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高中政治统编版一轮复习练习:选择性必修2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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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中政治统编版一轮复习练习:选择性必修2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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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精练43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选择题
1.[2024·河北唐山统考]“不写作业母慈子孝,一写作业鸡飞狗跳”“带出去玩是亲妈,各种美拍,辅导作业时一秒变后妈”,这是家长群形象地描写陪读做作业的现状。每个陪孩子做作业的父母,背后都有一把“辛酸泪”。对此看法正确的是(  )
A.学习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学习好坏父母无权干涉
B.教育孩子是父母的义务,父母教育管理随心所欲
C.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家风
D.孩子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父母学会放手任其发展
2.小刚在父母离异后,和自己的父亲及继母一起生活。继母嫌弃小刚淘气,经常对他实施殴打。小刚的生母了解情况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父亲和继母的监护人资格,要求法院同意指定自己为孩子的监护人。小刚的生母可以(  )
①要求小刚的父亲和继母继续承担小刚的抚养费 ②要求小刚的父亲和继母放弃小刚的抚养权 ③就小刚被家暴的事实请求公安机关对其父亲和继母予以刑罚处罚 ④就小刚被虐待的事实提请当地居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
A.①④  B.③④  C.①②  D.②③
3.[2024·山东济南统考]同为8周岁的小天和小海是好朋友,两人放学后到校外打雪仗,小天的一枚雪球砸到了小海的眼睛,由于雪球里含有石子等杂物,致使其眼球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海的父母要求小天的父母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小天的父母认为费用过高,小海父母也应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人民法院。对于小海的治疗费用(  )
①小天的父母应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②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全部治疗费用
③小海的父母应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④小天和小海的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老李早年丧偶,在将养子小李抚养成年后准备与陈某结婚,此事遭到小李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李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老李再婚后小李无需尽赡养义务。几年后,老李病重,生活困难,小李以签过协议为由不管不问,老李遂将小李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有效,小李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老李和小李之间本来不存在血缘关系,小李无需赡养
③协议无效,养子女对抚养其的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④小李对老李不管不问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徐老汉与邻居孙小乙签订协议,约定徐老汉将其房屋赠与孙小乙,孙小乙承担徐老汉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徐老汉遂诉至法院要求孙小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是徐老汉与孙小乙的真实意思表示
②该协议在徐老汉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③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向徐老汉返还房屋
④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甲、乙和丙三人为同母异父的兄弟。甲为其母与前夫所生,乙与丙为其母与丁所生。丁于2022年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村里的山林被政府征用,获得一笔补偿款。丁未留下遗嘱,且丁的父母早已过世,甲、乙、丙就这笔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甲不是丁的婚生子,故其分得的份额应当较少
B.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三兄弟平分丁的份额
C.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
D.甲母的份额由甲、乙和丙三兄弟平均继承
7.余某和辛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辛某死亡。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辛某父母 ②辛某兄弟姐妹
③余某 ④余某与前夫的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8.[2024·吉林市调研]王某和张某是篮球爱好者,一天,二人下班后相约到某体育场打篮球。运动过程中,王某被张某绊倒,导致骨折,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事后,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王某负有举证责任 ②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张某应证明自身没有过错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张某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若张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甲与乙离婚后,在女儿丙大学毕业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偿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名下有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还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是(  )
①60万元赔偿款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的遗产 ③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 ④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10.[2024·辽宁沈阳检测]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4·山东潍坊模拟]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②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④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4·山东菏泽模拟]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4·辽宁省名校联盟联考]老丁身边的亲人只有儿子小丁和侄女小丽,老丁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小丁继承。之后,老丁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长期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丽。老丁去世以后,小丁与小丽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丁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②老丁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丁继承
④虽老丁立有遗嘱,但依法律规定小丽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4·辽宁六校高三联考]2022年6月,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 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陈先生坚决维权,将老人告上法院。2023年1月,涉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023年2月,陈先生再次提起诉讼,此次被告是涉事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即老人的儿子小张。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事老人无故推倒陈先生的摩托车,侵犯了陈先生的财产权 ②因涉事老人已去世,陈先生只能通过与其继承人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③若小张放弃了继承涉事老人的遗产,则不必承担对陈先生的赔偿责任 ④因陈先生的摩托车不是小张推倒的,法院应驳回陈先生起诉小张的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吴老太与秦大爷结婚多年,生育二子一女。2004年,秦大爷去世。2020年8月,吴老太个人名下的房子拆迁。考虑到自己已年过八旬,需要有人悉心照顾、养老送终,吴老太与二儿子秦二约定,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送给秦二,房屋由吴老太居住直到其百年,前提是秦二要尽到对吴老太的主要赡养义务。之后,吴老太如愿住进了新房。没想到,入住还不到一年,吴老太和秦二的矛盾就接连不断,其他两个子女也因没有得到房产而不赡养吴老太。2021年5月,吴老太将秦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吴老太诉称,她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生活上接受秦二照顾的次数很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录)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秦二认为,安置房是其继承而来,并非赠与得到,吴老太无权撤销。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秦二的观点进行反驳。(5分)
