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2.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课时课件(共1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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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2.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课时课件(共1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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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们受特殊保护
(第二课时)
回忆自己的成长过程,想一想父母给予自己哪些“家庭关爱”?并将感触最深的故事与同桌互相交流。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残害、捆绑、禁闭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
在家庭因素导致未成年犯罪类型中,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未成年犯罪案例占到19.5%。对孩子经常性打骂,极易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发展。
对家庭暴力

1993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宣布每年的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以此提高国际社会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
2016年国际家庭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致辞:通过政策和法律促进有利的家庭环境,倡导积极正面的子女教育,有助于家庭养育健康幸福的儿女,使之成长为受重视、有作为的成年人。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都感受到了哪些来自学校的特别关怀?请你联系生活实际,在小组内交流交流。
开设安全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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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旨在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儿童权利公约》
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发展权:充分发展儿童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参与权:儿童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
特殊关爱
助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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