对罗某的妨碍,停止侵害,①④正确;
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意味着双方存在纠纷,②错误;
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不属于所有权纠纷,③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界限,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3.(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
【解析】【分析】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故①③符合题意。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故②不符合题意;
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与钱某不存在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法定继承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14.(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田雨的曾祖父与周玲的祖母是亲兄妹,田雨与周玲二人自幼一起长大,感情很好,都到了法定婚龄,想要登记结婚。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符合结婚条件,可以结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答案】C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材料来看,两人关系已经超出婚姻法所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条件。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家庭与婚姻,需要考生对基础知识熟练掌握。
15.(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D.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答案】D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当事人依据民法典中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虽然乙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由于乙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法院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ABC错误,D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结婚与婚姻制度,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辨别能力,解答本题最快的方法为排误法,即排除题肢本身说法错误的选项,即可得出正确答案。
16.(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王某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某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某死亡后,其遗产是(  )
A.5400 元 B.5500 元 C.5600元 D.10600 元
【答案】B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割财产,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夫妇的共同存款和各自的工资合计11000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ACD错误,B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二、非选择题 共52分
17.(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李在网上看中一款价格为1 688元的羽绒服,卖家作出免邮和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声明,小李与卖家确认质量保证后拍下该商品。小李收货后立即确认第三方支付。第二天小李拆开包装仔细查看,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卖家同意退货,但小李寄回羽绒服后卖家却迟迟没有退款。几经协商无果,小李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商家退款。
请简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答案】主体:小李和卖家。
客体:羽绒服。
内容:小李的权利是收回货款,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有质量问题的衣服;
卖家的权利是从小李处收回有质量问题的衣服,义务是退回货款。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简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小李与卖家确认质量保证后拍下该商品”,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小李拆开包装仔细查看,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小李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卖家同意退货,但小李寄回羽绒服后卖家却迟迟没有退款”,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8.(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贾某和郝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郝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贾某,贾某向郝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因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贾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答案】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贾某未与郝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郝某所有,贾某无权将其抵押,贾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知识点】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解析】【分析】本题有两个小问。
(1)第一问要求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房屋的所有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可联系担保物权(抵押权)。
(2)第二问要求回答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可联系徐某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点评】(1)第一问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第二问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高中政治切记对教材知识死记硬背。
19.(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2年5月,叶某在S公司经营的火锅店用餐时,桌上的燃气炉突然爆炸,使叶某的脸部和手臂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审查, S公司所使用的十余斜燃气炉是由H公司生产的,由S公司近期从H公司购得,而爆炸正是由该批次燃气炉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导致的。
(1)叶某和S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2)指出H公司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及方式,并说明理由。
【答案】(1)存在合同关系。叶某和S公司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餐饮服务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餐饮服务达成意思表示-致),因而形成合同关系。
(2)H公司的燃气炉存在缺陷,违反合同义务,须向S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 H公司侵害了叶某的人身权,须向叶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回答叶某和S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说明理由。“叶某在S公司经营的火锅店用餐”,可联系合同效力类型,说明叶某和S公司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餐饮服务达成共识,因而形成合同关系。
(2)本题要求指出H公司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及方式,并说明理由。“该批次燃气炉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导致燃气炉突然爆炸,使叶某的脸部和手臂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可联系H公司的燃气炉存在缺陷,违反合同义务,须向S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H公司侵害了叶某的人身权,须向叶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点评】(1)本题考查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本题考查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不大。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准确记忆。学生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夯实基础。
20.(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小华的父母生活在农村,小华有三个姐姐,可她的父母一心想要个儿子。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里被罚了1万多元,已是入不敷出。小华4岁时,父母决定到外地去打工,由于三个姐姐虽未成年但已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父母打算带她们一起出去挣钱。可由于小华年龄太小,被父母认为是累赘,半路上把她遗弃在了火车站。
请结合所学知识对小华父母的行为进行评价。
【答案】①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小华父母连续生了四个女儿,还要生儿子,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未成年子女从商或务工,都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小华父母让三个未成年女儿打工,未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
③小华父母半路将她扔在火车站,是对子女的遗弃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子女,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对小华父母的行为进行评价。“小华的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里被罚了1万多元”,可联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小华的三个姐姐虽未成年但已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父母打算带她们一起出去挣钱”,可联系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由于小华年龄太小,被父母认为是累赘,半路上把她遗弃在了火车站”,可联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不得遗弃子女,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 / 1广西梧州市藤县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月考思想政治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16小题共48分
1.(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民事活动首先必须要(  )
A.遵守法律 B.遵守国家政策
C.尊重社会公德 D.尊重集体公约
2.(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列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
③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
④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3.(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0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9)最高法行再282号裁定书指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③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0年2月,某火锅店老板郑某因使用“口水油”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  )
A. 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5.(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6.(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7.(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8.(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
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9.(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向乙预订一车水果,约定6月25日前送达,并向乙支付3万元定金。乙因故于6月26日发货,但途中因山体滑坡,道路受阻而不能及时送达,导致水果腐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构成了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乙未按时送达货物,违反协作履行原则.