(2)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吴老太其他两个子女的做法。(3分)
1.解析:材料体现了创建一个和谐家庭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理解、信任,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体谅、包容,要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家风,C符合题意。教育孩子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A错误。父母教育管理不能随心所欲,B错误。父母学会放手任其发展,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D错误。
答案:C
2.解析: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①正确。小刚的生母可以要求小刚的父亲和继母放弃小刚的监护权,而不是放弃“抚养权”,②错误。公安机关不能实施刑罚处罚,③排除。本案中,继母有家暴和虐待行为,小刚的生母可以就小刚被虐待的事实提请当地居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④正确。
答案:A
3.解析: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材料中小天的父母,需要承担必要的损害赔偿,而不是全部治疗费用,②不选。小天和小海在放学后发生意外,学校已经没有管理职责,学校不承担民事责任,④不选。
答案:A
4.解析:小李和老李之间的协议内容本身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该协议无效,小李不能以签过协议为由对老李不管不问,拒绝履行对老李的赡养义务,③④符合题意。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①错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②错误。
答案:D
5.解析:该协议是徐老汉与孙小乙的真实意思表示。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则孙小乙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向徐老汉返还房屋,①③符合题意。该协议属于有效合同,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②错误。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则孙小乙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不应判决孙小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④错误。
答案:A
6.解析: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假如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未受到丁的抚养,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C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A错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丁的份额应当由甲母、甲、乙和丙四人继承,B错误。本案中甲母并没有死亡,不存在遗产的继承问题,D错误。
答案:C
7.解析:①③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选;余某前夫的儿子与辛某未形成抚养关系,无继承权,④不选。
答案:C
8.解析: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王某负有举证责任,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若张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④正确。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排除②③。
答案:B
9.解析:60万元赔偿款是在甲死亡后,由甲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甲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而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生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①错误,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生前留有遗嘱,因此,甲的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划分,全部由其母亲丁继承,且甲与乙已离婚,故乙无权继承,③错误。材料中甲的女儿丙已经大学毕业,具有劳动能力,且按照遗嘱内容无权继承甲的遗产,④正确。
答案:C
10.解析: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故①不选。依据题意,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故②入选。《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③不选。依据题意,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④入选。
答案:C
11.解析: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①不选。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②入选。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③不选。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④入选。故本题选D。
答案:D
12.解析:四居室住房属于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但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也不能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故①②错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材料中小女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故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故③正确。王某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是合法房产份额,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D
13.解析:我国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老丁立有两份前后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后面一份自书遗嘱有效,①符合题意,③错误。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小丽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根据老丁立的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定,小丽只能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产,②错误,④符合题意。
答案:B
14.解析:财产权是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案例中,涉事老人无故推倒陈先生的摩托车,侵犯了陈先生的财产权,①正确。因涉事老人已去世,陈先生可以起诉涉事老人的继承人,要求其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只能通过与其继承人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说法错误,②排除。若具有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死亡,且他的继承人继承了财产,那么由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只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财产,则继承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从遗产里直接赔偿受害人即可。案例中若小张放弃了继承涉事老人的遗产,则不必承担对陈先生的赔偿责任,③正确。侵权责任中侵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死者财产的范围内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死者的财产应该先用来清偿这些债务,侵权人死亡后,不能要求其配偶赔偿,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案例中,陈先生的摩托车虽然不是小张推倒的,但小张是涉事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涉事老人死亡,其继承人小张应当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能驳回陈先生起诉小张的请求,④错误。
答案:B
15.答案:(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分)吴老太尚健在,安置房不是秦二继承而来;吴老太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送给秦二,本质上是赠与。秦二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吴老太作为赠与人有撤销权,因此她可以撤销赠与。(3分)
(2)其他两个子女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应以获得吴老太的财产作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每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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