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吉林省部分名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政治6月联合考试试卷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王女士牵着小狗在公园散步,小狗咬伤了迎面路过的女童(女童的父母离女童有20米远)。女童因受伤住院,其父母与王女士就医疗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在本案中( )①王女士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②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王女士应赔偿部分医疗费用③女童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④女童父母未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漫画给我们的启示有( )①要正确行使公民权利,防止滥用权利②要捍卫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③权利的实现以义务的履行为基础④要依法维护公民权利,拒绝使用暴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常某委托程某对其小吃店进行装修,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后程某多次催告常某支付装修款,常某分几次支付程某装修款共计14500元,但剩余款项却拒不支付,原因是常某认为程某索要的款项高于市价,要求进行调整。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常某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②因未签订合同,程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③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可能作出有利于程某的判决④程某所要款项高于市价,常某要求调整合理合法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的父亲)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大一小两套房子(两套房子的权属人原登记为乙,共有(用)人为丙,产权双方各占50%)。一年后,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①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②乙名下房屋50%的产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③房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其产权与甲无关④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王某利与韩某楠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在此期间,王某利投资获得20万元。后韩某楠希望女儿随自己姓,王某利不同意。王某利多次以自己收入高,韩某楠工作忙无法照顾家庭为由,要求韩某楠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韩某楠未同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婚前房产在婚后已经转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②王、韩人身关系平等,韩某楠有权决定女儿姓韩③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④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李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签订后,李某被派遣至M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劳务公司向李某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认为其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应续签,劳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差额。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①劳动合同到期后无续签视为劳动合同终止②若劳动仲裁被驳回,李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③劳动仲裁为一审终裁,李某不可到法院起诉④某劳务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因为其违约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孙某在4S店购买了某品牌越野车,该车发动机故障灯在行驶中数次亮起。孙某在4S店查询厂方DMS系统时发现,该车在PDI检测(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时存在无法启动的情况,于是厂方更换了该车的燃油泵。孙某认为4S店交付的车辆并非新车,且故意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的事实,遂将4S店诉至法院。由此可见( )①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4S店应酌情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③4S店对消费者进行了商业诱导④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2022年1月1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向甲采购各类某产品,采购产品总金额为107.1万元。该合同签订后,乙根据自身的销售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将产品的数量和型号、收货方、收货地点通知甲,甲则按通知生产、发货。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双方如协商未果,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对乙没有约束力③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构成了违约④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2023年7月,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指出,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个人核实有关情况。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的意义是( )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②化解人民内部矛盾③维护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④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检察机关应当以客观公正为价值追求,既重视有罪、罪重证据,也重视无罪、罪轻证据,在证据达不到法定要求时敢于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从而既避免使无辜者入罪又确保能及时将真凶绳之以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列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①刑事诉讼中非判决不得定罪②是否有罪由检察机关确定③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④侦察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举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选自《孔乙己》)若把孔乙己手上的泥抽走:孔乙己用手走来。若把走来的工具手抽走:孔乙己走来了。若把孔乙己这个皮囊抽走:物质从A运动到B。若把运动方向抽走:物质是运动的。由某种具体的运动到运动的共性,这种思维( )①揭示了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和规律②在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③具有能动性和运行方式的推导性④基本单元具有间接性、形象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丙邀请甲、乙两人周末到家里做客。甲一会儿说周末了,丙应该有时间,应该去丙家里做客;一会儿又说丙天天都很忙,不应该去打扰他。针对甲的说法,乙既反对去丙家里做客,也不赞成不去丙家里做客。下列观点与乙的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一致的是( )A.小明:“我比你长得高。”小王:“你再高能高过大姚吗?”B.乐观主义就是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C.这件事我没有过问,仅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D.小王评论非和局围棋赛说“我方选手没有赢也没有输”13.(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新质生产力是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到的新概念。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生产力,是交叉融合突破所产生的根本性成果。下列对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①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是全异关系②与传统生产力相比,新质生产力内涵更丰富③通过划分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外延④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已知“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据此推断出“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这两个判断的共同点在于( )①都是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②都是肯定形式的性质判断③都构成对称关系判断④谓项的外延都不周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首诗在思维上( )①属于假言判断②属于选言判断③是复合判断④是充要条件假言推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推理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A.中项不周延B.