C.乙因遭遇不可抗力,可以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D.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11.(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园行业发展迅猛,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尤其是猛兽伤人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专家们认为,这反映出野生动物园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理念滞后等问题,亟待进行深刻反思。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后 (  )
①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③受害人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张权利,寻求法律保护
④受害人可以无限期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动物园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罗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因楼上李某房间漏水,楼下罗某经营的门市受到影响,从而引发了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2020年5月29日,在人民法院与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此,下列对相邻关系理解正确的是 (  )
①罗某与李某的矛盾体现了相邻关系纠纷
②罗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双方不存在纠纷
③罗某与李某的纠纷是不动产所有权纠纷
④李某应排除对罗某的妨碍,停止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13.(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田雨的曾祖父与周玲的祖母是亲兄妹,田雨与周玲二人自幼一起长大,感情很好,都到了法定婚龄,想要登记结婚。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符合结婚条件,可以结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15.(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D.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16.(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王某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某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某死亡后,其遗产是(  )
A.5400 元 B.5500 元 C.5600元 D.10600 元
二、非选择题 共52分
17.(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李在网上看中一款价格为1 688元的羽绒服,卖家作出免邮和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声明,小李与卖家确认质量保证后拍下该商品。小李收货后立即确认第三方支付。第二天小李拆开包装仔细查看,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卖家同意退货,但小李寄回羽绒服后卖家却迟迟没有退款。几经协商无果,小李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商家退款。
请简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8.(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贾某和郝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郝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贾某,贾某向郝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因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贾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19.(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2022年5月,叶某在S公司经营的火锅店用餐时,桌上的燃气炉突然爆炸,使叶某的脸部和手臂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审查, S公司所使用的十余斜燃气炉是由H公司生产的,由S公司近期从H公司购得,而爆炸正是由该批次燃气炉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导致的。
(1)叶某和S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2)指出H公司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及方式,并说明理由。
20.(2024高二下·藤县月考)小华的父母生活在农村,小华有三个姐姐,可她的父母一心想要个儿子。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里被罚了1万多元,已是入不敷出。小华4岁时,父母决定到外地去打工,由于三个姐姐虽未成年但已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父母打算带她们一起出去挣钱。可由于小华年龄太小,被父母认为是累赘,半路上把她遗弃在了火车站。
请结合所学知识对小华父母的行为进行评价。
答案解析部分
1.【答案】A
【知识点】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由教材基础知识可知,民事活动首先必须要遵守法律,A正确,BC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能力,较为简单,可用直选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夯实基础,强化记忆和理解。
2.【答案】D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税收具有强制性,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①不合题意;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和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②④符合题意;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不能死记硬背。
3.【答案】D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①②: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②混淆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①②说法错误。
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③说法正确。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故④说法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此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答案】B
【知识点】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及其法律规定;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就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说侵犯了“人身权”太笼统,A错误;
某火锅店老板郑某因使用“口水油”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生命健康权,B正确;
材料没有体现隐私权和肖像权,CD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之一。侵犯他人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答案】C
【知识点】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丙网站收到甲的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即删除了对甲造成侵权的相关内容,没有对甲造成扩大损失,没有侵犯甲的姓名权,不承担侵权责任,AB错误;
乙医院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甲的照片发布在丙网站上,并在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侵犯了甲的姓名权,C错误;
本案中,甲的肖像权没有收到侵害,D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6.【答案】D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故D正确。
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张某个人财产,故A错误;
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B错误;
因为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稿酬应归张某所有,而非共同占有,故C错误;
故答案为D。
【点评】此题考查夫妻间财产关系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答案】C
【知识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解析】【分析】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故C说法正确。
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故A说法正确;
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故B说法正确;
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故D说法正确。
此题要求选择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项,为逆向选择题。
故答案为C。
【点评】此题考查用益物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8.【答案】B
【知识点】专利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并未就作者文化程度作出限制,“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说法错误,①排除。
依据商标法规定,有一些不能用作商标,比如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②错误。
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因而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③正确。
