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学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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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学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资源简介

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学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
1.(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李某、付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革命英雄何某的照片,将其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恶意曲解其形象)。照片发布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郭某等人的行为(  )
①侵害了革命英雄的身份权 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③侵害了革命英雄的名誉权 ④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甘某与张某原是朋友关系。2022年4月,甘某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2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借款期限为1年,且向张某出具一份借条收执,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且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甘某未按约定向张某还本付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产
②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也不归张某
③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④张某可以直接拍卖该抵押房产,以抵充自己的借款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23年1月,A建设集团公司在承包了某纺织产业园项目后,与B建筑公司口头协商,将产业园项目中的基础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施工。B建筑公司按要求于2023年9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就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产生争议,A建设集团公司仅向B建筑公司支付少量工程款,B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纠纷,说明“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②建筑工程金额较大,最好采用书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
③A公司将承包业务分包给 B公司,导致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④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讨论价格和付款方式,合同不成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 2岁多的孙女在爷爷吴某的陪伴下在小区玩滑梯,不顾滑梯旁的提示“滑梯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耍”,脑袋不慎磕到攀登梯的金属台阶上,导致撞伤出血。小孩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医药费用及赔偿责任。此案件中(  )
①吴某作为孙女的法定监护人,也该承担相应责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孩攀登儿童滑梯的行为
③物业如果能证明自己管理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④若诉讼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 日内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李女士和范先生是同一幢楼的邻居,李女士家住底楼,范先生住楼上。在一次台风天中,李女士出门买菜,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的玻璃房的玻璃被风吹走,正好砸中楼下李女士的脚背。李女士因此在医院做了手术并住了九天,支出医疗费等费用2.3万余元。因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将范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范先生私搭玻璃房且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存在过失
B.玻璃被台风吹走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范先生不应承担责任
C.李女士没有主动规避潜在风险,不应该在台风天冒险出门
D.高空坠物造成李女士损害,物业管理人员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6.(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郭某与张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郭某乙。郭某甲在未成年时即被郭某与张某收养,后一直与其共同生活直至郭某甲结婚,其间郭某甲履行了赡养老人义务。张某生前留有遗嘱,将其房产、存款全部留给郭某乙,丧葬费、抚恤金等也由郭某乙安排。张某去世后,郭某甲与郭某乙因对张某的丧葬费、抚恤金分割等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①郭某甲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
②应该尊重遗嘱人意愿,房产、丧葬费、抚恤金由郭某乙继承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丧葬费、抚恤金归郭某乙所有
④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以遗嘱方式处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李某与刘某于2021年12月通过网络相识,2022年4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定期回娘家并长期居住,李某开始并未起疑。2023年8月,李某在与刘某父亲的交谈中得知,2021年之前刘某就患有精神分裂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此时李某方才知晓刘某定期回娘家的目的是通过服用药物和医院治疗的手段来控制病情复发,刘某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2023年9月,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①本案未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李某与刘某离婚
②两人登记结婚,婚姻自始至终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的婚姻
④刘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履行告知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女)与聂某(男)自愿离婚。王某提出自己患有抑郁症,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婚生子归聂某抚养,王某按月给付子女抚养费并每周探视一次。后王某以聂某所居住的地方生活条件差,而自己所生活地区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水平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更为有利为由,请求变更孩子由自己抚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患有抑郁症,离婚后可不承担对子女的义务
②王某、聂某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③离婚后王某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有探望的权利
④变更抚养权的时候需要考虑是否对子女最有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小希通过了A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收到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上载明了具体的入职时间、入职岗位,并要求小希入职时携带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收入证明、身份证、体检报告等材料。后小希辞去原公司职务,应A公司要求完成了入职准备工作。当小希按时前往A公司入职时,A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小希的入职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小希入职未果,最终将 A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要约与小希承诺所达成的入职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A公司向小希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内容详细具体,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③A公司违反入职约定,损害小希合法权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④小希自愿完成入职前的准备工作属于要约邀请,劳动合同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张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有加班的情况,但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23年12月,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后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自合同签订时起一年内
②劳动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③张某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④张某在该建筑公司的加班费属于工资,仲裁时效不受限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女士在某科技公司担任实验室研究员的职位,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女士每月工资为9021元。2018年6月,王女士休完产假后,因哺乳自2018年 6月至 2019年1月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进入实验室,期间正常上班打卡,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正常支付工资。2019年1月,公司以王女士不服从管理和长期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于是王女士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因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对特殊劳动者进行保护,违反法律规定
