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课件+视频)-【中职】高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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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11.2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教学目标
教学重难点
3
重点
民法保护人身权
难点
民法保护财产权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内涵
财产权的内涵及分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民法保护人身权
民法保护财产权
思维导图
5
目录
01
民法保护人身权
02
民法保护财产权
6
校园欺凌事件侵害了被霸凌者的哪些权利?
7
民法保护人身权
01
阅读与思考
以上事件分别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人身权利?
思考问题
阅读与思考
小张的照片未经允许被影楼用作宣传海报。
事件一
小李的电话号码被人恶意公布到网上,引来无数骚扰电话。
事件二
小王考试成绩好,但被人污蔑为抄袭所得,名誉受损。
事件三
1、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以分为身份权和人格权。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人格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人身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民法保护人身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人身权利分类
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具体人格权
自然人
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
其他人格利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相关权利(配偶权、亲属权、亲子权)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人人都有
并非人人都有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法律规定: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P7“相关链接”)
思考:两起事例分别侵犯了哪些权利?
【特别提醒】: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2.姓名权、名称权。
3.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特别提醒】: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③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侵权表现: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
5.隐私权
(3)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17
民法保护财产权
02
阅读与思考
为什么人们不敢去争抢市场上的兔子?
财产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思考问题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免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免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野地有一只兔子引来百人争抢,而市场上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擅自去拿,甚至连盗贼都不敢去争抢。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他人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
二、民法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的概念及分类
阅读与思考
2023年初老张去世,请问他的儿子小张涉及哪些民事权利
思考问题
老张是一名作家,所发表的专著《老张自传》每年可获收益1万元。老张名下有一座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一套。邻居老李欠老张10万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依民法行使,受民法保护。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物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债权还可以因无因管理等产生。民法规定了债务人的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3、债权
知识小拓展:无因管理
相关链接
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
小兰养的宠物狗走失了,被相邻社区的王阿姨好心收养了。收养期间,宠物狗生病,王阿姨带它到宠物医院看病,花了不少钱。后来小兰找到了宠物狗,把狗领回了家。王阿姨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她有权让小兰偿还她因为照顾宠物狗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民事主体对自己创作或研发的作品、发明、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对智力成果进行法律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4、知识产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民法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利益。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5、继承权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内涵
财产权的内涵及分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民法保护人身权
民法保护财产权
课后小结
启思导行
谢谢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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