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5.2 预防犯罪 课件(共28张PPT) 2024-2025学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统编版2024)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核心素养目标)5.2 预防犯罪 课件(共28张PPT) 2024-2025学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统编版2024)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5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2框 预防犯罪
教学目录
01
学习目标
02
新课导入
03
学习任务
04
笔记整理
05
课堂小结
06
课堂练习
政治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认同法治的情怀。
道德修养:加强自身修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杜绝不良行为。
法治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预防犯罪。
健全人格:明辨是非,逐步提高自我控制、杜绝不良行为的能力。
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做负责任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学习目标
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罚,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分、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
图片一: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
图片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
图片三: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
学习任务一
图一: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分。
图三: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别,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原创力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学习任务一
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学习任务一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学习任务一
非法拘禁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学习任务一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刑法
1.刑法的内容及作用。
(1)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作用:
笔记整理一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试对比分析行为一、二有何区别?
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不受刑罚处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
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而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
②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而犯罪是违反了刑法。
学习任务二
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
触犯
刑法
犯罪行为
殴打他人
造成轻微伤害的
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般违法行为
学习任务二
2.犯罪含义及基本特征。
(2)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法律标志
刑事违法性
必然法律后果
应受刑罚处罚性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1)含义:
笔记整理二
材料: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害人李某今年刚满14岁,因隔壁村委会有无线网络,5月的一天21时许,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自行车到隔壁村委会,在村委会对面的台阶上连着Wi-Fi玩手机。次日凌晨,被告人龙某酒后看见坐在路边上网的李某,觉得不顺眼,遂对李某随意进行殴打、罚跪,并将汽油泼在李某身上吓唬他,导致被害人李某头部、胸部、腿部多处受伤。案发后,龙某藏匿起来,但经公安民警布网追查并最终被抓,他只得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思考:(1)法院的判罚是否合理?你的理由是什么?
构成了犯罪,龙某对李某随意进行殴打、罚跪等行为导致被害人李某头部、胸部、腿部多处受伤。此行为触犯了刑法,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2)龙某的结局对你有什么启发?
学习任务三
注意:主刑只能单独使用,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知识拓展:刑罚分类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学习任务三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3. 刑罚的含义和种类。
(1)刑罚的含义: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2)刑罚的种类:
笔记整理三
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
年龄小不受刑法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犯罪与年龄无关。
说一说该同学的观点正确吗 为什么?
学习任务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学习任务四
材料: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阅读材料,思考:(1)陈某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陈某因为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沾染了不良习气。有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后,陈某又没有及时改正,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犯罪的陈某的经历给你带来了什么启示?
学习任务四
不良
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行为到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只有一步之遥,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为犯罪,我们要加强自我防范,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
学习任务四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学习任务四
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学习任务四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1)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自觉守法的人。
笔记整理四
课堂小结
预防犯罪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刑罚的含义和种类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杜绝不良行为,预防犯罪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课堂练习
1.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某公司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于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样判决是因为于某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
②触犯了刑法
③具有较小社会危害性
④具有严峻社会危害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剖析】本题考查对犯罪的基本特征的相识。题干中于某受到严厉的刑罚惩罚,说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具有严峻社会危害性,②④符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解除。故选D项。
2.王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惩罚金2024元。从刑罚的种类看,罚金属于()
A.主刑
B.附加刑
C.行政惩罚
D.民事惩罚
【剖析】本题考查对刑罚的种类的相识。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除出境。故选B项
3、中学生浩然因沉迷于网络嬉戏而又囊中羞涩,于是铤而走险实施抢劫,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年。上述案例启示我们( )
A,要自觉遵纪遵守法律,避开沾染不良习气
B.中学生年龄小,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
C.犯罪具有严峻社会危害性
D.要加强法制宣扬,杜绝违法犯罪
【剖析】本题考查对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的相识和理解。中学生浩然因沉迷于网络嬉戏,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启示我们要自觉遵纪遵守法律,避开沾染不良习气,A项符合题意:B项观点明显错误,解除:C项说法本身正确,但不符合题意;D项中“杜绝”说法太肯定,解除。
4.中学生刘某接触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在他们的影响下,刘某八年级时开始旷课、迷恋上网,搜寻色情、凶杀等信息,导致精神萎靡、无心读书。九年级时,因利用赌博机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还赌债,绑架了同学李某,并勒索人民币 2 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阅读材料,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的行为哪些属于不良行为 哪些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哪些属于犯罪行为
(2)刘某从结交不良青年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过程说明了什么道理
(3)上述案例对我们加强自我防范有什么警示
9.(1)不良行为:旷课、结交不良青年、迷恋网络色情凶杀信息;一般违法行为:聚众赌博;犯罪行为:绑架勒索。
(2)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有了不良行为如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青少年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青少年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青少年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解析】(1)此题主要考查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考查学生分析材料的能力。不良行为一般违反校规校级,情节轻微;一般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较小,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故答案为:刘某的不良行为有:旷课、结交不良青年、迷恋网络色情凶杀信息;一般违法行为有:聚众赌博;犯罪行为有:绑架勒索。
(2)此题考查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考查学生分析材料的能力。道理类的题一般回答教材中的总结性的观点。由刘某从不良行为到一般违法行为再到犯罪的过程,说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有了不良行为如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故答案为: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了不良行为如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此题考查怎样预防违法犯罪,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警示类的问题一般回答这个材料告诉我们什么样的道理,我们应该怎么做,可以从道德、法律、实践三个角度分析。故答案为:青少年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青少年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青少年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