大项不当扩大C.四概念D.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17.(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大模型等技术已经能够处理大量数据并执行复杂任务,但无法像人脑一样进行高层次的思维和联想学习。近日,某国科研人员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这种晶体管模仿了人脑神经突触的结构和功能,能够同时处理和存储信息,类似于人脑的工作方式。在实验中,科研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这项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结合材料,运用思维的特征和推理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科研人员研发新型突触晶体管的认识。18.(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原告小林为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小刘等三位被告原为该公司员工。小林表示,小刘等三人一直通过某人数众多的社交平台,频繁、不间断、长期发布大量极具侮辱性的言辞,恶意对其进行诽谤、污蔑、谩骂,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法院查明,某日,被告小刘的办公室电脑未关机,原告小林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了小刘在该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发现小刘及其他两名被告建有一个人数众多的社交群,并于2023年9月2日至22日对自己进行侮辱、诽谤。于是,小林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以下问题:(1)被告小刘等人要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为什么?(2)评析原告小林在本案中的取证行为。19.(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对于我们这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吃饭问题,不能光盯着有限的耕地,要把思路打开,树立大食物观。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大食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1)据此,有同学认为,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指出该同学的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列举一个正确的联言判断,并说明理由。20.(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2023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甲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多种品牌包包、化妆品案,打掉一个使用假冒包材加工生产知名品牌包包、化妆品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材料二2024年1月,根据线索,乙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使用知名企业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现场查获大量散装调味品、酵母以及假冒品牌包装袋20余万个,涉案金额800余万元。(1)结合材料一、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材料中犯罪团伙行为的危害。(2)结合材料,请为防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两点合理化建议。答案解析部分1.【答案】D【知识点】侵权责任的规定与判别;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解析】【分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所以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王女士应赔偿部分医疗费用,①排除,②符合题意。本案中,女童是受害者且没有过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③排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女童的父母未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医疗费用,④符合题意。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答案】A【知识点】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解析】【分析】漫画表明网络诽谤会受到法律制裁,启示我们要正确行使公民权利,防止滥用权利,要捍卫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①②符合题意。漫画强调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不涉及权利实现与义务的履行之间的关系,也不涉及维护公民权利和拒绝使用暴力,③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与荣誉权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3.【答案】B【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解析】【分析】程某和常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对小吃店的装饰装修沟通施工、付款事宜,要约承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常某对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任何异议,因此程某和常某得合同是有效的,属于正常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常某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①正确。施工中,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要约承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常某对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任何异议,因此程某和常某得合同是有效的,属于正常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程某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②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可能作出有利于程某的判决,③正确。常某认为程某索要的款项高于市价,要求进行调整,这是合同违约 因此常某要求调整不合理合法,④错误。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违约责任、要约与承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举证原则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4.【答案】C【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解析】【分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而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不属于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且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而不是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①排除。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因为乙的购房款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②④符合题意,③排除。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5.【答案】D【知识点】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夫妻财产关系【解析】【分析】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①错误。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王、韩人身关系平等,女儿姓由父母决定,不是韩某楠一个人决定,②错误。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③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姓名权、夫妻平等内涵、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6.【答案】A【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解析】【分析】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视情形决定是否续签,若劳动合同到期后无续签视为劳动合同终止,①正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若劳动仲裁被驳回,李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但可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③排除。李某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没有违约,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7.【答案】A【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解析】【分析】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有效信息,应当真实、全面,而4S店故意了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所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侵犯消费者的生命权,①符合题意,④排除。4S店故意了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所以4S店应酌情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②符合题意。一般来说诱导消费者消费行为就是指通过相关话语或者某种促销手段来引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材料没有涉及对消费者进行了商业诱导,③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8.