②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③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
④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销售游戏代打、陪练等虚拟服务,通过“好评返现”方式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聊天功能引导消费者收货评价,并向消费者发送带有“陪练很给力、非常优秀、会再次回购”等表述的评价模板,引导消费者发布非客观好评。当事人的上述做法(  )
①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②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③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认知混淆
④构成以虚假用户评价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是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19年底,张某在S商场经销商处定制了3个 D品牌窗户,总价12000元,并支付了 2400元定金。窗户安装好后,张某发现安装的窗户并不是原先要求定制的D品牌,而是其他不知名商标的窗户。张某找经销商理论,经销商承认在未征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为其他商标的窗户,并表示同意赔偿张某600元,但经销商以厂家缺货为由拒绝更换窗户或增加赔偿金额。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要求经销商依法返还两倍定金且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②本案属于商事仲裁范围,张某可自主选择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③经销商没有经过张某的同意,擅自变更窗户品牌,构成违约
④经销商应对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19年以来,柴某、苑某、韩某、卢某等四人生产、销售“洛糖丹”“平糖霸王”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至9月,该市法院先后一审判处柴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法院判决禁止被告苑某、韩某、卢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本案中(  )
①需要经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
②四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
③检察机关需要向法庭出示柴某等四人的犯罪证据
④柴某等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原为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三庭庭长,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而在某区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后王某上诉,二审法院为其原供职的A 市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以此为由申请回避。经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创二审指定管辖的先河。此举(  )
①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②意在排除地域管辖限制,保障被告自由上诉权
③创新诉讼回避制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④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截肢,于是向某康复器具公司购买假肢产品。双方签订《产品配置单》,约定由康复器具公司为王某提供假肢产品及相关服务。王某安装假肢后不到十天,伤口出现溃烂,向康复器具公司反映情况,公司回复称“需磨合,慢慢会好”,故王某未及时入院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期,导致伤口溃烂严重并住院。王某起诉请求该康复器具公司赔偿。在这个过程中(  )
①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法庭辩论过程中需全面调查案件的事实真相
③王某要对自己提出的相关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某提交起诉状后,该公司必须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题,共52分。
17.(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静与小白于2015年登记结婚。平时小静在家抚养年幼的孩子,小白从事客运工作。2022年,小白在开车过程中认识小云。2023年3月,小白隐瞒自己已婚,与小云确立情侣关系,并于2023年3月至9月陆续向小云多次转账,其款项具有特殊含义,合计1.7万元。小云在2023年9月得知小白已婚后,仍与小白以情侣关系来往,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2023年9月,小静在查阅小白的手机时发现异常,通过线上语音方式找小云理论,小云表示不知道小白已婚,并拒绝退回上述款项。为此,小静诉至法院,要求小云返还赠与款2.7万元。庭审中小白认为,其与小静结婚后家里的全部收入都是自己一人在外工作挣的,有权自行处置,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小静陈述属实,判令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
结合材料,从夫妻财产和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法院为何作出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的判决。
18.(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15晚会以“共筑诚信 共享安全”为主题,关注消防、食品、金融、数据安全等领域。部分曝光案例如下:
预制菜采用 劣质槽头肉 某市是梅菜扣肉预制菜的主要产区之一,当地有个别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因为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属于猪肉中必须进行严格“整修”的部分,是猪肉中品质差、价格低的部位。正常五花肉批发价格在一斤12元左右,而未经严格处理的劣质槽头肉批发价一斤仅3元左右
“天价”××产品 ××产品在诞生之初就充满着神话色彩,最高单瓶售价超5 万元,并且该公司在后续对××产品的营销中,一直在打擦边球,将产品与健康“挂钩”,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经调查,××产品中“高科技”凉味剂竟是常见薄荷提取物
针对3·15晚会曝光的多起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连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核查处置上述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核查处置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根据。
19.(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简述】
上海的李女士长期通过一家网店购买某品牌包。2022年4月,李女士又在该网店网购了两个包,卖家承诺保证为正品。
2022年5月,李女士收到品牌包的快递。但李女士发现这只包撕膜后有留胶,便将所购买的包送专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包不符合该品牌正品的工艺特征。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被告辩称,其只是接受李女士的委托帮忙找包,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
【裁判结果】
2024 年2月,法院根据被告的举证情况,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判决被告退货退款同时支付原告三倍赔偿款。
(1)假如你是李女士,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说明打官司前你应做好哪些准备。
(2)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谈谈本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20.(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好意同乘,是指行为人出于助人的善意,允许他人免费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案件过程】
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考试当天,小汪开着合租车搭载其余两人一起去考场。因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当天,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
小陈受伤最重,医院诊断小陈重型颅脑损伤、颅骨多发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视神经管骨折、胸部损伤,还伴随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等。小陈辗转多家医院,累计住院98天,花费医疗费共计41.94万余元,期间小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鉴定,小陈手术治疗后,颅脑及右眼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小陈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害。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小汪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汪应向其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9.26万余元,后小陈将小汪诉至法院。面对小陈的索赔,小汪满腹委屈,自己当免费司机载同学是好意,要自己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于理不合。
【审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情减轻被告小汪4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被告小汪还需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28.7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汪主动履行了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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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1)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
