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视频)-【高效示范课】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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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视频)-【高效示范课】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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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体系
最基本
重要组成部分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
第一课
第二课
合同
客体
义务人
一定的行为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
第三课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2018年,刘某与女友热恋期间在某网络平台花费495元,投保安心财产保险推出的“恋爱保险”,保险合同生效后满三年后,他与女朋友初次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婚礼祝贺金9995元。但最终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刘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23年6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一是刘小明、安心财险公司签订的“恋爱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刘小明能否依据保险合同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恋爱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并非法律承认的合法利益,不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为保险标的的范畴。原、被告签订的《恋爱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基于无效的合同,原告请求被告给付婚礼赔偿金9995元,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合约”有效吗
刘某上诉,2023年11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与安心财险公司订立的恋爱保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刘小明保险赔偿金9995元。
1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原则和意义是什么?
合同
(1)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难点解读】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债券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2)常见类型: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按合同内容划分)
超市购物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房产赠与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3)合同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基本原则:自愿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
①意思表示≠意思,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②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合同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合同的法律保障
①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相关链接】 格式条款
(1)含义: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作用与不足: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3)要求: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①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用工风波、重签劳动合同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成为企事业单位和其员工的热门话题。某电器厂2 000名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工人说:“劳动合同上什么都没写,我们甚至连条文还没看清,厂方就逼着我们签字。”
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的根据是什么?
案例分析
提示: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他们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一旦确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迫2000名工人签空白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规定。
2
要约承诺订合同
——要约的含义、主体和要求是什么?
——承诺的含义、要求和对要约的变更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含义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
2.订立的过程
内 容
订立合同的步骤
合同条款
要约
承诺
(提出条件)
(接受条件)
合同的订立
要 约
1、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要约的内容应具体确定(数量、质量、价格等)。要约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其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要约必须标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点头即可成交
3、要约的法律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变更。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易混易错:
要约 要约邀请
发出目的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内容 内容具体确定 内容不具体明确,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对象 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 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法律效力 生效后应受法律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 不具有约束力,撤回要约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表现 商品价格标签、共享单车等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以下是王大妈到菜市场买菜的情景对话:
菜贩:新鲜蔬菜,快来瞧,快来买!
王大妈:芹菜多少钱一斤?
菜贩:芹菜4块钱一斤。
王大妈:太贵了,3块一斤行不行?
菜贩:最少也要3块8一斤!
王大妈:3块2一斤,我就买!
菜贩:3块5一斤,不能再少了!
王大妈:好吧,那给我来2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分析判断: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承 诺
(2)()
1、含义:
2、有效承诺须具备的条件:
3、承诺的生效时间:
4、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新情况(内容+时间)
是受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对象:由受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内容: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时效: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阅读内容,思考问题:
①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②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案例分析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分析: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
8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甲公司没有回复。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讨价还价,最后没有达成协议
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要约
承诺
合同效力
(2)()
1、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注意】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
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
提示: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
[想一想]: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案例分析
3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合同的成立、形式、采用不同形式的意义和要求是什么?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缺点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合同形式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是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案例分析
(1)合同的订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
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合同的订立
超市货架上
直接拿矿泉水
口头合同
(2)()
(1)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情况:
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3)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
为什么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书面合同
(2)()
⑴含义:
⑵优点:
(3)适用情况: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
(2)()
(4)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材料一 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材料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上等绸缎礼服,鉴于双方此前多次合作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又恰逢乙方正值改制,其生产的绸缎礼服急需出手,于是在还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径直将礼服送往甲方工厂,通过交涉甲方愿意接受。但由于此种礼服供过于求,甲方存货无法正常销售出去,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货,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并没有答应甲方的要求。不得已甲方以低价销售,致使损失100万元。在多次向乙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甲方向法院起诉称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主张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3)如果双方已经拟定了书面合同,但乙方未来得及在合同上签字便送货且甲方接受,则合同是否成立?
提示:
(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案例分析
何谓合同
怎样订立合同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合同生效与无效
要约
承诺
订立意义
课堂小结
合同效力判断
“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直接履行的行为)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缺点、适用对象)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对象、成立的条件)
订立合同
学问大
1. 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 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
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
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解析: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就是格式条款,A不选。到底按原价的30%收还是打折价的30%。由于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按规定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所以应该按折后价的30%收取,即180元,选C。
C
课堂练习
2、甲在国外旅游时,带回一部崭新的iphone7手机。回国后,甲于2016年10月10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7 5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2日内给予答复。乙于10月14日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赶快把手机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1)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为什么?
提示: 
(1)要约是甲发给乙的转让手机的电子邮件。承诺是乙给甲的表示同意的答复。
(2)不恰当。本案中的合同并没有成立,原因是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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