【答案】C【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诉讼程序【解析】【分析】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材料不涉及双方有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①排除。该合同签订后,乙根据自身的销售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将产品的数量和型号、收货方、收货地点通知甲,甲则按通知生产、发货。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说明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违反了合同约定,对乙没有约束力,②符合题意。《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因此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构成了实际违约,乙没有构成实际违约,③排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地域管辖规则是“原告就被告”。针对甲与乙的合同纠纷,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认识调解与仲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9.【答案】B【知识点】法律援助制度【解析】【分析】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①④正确。材料涉及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这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无关,②排除。材料涉及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这与基本民事权利无关,③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0.【答案】B【知识点】诉讼程序;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解析】【分析】在证据达不到法定要求时敢于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这说明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说明刑事诉讼中非判决不得定罪,①③符合题意。是否有罪由审判机关依据法律确定,而不是检察机关确定,②排除。一是应该是侦查阶段,而不是侦察阶段,侦察是军事术语,而侦查为法律术语,二是在立案侦查阶段,控告人(被害人等)负有向公安机关就有关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举证的责任,公安机关则负有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④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1.【答案】B【知识点】思维的含义与特征;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解析】【分析】由某种具体的运动到运动的共性,这属于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抽象思维,而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具有能动性和运行方式的推导性,①③符合题意。形象思维在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而材料体现的是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抽象思维,②④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思维的特征、抽象思维的含义及其特征、形象思维含义及其特征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2.【答案】D【知识点】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解析】【分析】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转移论题,小王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违反了同一律,乙违反了排中律,A排除。“乐观主义就是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中定义项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与乙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不一致,B排除。“这件事我没有过问,仅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同时断定了“没过问”和“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乙违反了排中律,犯了“两不可”的错误,C排除。排中律要求相互矛盾的两个判断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乙既反对去丙家里做客,也不赞成不去丙家里做客”否定了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违反了排中律,小王同时否定了“赢”和“输”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违反了排中律,与乙的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一致,D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下定义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选项,选出正确选项。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3.【答案】C【知识点】明确概念的内涵——定义【解析】【分析】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新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种属关系,①排除。材料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与传统生产力相比,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更丰富,②④正确。材料确定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并没有通过划分的方法确定其外延,③排除。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下定义、划分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4.【答案】C【知识点】性质判断及其判断形式【解析】【分析】性质判断主、谓项周延情况的规律有:主项看量项,单称、全称周延,特称不周延;谓项看联项,肯定不周延,否定周延,“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的主项不周延,“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的主项周延,二者的谓项不周延,①排除。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的联项是肯定的,二者都是肯定形式的性质判断,②正确。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叫作关系判断,“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都是性质判断而不是关系判断,③排除。“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都是肯定判断,二者的谓项都不周延,④正确。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正确运用性质判断、正确运用关系判断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5.【答案】A【知识点】假言判断及其真假值特征【解析】【分析】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如果没有前一种情况就一定不会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材料中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材料中的判断属于假言判断,属于复合判断,①③正确。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人们在对对象情况不能做出确切的断定时,就要估计它有几种可能得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材料并没有断定事物存在的几种可能,②排除。材料反映的是判断,而未涉及推理,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正确运用选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6.【答案】D【知识点】三段论推理及其一般规则【解析】【分析】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推理中,改革是中项,至少周延一次,并未“中项不周延”,A排除。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结论中的大项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前提中周延,而在结论中并没有周延,没有犯大项不当扩大的错误,B排除。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的错误,“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三段论中只有三个不同的项,没有犯四概念的错误,C排除。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三段论的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无法必然得出结论,D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三段论正确推理的一般规则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选项,选出正确选项。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7.【答案】①科研人员发挥了思维的间接性和能动性作用,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在新的实验中,研究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②科研人员运用模拟这一类比推理方法,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模仿了人脑神经突触的结构和功能,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③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科研人员在实践中开发出新型突触晶体管,该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知识点】思维的含义与特征【解析】【分析】本题要求分析自己对科研人员研发新型突触晶体管的认识,知识角度限定为思维的特征、推理,可用的知识要点有思维的特征、思维的作用、类比推理及其方法。