(2)生活中上下班邀请同事搭便车,周末与好友相约同车自驾游等,都属于好意同乘行为。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
答案解析部分
1.【答案】C
【知识点】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材料中三人的做法侵犯了英雄的名誉权和肖像权等,没有涉及侵害身份权,①不合题意;
郭某、李某、付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革命英雄何某的照片,将其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造成了恶劣影响,三人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②③符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违背公平、诚信原则,④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
2.【答案】C
【知识点】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解析】【分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不能占有和使用该房产,①错误;
在本案中,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甘某所有,②正确;
该房产是抵押物,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直接拍卖该房产,③正确,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答案】A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
【解析】【分析】A建设集团公司在承包了某纺织产业园项目后,与B建筑公司口头协商达成一致,但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就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产生争议,这表明“立字为据”确有意义,建筑工程金额较大,最好采用书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①②正确;
A公司和B公司都是合法的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其二者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A公司将承包业务分包给B公司,并未导致合同的主体不适格,③错误;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讨论价格和付款方式,可以在后续的补充协议中重新签订补充条款,原有的合同仍然有效,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4.【答案】D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诉讼权利
【解析】【分析】该女孩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吴某是孙女的爷爷,不是法定监护人,①错误;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②错误;
物业对该滑梯具有管理职责,但物业如果能证明自己管理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③正确;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诉讼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5.【答案】A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玻璃房且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存在过失,A正确;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范先生私自搭建玻璃房,应当对恶劣天气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所预见,玻璃被台风吹走不属于不可抗力,应当承担责任,B错误;
李女士出门买菜属于正当行为,C错误;
物业管理人员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可不承担责任,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6.【答案】B
【知识点】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遗嘱及其类型与要求
【解析】【分析】郭某甲在未成年时即被郭某与张某收养,后一直与其共同生活直至郭某甲结婚。可见,郭某甲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①正确;
张某遗嘱中关于丧葬费、抚恤金的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遗嘱,故丧葬费、抚恤金不能归郭某乙继承和所有,②③错误;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抚恤金为死者去世后所得,不属于遗产继承部分,不能以遗嘱方式处分,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遗嘱及其类型与要求,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7.【答案】D
【知识点】离婚的条件与方式
【解析】【分析】刘某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李某与刘某虽然登记结婚,但属于可撤销婚姻,二人婚姻自始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涉及离婚,①②错误;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刘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履行告知义务,但其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的婚姻,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离婚的条件与方式,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8.【答案】C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王某虽然患有抑郁症,但离婚后也需要承担对子女的法定义务,①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王某、聂某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②正确;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虽然王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但二人之间的母子关系并未发生改变,王某仍是孩子的监护人,③错误;
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④正确。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9.【答案】A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
【解析】【分析】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表明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表明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其法律性质通常被视为一种要约,②错误;
小希与该公司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后,小希辞去原公司职务,应A公司要求完成了入职准备工作,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小希的入职时间,最终未能入职成功,在本案中,A公司违反入职约定,损害小希合法权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③正确;
小希自愿完成入职前的准备工作属于承诺,此时入职预约合同成立,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0.【答案】C
【知识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解析】【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①错误;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因此,劳动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②正确;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张某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③正确;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张某已经从该建筑公司离职,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1.【答案】A
【知识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女士休完产假后,因哺乳自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进入实验室,期间正常上班打卡,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正常支付工资,该司未对特殊劳动者进行保护,违反法律规定,且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①②正确;
材料未涉及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③不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④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培养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
12.【答案】B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分析】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聊天功能引导消费者收货评价,并向消费者发送带有“陪练很给力、非常优秀、会再次回购”等表述的评价模板,引导消费者发布非客观好评。当事人的上述做法构成以虚假用户评价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①④符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②不合题意;
材料体现的是虚假宣传,未体现“搭便车”行为,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中心思想的一致性是选择题的根本原则。
13.【答案】D
【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材料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①错误;
商事仲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没有涉及有效仲裁协议,且张某无法单方面选择商事仲裁,②错误;
