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视频)-【高效示范课】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视频)-【高效示范课】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共36张PPT)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体系
最基本
重要组成部分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
第一课
第二课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思考:野地里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探究分享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
财产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地位: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意义:
议题一
定分止争——所有权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及规定?
——财产权的类型、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
——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和取得方式?
思考:法院为什么会判定两人婚姻期间的社交账号平台进行分割?
涉及到什么制度?这是在保护公民的什么权利?有什么意义
法院为什么会判定两人婚姻期间的社交账号平台进行分割?
涉及到什么制度?
这是在保护公民的什么权利?
有什么意义
这个社交平台账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而且是在两人婚姻关系期间创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财产权
这个社交平台账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确定账号归属赵某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护赵某的财产权,激励赵某创业创新,继续经营创造财富,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即可以转让给更能发挥其作用的人。确定账号归属赵某也是对赵某几年经营劳动和发明创造的保护、从而鼓励社会上的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财产权
(1)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赔偿
物权
(1)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分类:①所有权(自物权)
②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物的分类:
①不动产(如土地及房屋、林木等附着物等)
②动产(如存折、书籍、沙发、床、汽车、股票、有价债券等)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应以登记方法公示;
动产物权的变动应以交付占有的方法公示。
公信原则:任何因为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4)物权原则
材料一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案例分析
材料二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2)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⑵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案例分析
所有权
(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明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小明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小明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小明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矿藏、河海;城市土地、森林;国有文物;国有铁路、电力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财产】
农村土地、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财产】
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知识拓展]
善意取得【注意:原所有人——转让人——受让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但是遗失物、盗赃物等脱离物(即非基于当事人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例:哥哥的笔记本电脑平时给弟弟使用,有一天弟弟把哥哥的电脑以合理的价格卖了小王……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交付给受让人。
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含义: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2)形式: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讨论并分享: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
(2)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案例分析】:
议题二
物尽其用——他物权
——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
——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类型?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他物权
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民法典》链接
1、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
①含义:
用益物权
②类型:
担保物权
②类型: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1)含义:
(3)目的: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2、 用益物权
地位:
为什么维护:
如何维护:
经营权的流转:
(1)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30年,并可延长
2、 用益物权
地位:
权利内容:
保护期限:
(2)宅基地使用权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属于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2、 用益物权
主体:
含义: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①房地产开发商:
②商品房购买者:
农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有权
3、担保物权
(1)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分类: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金子的典当)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房子按揭贷款)
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
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抵押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冯某和陈某,朱某,林某是熟人关系。
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然后,冯某谎称所有权登记证,驾驶证遗失,向机动车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证和行驶证,然后又向朱某借款,以该奔驰轿车质押,双方订有书面的借款质押合同,冯某将轿车连同该车旧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一并交付给朱某。
再后来,冯某谎称轿车借给朱某用几天,持轿车新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朱某在占有轿车期间,曾使用汽车,不小心撞到树干上,把车弄坏,交给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好后,朱某无力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将车扣留。
案例分享
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 为什么
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 为什么
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 为什么
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 为什么
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 为什么
结合上述案例思考:
5、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再是抵押。
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2、朱某没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而且需要登记。
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并且取得的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4、修理厂扣留车子是合法的,属于留置。因为朱某修好车后无钱支付修理费,汽修厂留置是合法的。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拓展提升:
本框小结
广义
财产权
财产制度
知识产权
他物权
物权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债权
所有权
法律 保护
定分
止争
物尽
其用
1、老李自出生一直生活于A村,在A村拥有一处已建房屋的宅基地,近期,老李的儿子准备在城里创业,但缺乏资金,老李希望能为自己的儿子尽绵薄之力,他想通过宅基地的处置来获得收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出售住宅
②老李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住宅
③老李可以把宅基地卖给已有一块宅基地的老陈
④老李出售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练习
D
④正确,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①③错误,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不能买卖
2、李某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工作调动,急需处置该房产。2022年1月5日,王某与李某经过协商,签订购房协议。协议规定,王某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交总房款的30%,即可取得钥匙入住该房屋,同时约定在王某入住后次日,双方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登记并补齐余款。1月13日,李某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下列对该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该房屋使用权还是归李某
②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王某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他物权
④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用益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故③正确,④错误。
①错误,可知王某已预交总房款的30%,1月12日王某已经入住,房屋使用权归王某
3、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同时与乙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甲收到10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乙所有
②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
③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④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但乙无权合法占有房屋,③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
情境一: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情景二: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陈某不同意。
(1)你认为,在情景一的案例中,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
(2)请思考,在情景一的案例中,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3)你认为,在情景二的案例中,陈某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请说明理由。
(1)刘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2)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陈某不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市场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激活 Wind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陈某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提示: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