整合材料信息:科研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可联系思维的特征的角度分析:思维具有间接性和能动性;整合材料信息:某国科研人员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可联系类比推理的角度分析: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整合材料信息:这项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可联系思维的作用的角度分析: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点评】本题考查思维的特征、思维的作用、类比推理及其方法的相关内容,知识角度切口较小,属于微观考查,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8.【答案】(1)①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②理由: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小刘等人利用社交平台,以诽谤、污蔑、谩骂等方式侵犯了小林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小林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要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原告小林在取证时,涉嫌侵犯被告小刘的隐私权,小林的取证方式不合法,不能以此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被告小刘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知识角度指向侵权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刘等三人一直通过某人数众多的社交平台,频繁、不间断、长期发布大量极具侮辱性的言辞,恶意对其进行诽谤、污蔑、谩骂,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联系名誉权、侵权及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以诽谤、污蔑、谩骂等方式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侵犯民事权利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2)本题要求分析原告小林在本案中的取证行为,知识角度指向举证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林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可联系非法证据排除的角度分析: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整合材料信息:原告小林诉小刘等三位被告侵权,可联系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原告小林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林通过脱机状态翻看了小刘在该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可联系取证方式的角度分析: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小林在取证时,涉嫌侵犯被告小刘的隐私权,取证方式不合法。【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侵权及侵权责任、举证原则的相关内容,属于“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分析时,学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结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分析;组织答案时,从案件事实依据、法理依据上进行。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9.【答案】(1))该同学的判断错误。习近平总书记的大食物观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可见,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该同学的判断错误地认为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充分条件,没有正确揭示树立大食物观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2)答案示例:树立大食物观既要向陆地要食物,也要向海洋要食物。理由: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即该判断的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与实际相符,这个判断才是与实际相符的正确的联言判断。【知识点】假言判断及其真假值特征【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这一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知识模块为《逻辑与思维》,知识角度指向判断。整合材料信息:习近平总书记就大食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可联系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角度分析: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整合材料信息: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可联系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角度分析:认为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充分条件,没有正确揭示树立大食物观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结论:该同学的判断错误。(2)本题要求列举一个正确的联言判断,并说明理由,知识指向联言判断,属于开放性主观题。需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看法,鼓励创造性思维,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联言判断的真值。等等,如,示例:树立大食物观既要向陆地要食物,也要向海洋要食物。理由: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即该判断的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与实际相符,这个判断才是与实际相符的正确的联言判断。【点评】本题考查联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相关内容,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0.【答案】(1)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使用权,违背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品牌企业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答案示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便捷有效的方式;反对不正当竞争,鼓励正当竞争。【知识点】商标权及其法律规定;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材料中犯罪团伙行为的危害,材料主题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知识角度涉及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整合材料信息:打击制售假冒行为,断掉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可联系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的角度分析: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使用权,违背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品牌企业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本题要求为防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两点合理化建议,知识指向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属于开放性主观题。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看法,鼓励创造性思维,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消费者维权途径、企业自身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等等。【点评】(1)本题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的相关内容,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本题考查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内容,属于“开放型”主观题。解答时,要用好发散思维方式,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从教材内外知识的结合上来回答问题。答案角度不唯一,契合主题,符合要求,言之成理,即可。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 / 1吉林省部分名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政治6月联合考试试卷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王女士牵着小狗在公园散步,小狗咬伤了迎面路过的女童(女童的父母离女童有20米远)。