窗户安装好后,张某发现安装的窗户并不是原先要求定制的D品牌,而是其他不知名商标的窗户,经销商没有经过张某的同意,擅自变更窗户品牌,构成违约,经销商应对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4.【答案】C
【知识点】诉讼权利;诉讼程序
【解析】【分析】本案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刑事公诉案件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①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本案属于刑事诉讼,四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②正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本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需要向法庭出示柴某等四人的犯罪证据,③正确;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不存在行政相对人,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诉讼权利,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5.【答案】B
【知识点】诉讼权利
【解析】【分析】王某上诉,二审法院为其原供职的A 市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以此为由申请回避。经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创二审指定管辖的先河。此举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①④正确;
材料中的举措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不是排除地域管辖限制,②错误;
材料中的举措没有创新诉讼回避制度,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6.【答案】B
【知识点】诉讼程序
【解析】【分析】王某由于购买的康复器具导致伤口溃烂严重并住院,王某起诉请求该康复器具公司赔偿。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①正确;
法庭调查过程中需全面调查案件的事实真相,法庭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错误;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王某要对自己提出的相关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王某提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7.【答案】①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4分)小白与小静婚姻存续期间,虽然小静、小白的家庭收入系小白从事客运服务所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分)小白未经小静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应予撤销。(2分)
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分)小白在与小静婚姻存续期间,违反法律及伦理道德,与小云建立婚外情关系,小云在得知小白已婚后,仍继续与小白保持情侣关系,收受小白的转账,违反公序良俗。综上所述,小云应当返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4分)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从夫妻财产和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法院为何作出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的判决。“于2023年3月至9月陆续向小云多次转账;小静与小白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小云在2023年9月得知小白已婚后,仍与小白以情侣关系来往,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可联系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18.【答案】①我国法律确定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消费权、知情权。(3分)以劣质槽头肉替代正常五花肉,偷工减料,且未经严格处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也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分)
②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3分)该公司在“天价” XX产品营销中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而其产品成分明显与宣传不符,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2分)
③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分)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核查处置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根据。“预制菜采用劣质槽头肉”,可联系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将产品与健康‘挂钩’,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经调查,××产品中‘高科技’凉味剂竟是常见薄荷提取物”,可联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连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核查处置上述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可联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题的关键是要留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和句子,从材料中找答案,同时,答案呈现时遵循“书本知识+材料分析”或“材料+知识”的原则,并做到分层次书写。
19.【答案】(1)①根据案件事实撰写民事起诉状。
②若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
问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④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打官司前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任意回答3点得6分)
(2)消费者权益受侵犯时,要学会正确运用合法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在生活中,要树立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2分)人民法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正确地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2分)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诉讼程序;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回答假如你是李女士,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说明打官司前你应做好哪些准备。本题为简答题,根据诉讼的相关知识作答即可。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谈谈本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李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可联系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法院根据被告的举证情况,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可联系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点评】(1)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本题考查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属于启示类题目,解答该题首先应该能够捕捉到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其次要联系材料,简要列举课本上的相关观点,即所列课本上的观点必须紧扣材料中心,语言简练,简明扼要,避免疏漏,无需展开。再次,有些简答题,如案例式还必须回答“怎么做”。第四,整理答案,要点分明,格式规范。
20.【答案】(1)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
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4分)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但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2分)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2分)
(2)①驾驶人既要坚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分)②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了解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车辆状况,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2分)(本问具有开放性,答案不唯一)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可联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可联系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可联系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
(2)本题要求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本题属于开放类试题,没有统一答案,考生根据题干要求,可从驾驶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等角度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点评】(1)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题的关键是要留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和句子,从材料中找答案,同时,答案呈现时遵循“书本知识+材料分析”或“材料+知识”的原则,并做到分层次书写。
(2)本题属于建议类试题,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此类试题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围绕中心词展开,思维要发散,角度多样,避免重复。其次,注重层次性;再次,体现价值导向性,答案要点要体现社会正能量方面;最后,语言简洁、建议措施要具体可行。
