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高考政治全程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共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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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版高考政治全程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共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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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精析精练·提升能力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财产关系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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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他人的人身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
人身权利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的要求
社会文明进步
任务驱动
1.什么是民法?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何理解其构成要素?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5.为什么要维护人身权利?
6.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7.怎样维护人身权利?
8.怎样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精析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精析
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知识拓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提醒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易错清零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
答案与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答案与解析:×。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15周岁的李同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认可其民事活动。(  )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
答案与解析:×。自然人自出生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15周岁的李同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自身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就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与解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命题探究
考向 民事法律关系及基本原则
例 [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答案:D
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训练1 [2024·湖南湘潭模拟]《民法典》充分回应新时代人民诉求,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王某故意侵犯了周某的荣誉权、肖像权
②交警给闯红灯的小车司机王某开出的处罚单
③甲中学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座椅的采购合同
④中国石化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民法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王某故意侵犯了周某的荣誉权、肖像权”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间人身关系的纠纷;“采购合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故①③正确。交警开处罚单适用于行政法,而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故②不选。“中国石化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这属于企业间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适用民法调整,故④不选。故本题选B。
训练2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购买保险、外出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C.平等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A
解析: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没有合理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A正确。
易错提醒
混淆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公平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精析
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内容 常见侵权行为
生命权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侵害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等,也认定为侵害身体权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
(2)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 内涵: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内涵: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提醒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侵犯了肖像权。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名誉权、荣誉权 ①内涵: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名师点拨
人身权的判断方法
易错清零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  )
2.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  )
答案与解析:×。姓名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的权利。
答案与解析:×。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犯他人姓名权。
3.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甲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犯乙的肖像权。(  )
4.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
答案与解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无论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使用某人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答案与解析:×。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故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未侵犯乙的隐私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
命题探究
考向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例 [2023·浙江卷]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
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孩子和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属于仲裁的范围,D错误。故本题选B。
训练1 [2022·辽宁卷]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孙为成年人,应自己依法承担责任,②错误。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小曹负有举证责任,该案例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④错误。故本题选A。
训练2 [2024·九省联考贵州卷]从2021年开始,虞某利用“AI换脸”软件非法将他人人脸信息进行替换合成,制成虚假的换脸视频和图片,非法获利万余元。2023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对虞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地互联网法院判令虞某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共6万元。由此可见(  )
①虞某因侵害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虞某因侵害公共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参与民事活动,公民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 ④本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应依据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虞某的行为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多数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对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案例也启示我们作为公民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②③正确。虞某侵害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不适用刑事诉讼法,④错误。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AI换脸”游走在法律边缘
情境探究
情境 一段时间以来,“AI换脸”走红网络。原告楼某某是一名古风汉服模特,经常在社交平台发布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①楼某某发现被告公司运营的“AI换脸”App中使用的是其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侵犯个人肖像权)。用户可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软件生成换脸后的古风造型视频,用户可以将其保存并分享到其他平台。
楼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②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通过诉讼手段依法维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了伪造视频,依法应认定为构成对楼某某肖像权的侵害。③法院判决被告向楼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 000元。(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探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判决加以评析。
答案: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②本案中,被告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通过技术手段提取涉案古风肖像视频,并擅自上传至其运营的换脸App中供用户选择使用,该行为侵害楼某某肖像权。该过错行为与楼某某肖像权被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
③该判决对那些利用科学技术达成不法目的的行为进行警示,促进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
素养达成
1.“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AI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
2.如何使法治跟上科技的发展
①适应科技的发展,立法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科技发展的法律制度,实现科技治理有法可依。
②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严格司法,惩罚犯罪。
③滥用“AI换脸”技术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在生活中既要依法保护自身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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