女童因受伤住院,其父母与王女士就医疗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在本案中( )①王女士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②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王女士应赔偿部分医疗费用③女童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④女童父母未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知识点】侵权责任的规定与判别;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解析】【分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所以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王女士应赔偿部分医疗费用,①排除,②符合题意。本案中,女童是受害者且没有过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③排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女童的父母未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医疗费用,④符合题意。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漫画给我们的启示有( )①要正确行使公民权利,防止滥用权利②要捍卫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③权利的实现以义务的履行为基础④要依法维护公民权利,拒绝使用暴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知识点】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及其法律规定【解析】【分析】漫画表明网络诽谤会受到法律制裁,启示我们要正确行使公民权利,防止滥用权利,要捍卫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①②符合题意。漫画强调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不涉及权利实现与义务的履行之间的关系,也不涉及维护公民权利和拒绝使用暴力,③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与荣誉权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3.(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常某委托程某对其小吃店进行装修,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后程某多次催告常某支付装修款,常某分几次支付程某装修款共计14500元,但剩余款项却拒不支付,原因是常某认为程某索要的款项高于市价,要求进行调整。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常某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②因未签订合同,程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③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可能作出有利于程某的判决④程某所要款项高于市价,常某要求调整合理合法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解析】【分析】程某和常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对小吃店的装饰装修沟通施工、付款事宜,要约承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常某对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任何异议,因此程某和常某得合同是有效的,属于正常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常某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①正确。施工中,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要约承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常某对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任何异议,因此程某和常某得合同是有效的,属于正常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程某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②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程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就施工工艺、工序、价款等与常某沟通,主张总价款为26500元,常某予以认可,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可能作出有利于程某的判决,③正确。常某认为程某索要的款项高于市价,要求进行调整,这是合同违约 因此常某要求调整不合理合法,④错误。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违约与违约责任、要约与承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举证原则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4.(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的父亲)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大一小两套房子(两套房子的权属人原登记为乙,共有(用)人为丙,产权双方各占50%)。一年后,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①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②乙名下房屋50%的产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③房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其产权与甲无关④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解析】【分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而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不属于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且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而不是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①排除。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因为乙的购房款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②④符合题意,③排除。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5.(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王某利与韩某楠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在此期间,王某利投资获得20万元。后韩某楠希望女儿随自己姓,王某利不同意。王某利多次以自己收入高,韩某楠工作忙无法照顾家庭为由,要求韩某楠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韩某楠未同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婚前房产在婚后已经转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②王、韩人身关系平等,韩某楠有权决定女儿姓韩③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④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知识点】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夫妻财产关系【解析】【分析】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①错误。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王、韩人身关系平等,女儿姓由父母决定,不是韩某楠一个人决定,②错误。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③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姓名权、夫妻平等内涵、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6.(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李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签订后,李某被派遣至M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劳务公司向李某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认为其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应续签,劳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差额。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①劳动合同到期后无续签视为劳动合同终止②若劳动仲裁被驳回,李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③劳动仲裁为一审终裁,李某不可到法院起诉④某劳务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因为其违约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解析】【分析】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视情形决定是否续签,若劳动合同到期后无续签视为劳动合同终止,①正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若劳动仲裁被驳回,李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但可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③排除。李某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没有违约,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7.(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孙某在4S店购买了某品牌越野车,该车发动机故障灯在行驶中数次亮起。孙某在4S店查询厂方DMS系统时发现,该车在PDI检测(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时存在无法启动的情况,于是厂方更换了该车的燃油泵。孙某认为4S店交付的车辆并非新车,且故意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的事实,遂将4S店诉至法院。