1 / 1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学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
1.(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李某、付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革命英雄何某的照片,将其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恶意曲解其形象)。照片发布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郭某等人的行为(  )
①侵害了革命英雄的身份权 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③侵害了革命英雄的名誉权 ④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材料中三人的做法侵犯了英雄的名誉权和肖像权等,没有涉及侵害身份权,①不合题意;
郭某、李某、付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革命英雄何某的照片,将其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造成了恶劣影响,三人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②③符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违背公平、诚信原则,④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
2.(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甘某与张某原是朋友关系。2022年4月,甘某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2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借款期限为1年,且向张某出具一份借条收执,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且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甘某未按约定向张某还本付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产
②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也不归张某
③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④张某可以直接拍卖该抵押房产,以抵充自己的借款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解析】【分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不能占有和使用该房产,①错误;
在本案中,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甘某所有,②正确;
该房产是抵押物,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直接拍卖该房产,③正确,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23年1月,A建设集团公司在承包了某纺织产业园项目后,与B建筑公司口头协商,将产业园项目中的基础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施工。B建筑公司按要求于2023年9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就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产生争议,A建设集团公司仅向B建筑公司支付少量工程款,B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纠纷,说明“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②建筑工程金额较大,最好采用书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
③A公司将承包业务分包给 B公司,导致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④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讨论价格和付款方式,合同不成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
【解析】【分析】A建设集团公司在承包了某纺织产业园项目后,与B建筑公司口头协商达成一致,但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就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产生争议,这表明“立字为据”确有意义,建筑工程金额较大,最好采用书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①②正确;
A公司和B公司都是合法的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其二者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A公司将承包业务分包给B公司,并未导致合同的主体不适格,③错误;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讨论价格和付款方式,可以在后续的补充协议中重新签订补充条款,原有的合同仍然有效,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合同订立阶段与效力类型,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4.(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 2岁多的孙女在爷爷吴某的陪伴下在小区玩滑梯,不顾滑梯旁的提示“滑梯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耍”,脑袋不慎磕到攀登梯的金属台阶上,导致撞伤出血。小孩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医药费用及赔偿责任。此案件中(  )
①吴某作为孙女的法定监护人,也该承担相应责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孩攀登儿童滑梯的行为
③物业如果能证明自己管理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④若诉讼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 日内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诉讼权利
【解析】【分析】该女孩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吴某是孙女的爷爷,不是法定监护人,①错误;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②错误;
物业对该滑梯具有管理职责,但物业如果能证明自己管理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③正确;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诉讼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5.(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李女士和范先生是同一幢楼的邻居,李女士家住底楼,范先生住楼上。在一次台风天中,李女士出门买菜,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的玻璃房的玻璃被风吹走,正好砸中楼下李女士的脚背。李女士因此在医院做了手术并住了九天,支出医疗费等费用2.3万余元。因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将范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范先生私搭玻璃房且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存在过失
B.玻璃被台风吹走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范先生不应承担责任
C.李女士没有主动规避潜在风险,不应该在台风天冒险出门
D.高空坠物造成李女士损害,物业管理人员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A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玻璃房且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存在过失,A正确;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范先生私自搭建玻璃房,应当对恶劣天气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所预见,玻璃被台风吹走不属于不可抗力,应当承担责任,B错误;
李女士出门买菜属于正当行为,C错误;
物业管理人员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可不承担责任,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6.(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郭某与张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郭某乙。郭某甲在未成年时即被郭某与张某收养,后一直与其共同生活直至郭某甲结婚,其间郭某甲履行了赡养老人义务。张某生前留有遗嘱,将其房产、存款全部留给郭某乙,丧葬费、抚恤金等也由郭某乙安排。张某去世后,郭某甲与郭某乙因对张某的丧葬费、抚恤金分割等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①郭某甲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
②应该尊重遗嘱人意愿,房产、丧葬费、抚恤金由郭某乙继承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丧葬费、抚恤金归郭某乙所有
④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以遗嘱方式处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遗嘱及其类型与要求
【解析】【分析】郭某甲在未成年时即被郭某与张某收养,后一直与其共同生活直至郭某甲结婚。可见,郭某甲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①正确;
张某遗嘱中关于丧葬费、抚恤金的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遗嘱,故丧葬费、抚恤金不能归郭某乙继承和所有,②③错误;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抚恤金为死者去世后所得,不属于遗产继承部分,不能以遗嘱方式处分,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继承与法定继承顺序;遗嘱及其类型与要求,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7.(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李某与刘某于2021年12月通过网络相识,2022年4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定期回娘家并长期居住,李某开始并未起疑。2023年8月,李某在与刘某父亲的交谈中得知,2021年之前刘某就患有精神分裂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此时李某方才知晓刘某定期回娘家的目的是通过服用药物和医院治疗的手段来控制病情复发,刘某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2023年9月,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①本案未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李某与刘某离婚
