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21课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一、教材分析高中课程标准: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 ( http: / / www.21cnjy.com )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组成了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本课分为五个子目来展开以上内容。由于内容较多又比较抽象,所以本课拟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民主制度的曲折发展等内容放到23课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二、学情分析本校是地处农村的一所普通中学,学生整体素质 ( http: / / www.21cnjy.com )较差,文科基础薄弱识面相。本堂课的知识在初中的历史、政治课中都曾接触过,经过半个学期的高中历史学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风格及教学模式已比较熟悉,因而适当增加课堂容量,拓宽历史视野,激活历史思维能力是十分必要的。三、教学目标分析(一)知识与能力通过学生课前自主学习,使学生对中国人民政治 ( http: / / www.21cnjy.com )协商会议召开的情况,新中国的诞生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初步的了解,培养学生在学习中学会与人合作。(二)过程与方法通过课前分组,选举代表、访 ( http: / / www.21cnjy.com )问调查,拓展学生的课外知识面,使学生充分理解并体验课本知识,并培养学生合作意识、与人交流的能力;通过指导学生阅读史料,培养学生阅读理解历史材料以获取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的能力。(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了解新中国成立的史实,培养学生爱国 ( http: / / www.21cnjy.com )主义情感;通过人大制度和政协制度的曲折发展的学习,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成长中的事物,培养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为实现民主科学而奋斗的精神。四、教学重点与难点分析(一)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民主政治的特色。(二)难点:如何认识中国民主政治的特色?情景导入建立统一的共和国还是共和国联邦,这 ( http: / / www.21cnjy.com )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筹建新中国时所面临的一个极其重大而又必须慎重决策的问题。在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中曾提出要建立“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新中国建立前夕,在帝国主义妄图分裂我西藏、台湾甚至新疆的情况下,中共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并与党外民主人士多次协商,决定新中国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那么,新中国的政治建构是一个怎样的模式?下面我们就来进行具体的探究。知识梳理一、开国大典1、准备:中国人民政治政协会议召开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新政协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2、成立:开国大典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3、政权特点新政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4、意义(1)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2)新中国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二、法制建设(第一部宪法的颁布)1、目的:为了保证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2、颁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3、内容:(1)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2)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3)制定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4、性质: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5、特点:(1)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2)具有广泛的群众性。6、意义:(1)1954年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它的颁布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 ( http: / / www.21cnjy.com )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3)它的颁布极大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确立: 1954 年9月,一届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基本内容(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2)人民代表产生方式: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3)代表组成: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4)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3、确立意义(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3)它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4)它昭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4、曲折发展(1)曲折:1957年,发生了反右扩大化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趋于停顿。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存实亡。(2)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人大积极加强立法工作,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1、基础:中共与各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2、确立:(1)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形成。(2)1954 年一届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布了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3、内容:(1)指导思想: 1956 年4月,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作为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指导思想。(2)合作形式:政治协商。(3)基本组织:政治协商会议。4、作用: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5、曲折发展(1)曲折:1957年,发生了反右扩大化错误 ( http: / / www.21cnjy.com ),严重破坏了多党合作制度,干扰了政协工作的正常开展。“文革”期间,大批民主人士受到打击迫害,民主党派被迫停止活动,政协工作陷入瘫痪。(2)发展:“文革”结束后 ( http: / / www.21cnjy.com ),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1982年9月,中共提出了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人民政协迎来新的春天。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实行原因(必要性):(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基于国情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2、基本内容:在国家统一的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1)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做了更明确的规定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施行的成果在1955年及以后的10 ( http: / / www.21cnjy.com )年中,新疆、广西、宁夏、西藏先后成立民族自治区,加上此前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形成了五个省级自治区,还建立了一百余个自治州、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区别。(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 ( http: / / www.21cnjy.com )力的机关它包括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拥有广泛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并监督其实施。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点:(1)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 ( http: / / www.21cnjy.com )导为前提的。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为共同目标团结奋斗,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也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点所在。(2)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3)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识,是多党合作制的政治基础。(4)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5)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政治协商会议是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场所。教学资料建国以来中国历代领导人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第十届(2003年——至今)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新中国国务院历任总理周恩来 (政务院总理, 1949年10月~1954年9月;1954年9月~1976年1月)华国锋(1976年2月代总理)(1976年4月~1980年9月)赵紫阳(1980年9月~1987年11月)李 鹏(1987年11月代总理)(1988年4月~1998年3月)朱镕基(1998年3月~2003年3月)温家宝(2003年3月~2008年~ )新中国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长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4年9月~1959年4月)委员长 刘少奇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9年4月~1965年1月)委员长 朱德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65年1月~1975年1月)委员长 朱德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5年1月~1978年3月)委员长 朱德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78年3月~1983年6月)委员长 叶剑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3年6月~1988年4月)委员长 彭真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8年4月~1993年3月)委员长 万里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3年3月~1998年3月)委员长 乔石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8年3月~2003年3月)委员长 李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3年3月~2008年3月)委员长 吴邦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年3月~2013年3月)委员长 吴邦国历届政协全国委员会 主席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0月~1954年12月) 主 席 毛泽东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1954年12月~1959年4月)主 席 周恩来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 主 席 周恩来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5年1月~1978年3月) 主 席 周恩来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 主 席 邓小平 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 主 席 邓颖超 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主 席 李先念 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主 席 李瑞环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主 席 李瑞环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主 席 贾庆林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2008年3月~2013年3月)主 席 贾庆林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