由此可见( )①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4S店应酌情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③4S店对消费者进行了商业诱导④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解析】【分析】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有效信息,应当真实、全面,而4S店故意了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所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侵犯消费者的生命权,①符合题意,④排除。4S店故意了隐瞒车辆更换燃油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所以4S店应酌情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②符合题意。一般来说诱导消费者消费行为就是指通过相关话语或者某种促销手段来引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材料没有涉及对消费者进行了商业诱导,③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8.(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2022年1月1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向甲采购各类某产品,采购产品总金额为107.1万元。该合同签订后,乙根据自身的销售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将产品的数量和型号、收货方、收货地点通知甲,甲则按通知生产、发货。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双方如协商未果,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对乙没有约束力③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构成了违约④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知识点】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诉讼程序【解析】【分析】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材料不涉及双方有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①排除。该合同签订后,乙根据自身的销售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将产品的数量和型号、收货方、收货地点通知甲,甲则按通知生产、发货。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说明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违反了合同约定,对乙没有约束力,②符合题意。《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生产了总金额为34万元的货物,并通知乙提货付款。因此甲自行生产货物的行为构成了实际违约,乙没有构成实际违约,③排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地域管辖规则是“原告就被告”。针对甲与乙的合同纠纷,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认识调解与仲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9.(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2023年7月,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指出,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个人核实有关情况。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的意义是( )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②化解人民内部矛盾③维护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④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知识点】法律援助制度【解析】【分析】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①④正确。材料涉及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这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无关,②排除。材料涉及对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这与基本民事权利无关,③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0.(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检察机关应当以客观公正为价值追求,既重视有罪、罪重证据,也重视无罪、罪轻证据,在证据达不到法定要求时敢于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从而既避免使无辜者入罪又确保能及时将真凶绳之以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列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①刑事诉讼中非判决不得定罪②是否有罪由检察机关确定③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④侦察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举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诉讼程序;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解析】【分析】在证据达不到法定要求时敢于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这说明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说明刑事诉讼中非判决不得定罪,①③符合题意。是否有罪由审判机关依据法律确定,而不是检察机关确定,②排除。一是应该是侦查阶段,而不是侦察阶段,侦察是军事术语,而侦查为法律术语,二是在立案侦查阶段,控告人(被害人等)负有向公安机关就有关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举证的责任,公安机关则负有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④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程序、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1.(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选自《孔乙己》)若把孔乙己手上的泥抽走:孔乙己用手走来。若把走来的工具手抽走:孔乙己走来了。若把孔乙己这个皮囊抽走:物质从A运动到B。若把运动方向抽走:物质是运动的。由某种具体的运动到运动的共性,这种思维( )①揭示了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和规律②在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③具有能动性和运行方式的推导性④基本单元具有间接性、形象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思维的含义与特征;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解析】【分析】由某种具体的运动到运动的共性,这属于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抽象思维,而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具有能动性和运行方式的推导性,①③符合题意。形象思维在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而材料体现的是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抽象思维,②④排除。故答案为:B。【点评】本题考查思维的特征、抽象思维的含义及其特征、形象思维含义及其特征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2.(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丙邀请甲、乙两人周末到家里做客。甲一会儿说周末了,丙应该有时间,应该去丙家里做客;一会儿又说丙天天都很忙,不应该去打扰他。针对甲的说法,乙既反对去丙家里做客,也不赞成不去丙家里做客。下列观点与乙的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一致的是( )A.小明:“我比你长得高。”小王:“你再高能高过大姚吗?”B.乐观主义就是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C.这件事我没有过问,仅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D.小王评论非和局围棋赛说“我方选手没有赢也没有输”【答案】D【知识点】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解析】【分析】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转移论题,小王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违反了同一律,乙违反了排中律,A排除。“乐观主义就是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中定义项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与乙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不一致,B排除。“这件事我没有过问,仅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同时断定了“没过问”和“从侧面提供了参考意见”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乙违反了排中律,犯了“两不可”的错误,C排除。排中律要求相互矛盾的两个判断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乙既反对去丙家里做客,也不赞成不去丙家里做客”否定了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违反了排中律,小王同时否定了“赢”和“输”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违反了排中律,与乙的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一致,D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下定义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选项,选出正确选项。