②两人登记结婚,婚姻自始至终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的婚姻
④刘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履行告知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离婚的条件与方式
【解析】【分析】刘某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李某与刘某虽然登记结婚,但属于可撤销婚姻,二人婚姻自始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涉及离婚,①②错误;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刘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履行告知义务,但其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的婚姻,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离婚的条件与方式,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8.(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女)与聂某(男)自愿离婚。王某提出自己患有抑郁症,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婚生子归聂某抚养,王某按月给付子女抚养费并每周探视一次。后王某以聂某所居住的地方生活条件差,而自己所生活地区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水平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更为有利为由,请求变更孩子由自己抚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患有抑郁症,离婚后可不承担对子女的义务
②王某、聂某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③离婚后王某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有探望的权利
④变更抚养权的时候需要考虑是否对子女最有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王某虽然患有抑郁症,但离婚后也需要承担对子女的法定义务,①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王某、聂某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②正确;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虽然王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但二人之间的母子关系并未发生改变,王某仍是孩子的监护人,③错误;
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④正确。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9.(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小希通过了A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收到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上载明了具体的入职时间、入职岗位,并要求小希入职时携带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收入证明、身份证、体检报告等材料。后小希辞去原公司职务,应A公司要求完成了入职准备工作。当小希按时前往A公司入职时,A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小希的入职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小希入职未果,最终将 A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要约与小希承诺所达成的入职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A公司向小希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内容详细具体,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③A公司违反入职约定,损害小希合法权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④小希自愿完成入职前的准备工作属于要约邀请,劳动合同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
【解析】【分析】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表明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表明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其法律性质通常被视为一种要约,②错误;
小希与该公司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后,小希辞去原公司职务,应A公司要求完成了入职准备工作,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小希的入职时间,最终未能入职成功,在本案中,A公司违反入职约定,损害小希合法权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③正确;
小希自愿完成入职前的准备工作属于承诺,此时入职预约合同成立,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0.(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张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有加班的情况,但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23年12月,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后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自合同签订时起一年内
②劳动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③张某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④张某在该建筑公司的加班费属于工资,仲裁时效不受限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解析】【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①错误;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因此,劳动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②正确;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张某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③正确;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张某已经从该建筑公司离职,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1.(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女士在某科技公司担任实验室研究员的职位,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女士每月工资为9021元。2018年6月,王女士休完产假后,因哺乳自2018年 6月至 2019年1月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进入实验室,期间正常上班打卡,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正常支付工资。2019年1月,公司以王女士不服从管理和长期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于是王女士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因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对特殊劳动者进行保护,违反法律规定
②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③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
④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分析】女士休完产假后,因哺乳自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进入实验室,期间正常上班打卡,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正常支付工资,该司未对特殊劳动者进行保护,违反法律规定,且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①②正确;
材料未涉及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③不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④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培养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
12.(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销售游戏代打、陪练等虚拟服务,通过“好评返现”方式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聊天功能引导消费者收货评价,并向消费者发送带有“陪练很给力、非常优秀、会再次回购”等表述的评价模板,引导消费者发布非客观好评。当事人的上述做法(  )
①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②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③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认知混淆
④构成以虚假用户评价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是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分析】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聊天功能引导消费者收货评价,并向消费者发送带有“陪练很给力、非常优秀、会再次回购”等表述的评价模板,引导消费者发布非客观好评。当事人的上述做法构成以虚假用户评价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①④符合题意;
材料未涉及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②不合题意;