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知识产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9.【答案】C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解析】【分析】题干中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故②④符合题意。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①错误;
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故③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此题考查合同的类型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0.【答案】A
【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甲乙约定6月25日前送达,但乙因故于6月26日发货,说明乙未按期完成合同的约定,构成实际违约,A正确;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该案例中属于乙方单独违约,没有违反协作履行原则,B错误;
本案中,乙延误履行发生不可抗力,乙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C错误;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例中,收受定金的乙违约,因此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双倍定金,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1.【答案】A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适用过错推定,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①②正确;
受害人是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权利,③错误;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2.【答案】B
【知识点】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因楼上李某房间漏水,楼下罗某经营的门市受到影响,从而引发了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罗某与李某的矛盾体现了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李某应排除对罗某的妨碍,停止侵害,①④正确;
长达4年的邻里矛盾,意味着双方存在纠纷,②错误;
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不属于所有权纠纷,③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界限,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3.【答案】B
【知识点】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
【解析】【分析】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故①③符合题意。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故②不符合题意;
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与钱某不存在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法定继承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14.【答案】C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材料来看,两人关系已经超出婚姻法所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条件。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家庭与婚姻,需要考生对基础知识熟练掌握。
15.【答案】D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当事人依据民法典中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虽然乙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由于乙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法院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ABC错误,D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结婚与婚姻制度,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辨别能力,解答本题最快的方法为排误法,即排除题肢本身说法错误的选项,即可得出正确答案。
16.【答案】B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割财产,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夫妇的共同存款和各自的工资合计11000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ACD错误,B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17.【答案】主体:小李和卖家。
客体:羽绒服。
内容:小李的权利是收回货款,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有质量问题的衣服;
卖家的权利是从小李处收回有质量问题的衣服,义务是退回货款。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简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小李与卖家确认质量保证后拍下该商品”,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小李拆开包装仔细查看,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小李发现新买的羽绒服有严重质量问题,便要求退货。卖家同意退货,但小李寄回羽绒服后卖家却迟迟没有退款”,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点评】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三要素,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8.【答案】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贾某未与郝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郝某所有,贾某无权将其抵押,贾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知识点】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解析】【分析】本题有两个小问。
(1)第一问要求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房屋的所有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可联系担保物权(抵押权)。
(2)第二问要求回答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可联系徐某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点评】(1)第一问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第二问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高中政治切记对教材知识死记硬背。
19.【答案】(1)存在合同关系。叶某和S公司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餐饮服务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餐饮服务达成意思表示-致),因而形成合同关系。
(2)H公司的燃气炉存在缺陷,违反合同义务,须向S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 H公司侵害了叶某的人身权,须向叶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回答叶某和S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说明理由。“叶某在S公司经营的火锅店用餐”,可联系合同效力类型,说明叶某和S公司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餐饮服务达成共识,因而形成合同关系。
(2)本题要求指出H公司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及方式,并说明理由。“该批次燃气炉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导致燃气炉突然爆炸,使叶某的脸部和手臂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可联系H公司的燃气炉存在缺陷,违反合同义务,须向S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H公司侵害了叶某的人身权,须向叶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点评】(1)本题考查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本题考查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不大。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准确记忆。学生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夯实基础。
20.【答案】①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小华父母连续生了四个女儿,还要生儿子,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未成年子女从商或务工,都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小华父母让三个未成年女儿打工,未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
③小华父母半路将她扔在火车站,是对子女的遗弃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子女,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对小华父母的行为进行评价。“小华的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里被罚了1万多元”,可联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小华的三个姐姐虽未成年但已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父母打算带她们一起出去挣钱”,可联系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由于小华年龄太小,被父母认为是累赘,半路上把她遗弃在了火车站”,可联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不得遗弃子女,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 / 1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