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3.(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新质生产力是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到的新概念。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生产力,是交叉融合突破所产生的根本性成果。下列对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①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是全异关系②与传统生产力相比,新质生产力内涵更丰富③通过划分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外延④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知识点】明确概念的内涵——定义【解析】【分析】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新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种属关系,①排除。材料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与传统生产力相比,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更丰富,②④正确。材料确定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并没有通过划分的方法确定其外延,③排除。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下定义、划分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4.(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已知“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据此推断出“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这两个判断的共同点在于( )①都是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②都是肯定形式的性质判断③都构成对称关系判断④谓项的外延都不周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知识点】性质判断及其判断形式【解析】【分析】性质判断主、谓项周延情况的规律有:主项看量项,单称、全称周延,特称不周延;谓项看联项,肯定不周延,否定周延,“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的主项不周延,“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的主项周延,二者的谓项不周延,①排除。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的联项是肯定的,二者都是肯定形式的性质判断,②正确。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叫作关系判断,“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都是性质判断而不是关系判断,③排除。“有些哺乳动物是温血动物”、“所有温血动物是哺乳动物”都是肯定判断,二者的谓项都不周延,④正确。故答案为:C。【点评】本题考查正确运用性质判断、正确运用关系判断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5.(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首诗在思维上( )①属于假言判断②属于选言判断③是复合判断④是充要条件假言推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知识点】假言判断及其真假值特征【解析】【分析】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如果没有前一种情况就一定不会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材料中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材料中的判断属于假言判断,属于复合判断,①③正确。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人们在对对象情况不能做出确切的断定时,就要估计它有几种可能得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材料并没有断定事物存在的几种可能,②排除。材料反映的是判断,而未涉及推理,④排除。故答案为:A。【点评】本题考查正确运用选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题肢,选出正确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6.(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推理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A.中项不周延B.大项不当扩大C.四概念D.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答案】D【知识点】三段论推理及其一般规则【解析】【分析】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推理中,改革是中项,至少周延一次,并未“中项不周延”,A排除。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结论中的大项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前提中周延,而在结论中并没有周延,没有犯大项不当扩大的错误,B排除。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的错误,“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三段论中只有三个不同的项,没有犯四概念的错误,C排除。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改革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实践不是改革,所以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三段论的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无法必然得出结论,D正确。故答案为:D。【点评】本题考查三段论正确推理的一般规则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干扰选项,选出正确选项。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17.(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大模型等技术已经能够处理大量数据并执行复杂任务,但无法像人脑一样进行高层次的思维和联想学习。近日,某国科研人员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这种晶体管模仿了人脑神经突触的结构和功能,能够同时处理和存储信息,类似于人脑的工作方式。在实验中,科研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这项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结合材料,运用思维的特征和推理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科研人员研发新型突触晶体管的认识。【答案】①科研人员发挥了思维的间接性和能动性作用,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在新的实验中,研究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②科研人员运用模拟这一类比推理方法,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模仿了人脑神经突触的结构和功能,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③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科研人员在实践中开发出新型突触晶体管,该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知识点】思维的含义与特征【解析】【分析】本题要求分析自己对科研人员研发新型突触晶体管的认识,知识角度限定为思维的特征、推理,可用的知识要点有思维的特征、思维的作用、类比推理及其方法。整合材料信息:科研人员证明了这种突触晶体管具有超越简单机器学习的能力,能够执行更复杂的联想学习,可联系思维的特征的角度分析:思维具有间接性和能动性;整合材料信息:某国科研人员从人脑的神经突触中汲取灵感,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突触晶体管,可联系类比推理的角度分析: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整合材料信息:这项研究成果将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开辟新的赛道,可联系思维的作用的角度分析: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点评】本题考查思维的特征、思维的作用、类比推理及其方法的相关内容,知识角度切口较小,属于微观考查,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8.(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原告小林为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小刘等三位被告原为该公司员工。小林表示,小刘等三人一直通过某人数众多的社交平台,频繁、不间断、长期发布大量极具侮辱性的言辞,恶意对其进行诽谤、污蔑、谩骂,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法院查明,某日,被告小刘的办公室电脑未关机,原告小林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了小刘在该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发现小刘及其他两名被告建有一个人数众多的社交群,并于2023年9月2日至22日对自己进行侮辱、诽谤。于是,小林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以下问题:(1)被告小刘等人要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为什么?(2)评析原告小林在本案中的取证行为。