材料体现的是虚假宣传,未体现“搭便车”行为,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中心思想,找出与材料中心思想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中心思想的一致性是选择题的根本原则。
13.(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19年底,张某在S商场经销商处定制了3个 D品牌窗户,总价12000元,并支付了 2400元定金。窗户安装好后,张某发现安装的窗户并不是原先要求定制的D品牌,而是其他不知名商标的窗户。张某找经销商理论,经销商承认在未征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为其他商标的窗户,并表示同意赔偿张某600元,但经销商以厂家缺货为由拒绝更换窗户或增加赔偿金额。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要求经销商依法返还两倍定金且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②本案属于商事仲裁范围,张某可自主选择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③经销商没有经过张某的同意,擅自变更窗户品牌,构成违约
④经销商应对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分析】材料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①错误;
商事仲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没有涉及有效仲裁协议,且张某无法单方面选择商事仲裁,②错误;
窗户安装好后,张某发现安装的窗户并不是原先要求定制的D品牌,而是其他不知名商标的窗户,经销商没有经过张某的同意,擅自变更窗户品牌,构成违约,经销商应对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应注意对知识的理解运用。
14.(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2019年以来,柴某、苑某、韩某、卢某等四人生产、销售“洛糖丹”“平糖霸王”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至9月,该市法院先后一审判处柴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法院判决禁止被告苑某、韩某、卢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本案中(  )
①需要经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
②四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
③检察机关需要向法庭出示柴某等四人的犯罪证据
④柴某等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诉讼权利;诉讼程序
【解析】【分析】本案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刑事公诉案件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①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本案属于刑事诉讼,四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②正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本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需要向法庭出示柴某等四人的犯罪证据,③正确;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不存在行政相对人,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诉讼权利,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5.(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原为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三庭庭长,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而在某区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后王某上诉,二审法院为其原供职的A 市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以此为由申请回避。经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创二审指定管辖的先河。此举(  )
①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②意在排除地域管辖限制,保障被告自由上诉权
③创新诉讼回避制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④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诉讼权利
【解析】【分析】王某上诉,二审法院为其原供职的A 市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以此为由申请回避。经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创二审指定管辖的先河。此举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①④正确;
材料中的举措旨在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不是排除地域管辖限制,②错误;
材料中的举措没有创新诉讼回避制度,③不合题意。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6.(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截肢,于是向某康复器具公司购买假肢产品。双方签订《产品配置单》,约定由康复器具公司为王某提供假肢产品及相关服务。王某安装假肢后不到十天,伤口出现溃烂,向康复器具公司反映情况,公司回复称“需磨合,慢慢会好”,故王某未及时入院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期,导致伤口溃烂严重并住院。王某起诉请求该康复器具公司赔偿。在这个过程中(  )
①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法庭辩论过程中需全面调查案件的事实真相
③王某要对自己提出的相关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某提交起诉状后,该公司必须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诉讼程序
【解析】【分析】王某由于购买的康复器具导致伤口溃烂严重并住院,王某起诉请求该康复器具公司赔偿。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①正确;
法庭调查过程中需全面调查案件的事实真相,法庭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错误;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王某要对自己提出的相关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王某提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题,共52分。
17.(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静与小白于2015年登记结婚。平时小静在家抚养年幼的孩子,小白从事客运工作。2022年,小白在开车过程中认识小云。2023年3月,小白隐瞒自己已婚,与小云确立情侣关系,并于2023年3月至9月陆续向小云多次转账,其款项具有特殊含义,合计1.7万元。小云在2023年9月得知小白已婚后,仍与小白以情侣关系来往,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2023年9月,小静在查阅小白的手机时发现异常,通过线上语音方式找小云理论,小云表示不知道小白已婚,并拒绝退回上述款项。为此,小静诉至法院,要求小云返还赠与款2.7万元。庭审中小白认为,其与小静结婚后家里的全部收入都是自己一人在外工作挣的,有权自行处置,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小静陈述属实,判令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
结合材料,从夫妻财产和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法院为何作出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的判决。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4分)小白与小静婚姻存续期间,虽然小静、小白的家庭收入系小白从事客运服务所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分)小白未经小静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应予撤销。(2分)
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分)小白在与小静婚姻存续期间,违反法律及伦理道德,与小云建立婚外情关系,小云在得知小白已婚后,仍继续与小白保持情侣关系,收受小白的转账,违反公序良俗。综上所述,小云应当返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4分)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从夫妻财产和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法院为何作出小云退还小白的转账2.7万元的判决。“于2023年3月至9月陆续向小云多次转账;小静与小白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小云在2023年9月得知小白已婚后,仍与小白以情侣关系来往,并且继续收受小白的转账1万元”,可联系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掌握基础知识是做好本题的关键。
18.(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15晚会以“共筑诚信 共享安全”为主题,关注消防、食品、金融、数据安全等领域。部分曝光案例如下:
预制菜采用 劣质槽头肉 某市是梅菜扣肉预制菜的主要产区之一,当地有个别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因为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属于猪肉中必须进行严格“整修”的部分,是猪肉中品质差、价格低的部位。正常五花肉批发价格在一斤12元左右,而未经严格处理的劣质槽头肉批发价一斤仅3元左右
“天价”××产品 ××产品在诞生之初就充满着神话色彩,最高单瓶售价超5 万元,并且该公司在后续对××产品的营销中,一直在打擦边球,将产品与健康“挂钩”,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经调查,××产品中“高科技”凉味剂竟是常见薄荷提取物
针对3·15晚会曝光的多起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连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核查处置上述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核查处置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根据。