【答案】(1)①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②理由: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小刘等人利用社交平台,以诽谤、污蔑、谩骂等方式侵犯了小林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小林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要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原告小林在取证时,涉嫌侵犯被告小刘的隐私权,小林的取证方式不合法,不能以此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被告小刘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知识角度指向侵权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刘等三人一直通过某人数众多的社交平台,频繁、不间断、长期发布大量极具侮辱性的言辞,恶意对其进行诽谤、污蔑、谩骂,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联系名誉权、侵权及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以诽谤、污蔑、谩骂等方式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侵犯民事权利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2)本题要求分析原告小林在本案中的取证行为,知识角度指向举证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林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可联系非法证据排除的角度分析: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整合材料信息:原告小林诉小刘等三位被告侵权,可联系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原告小林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整合材料信息:小林通过脱机状态翻看了小刘在该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通过小刘电脑自带的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023年9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可联系取证方式的角度分析: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小林在取证时,涉嫌侵犯被告小刘的隐私权,取证方式不合法。【点评】本题考查名誉权、侵权及侵权责任、举证原则的相关内容,属于“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分析时,学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结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分析;组织答案时,从案件事实依据、法理依据上进行。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9.(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对于我们这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吃饭问题,不能光盯着有限的耕地,要把思路打开,树立大食物观。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大食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1)据此,有同学认为,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指出该同学的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列举一个正确的联言判断,并说明理由。【答案】(1))该同学的判断错误。习近平总书记的大食物观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可见,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该同学的判断错误地认为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充分条件,没有正确揭示树立大食物观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2)答案示例:树立大食物观既要向陆地要食物,也要向海洋要食物。理由: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即该判断的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与实际相符,这个判断才是与实际相符的正确的联言判断。【知识点】假言判断及其真假值特征【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这一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知识模块为《逻辑与思维》,知识角度指向判断。整合材料信息:习近平总书记就大食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可联系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角度分析: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整合材料信息:只要树立大食物观,就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可联系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角度分析:认为树立大食物观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充分条件,没有正确揭示树立大食物观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结论:该同学的判断错误。(2)本题要求列举一个正确的联言判断,并说明理由,知识指向联言判断,属于开放性主观题。需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看法,鼓励创造性思维,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联言判断的真值。等等,如,示例:树立大食物观既要向陆地要食物,也要向海洋要食物。理由: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即该判断的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与实际相符,这个判断才是与实际相符的正确的联言判断。【点评】本题考查联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相关内容,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0.(2024高二下·吉林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2023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甲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多种品牌包包、化妆品案,打掉一个使用假冒包材加工生产知名品牌包包、化妆品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材料二2024年1月,根据线索,乙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使用知名企业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现场查获大量散装调味品、酵母以及假冒品牌包装袋20余万个,涉案金额800余万元。(1)结合材料一、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材料中犯罪团伙行为的危害。(2)结合材料,请为防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两点合理化建议。【答案】(1)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使用权,违背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品牌企业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答案示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便捷有效的方式;反对不正当竞争,鼓励正当竞争。【知识点】商标权及其法律规定;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分析】(1)本题要求分析材料中犯罪团伙行为的危害,材料主题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知识角度涉及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整合材料信息:打击制售假冒行为,断掉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可联系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的角度分析: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使用权,违背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品牌企业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本题要求为防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两点合理化建议,知识指向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属于开放性主观题。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看法,鼓励创造性思维,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消费者维权途径、企业自身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等等。【点评】(1)本题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益的相关内容,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生解答时要准确提取材料关键信息,然后对应教材核心观点,逐步分析作答。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2)本题考查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内容,属于“开放型”主观题。解答时,要用好发散思维方式,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从教材内外知识的结合上来回答问题。答案角度不唯一,契合主题,符合要求,言之成理,即可。试题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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