【答案】①我国法律确定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消费权、知情权。(3分)以劣质槽头肉替代正常五花肉,偷工减料,且未经严格处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也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分)
②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3分)该公司在“天价” XX产品营销中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而其产品成分明显与宣传不符,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2分)
③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分)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核查处置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根据。“预制菜采用劣质槽头肉”,可联系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将产品与健康‘挂钩’,暗暗宣传其保健功能。经调查,××产品中‘高科技’凉味剂竟是常见薄荷提取物”,可联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连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核查处置上述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可联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题的关键是要留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和句子,从材料中找答案,同时,答案呈现时遵循“书本知识+材料分析”或“材料+知识”的原则,并做到分层次书写。
19.(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简述】
上海的李女士长期通过一家网店购买某品牌包。2022年4月,李女士又在该网店网购了两个包,卖家承诺保证为正品。
2022年5月,李女士收到品牌包的快递。但李女士发现这只包撕膜后有留胶,便将所购买的包送专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包不符合该品牌正品的工艺特征。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被告辩称,其只是接受李女士的委托帮忙找包,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
【裁判结果】
2024 年2月,法院根据被告的举证情况,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判决被告退货退款同时支付原告三倍赔偿款。
(1)假如你是李女士,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说明打官司前你应做好哪些准备。
(2)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谈谈本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答案】(1)①根据案件事实撰写民事起诉状。
②若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
问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④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打官司前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任意回答3点得6分)
(2)消费者权益受侵犯时,要学会正确运用合法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在生活中,要树立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2分)人民法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正确地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2分)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诉讼程序;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回答假如你是李女士,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说明打官司前你应做好哪些准备。本题为简答题,根据诉讼的相关知识作答即可。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谈谈本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李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可联系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法院根据被告的举证情况,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可联系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点评】(1)本题考查诉讼程序,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难度不大,考生在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题干要求作答即可。
(2)本题考查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属于启示类题目,解答该题首先应该能够捕捉到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其次要联系材料,简要列举课本上的相关观点,即所列课本上的观点必须紧扣材料中心,语言简练,简明扼要,避免疏漏,无需展开。再次,有些简答题,如案例式还必须回答“怎么做”。第四,整理答案,要点分明,格式规范。
20.(2024高二下·沧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好意同乘,是指行为人出于助人的善意,允许他人免费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案件过程】
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考试当天,小汪开着合租车搭载其余两人一起去考场。因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当天,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
小陈受伤最重,医院诊断小陈重型颅脑损伤、颅骨多发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视神经管骨折、胸部损伤,还伴随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等。小陈辗转多家医院,累计住院98天,花费医疗费共计41.94万余元,期间小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鉴定,小陈手术治疗后,颅脑及右眼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小陈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害。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小汪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汪应向其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9.26万余元,后小陈将小汪诉至法院。面对小陈的索赔,小汪满腹委屈,自己当免费司机载同学是好意,要自己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于理不合。
【审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情减轻被告小汪4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被告小汪还需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28.7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汪主动履行了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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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1)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
(2)生活中上下班邀请同事搭便车,周末与好友相约同车自驾游等,都属于好意同乘行为。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
【答案】(1)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
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4分)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但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2分)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2分)
(2)①驾驶人既要坚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分)②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了解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车辆状况,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2分)(本问具有开放性,答案不唯一)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可联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可联系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可联系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
(2)本题要求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本题属于开放类试题,没有统一答案,考生根据题干要求,可从驾驶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等角度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点评】(1)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题的关键是要留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和句子,从材料中找答案,同时,答案呈现时遵循“书本知识+材料分析”或“材料+知识”的原则,并做到分层次书写。
(2)本题属于建议类试题,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此类试题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围绕中心词展开,思维要发散,角度多样,避免重复。其次,注重层次性;再次,体现价值导向性,答案要点要体现社会正能量方面;最后,语言简洁、建议措施要具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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